1.一種剪切型偏心支撐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耗能梁段結構包括結構相同且上下間隔的上耗能梁段(1)、下耗能梁段(2),所述上耗能梁段(1)、所述下耗能梁段(2)均為工字型,由上頂板、下底板、兩端分別與所述上頂板和所述下底板垂直連接的耗能梁腹板構成;
所述上耗能梁段(1)的上頂板的兩端分別與非耗能梁段(6)的上頂板連接,所述下耗能梁段(2)的下底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非耗能梁段(6)的下底板連接;
間隔設置的多個支撐鋼板(3),上端與所述上耗能梁段(1)的下底板垂直連接,下端與所述下耗能梁段(2)的上頂板垂直連接;
與所述支撐鋼板(3)相對的多個加勁肋板(4),分別垂直地固定在所述上耗能梁段(1)和所述下耗能梁段(2)的上頂板和下底板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耗能梁段結構還包括4個對稱的延伸肋板(5);
一個所述延伸肋板(5)的一端與所述非耗能梁段(6)的上頂板連接,另一端與所述上耗能梁段(1)的下底板左端連接;
一個所述延伸肋板(5)的一端與所述非耗能梁段(6)的下底板連接,另一端與所述下耗能梁段(2)的上頂板左端連接;
一個所述延伸肋板(5)的一端與所述非耗能梁段(6)的上頂板連接,另一端與所述上耗能梁段(1)的下底板右端連接;
一個所述延伸肋板(5)的一端與所述非耗能梁段(6)的下底板連接,另一端與所述下耗能梁段(1)的上頂板右端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鋼板(3)設置有5個,所述加勁肋板(4)設置有20個;
5個所述支撐鋼板(3)以相同的間隔距離均勻分布;
每一個所述支撐鋼板(3)的上端和下端均對應設置有兩個所述加勁肋板(4)。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耗能梁段(1)和所述下耗能梁段(2)的左端設置有所述加勁肋板(4);
所述上耗能梁段(1)和所述下耗能梁段(2)的右端設置有所述加勁肋板(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勁肋板(4)的一個側壁緊貼所述耗能梁腹板,所述加勁肋板(4)的與所述耗能梁腹板接觸的所述側壁的兩端設置有直倒角。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勁肋板(4)的厚度為15-18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鋼板(3)的厚度為15-18m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肋板(5)的厚度為15-18mm。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肋板(5)與所述非耗能梁段(6)的上頂板以及與所述非耗能梁段(6)的下底板之間的夾角相等,均為15°-3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能梁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耗能梁段(1)和所述下耗能梁段(2)的高度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