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攪拌設備,具體是一種建筑用高效攪拌機電設備。
背景技術:
攪拌機,是一種帶有葉片的軸在圓筒或槽中旋轉,將多種原料進行攪拌混合,使之成為一種混合物或適宜稠度的機器。現有的混凝土攪拌裝置一般都是通過電機驅動轉軸進行攪拌的,由于原料較為厚實,攪拌軸需要承受的壓力也較大,容易出現抱軸現象,此外,對于底層的混凝土難以攪拌均勻,其攪拌質量較差,達不到良好的使用效果,還有對于攪拌桶側壁上經常會粘留有混凝土,傳統的攪拌裝置無法清除。一般的混凝土攪拌機的進料方式都是人工上料,不僅加大了操作工的工作強度和難度,且上料效率低,對攪拌機的工作效率產生了影響,由此可見自動化的攪拌工作不僅能提升工作效率,同樣能保證攪拌的質量。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建筑用高效攪拌機電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建筑用高效攪拌機電設備,包括攪拌機本體、攪拌箱、控制器、電機和底座,所述控制器設置在攪拌箱的右側,在攪拌箱的上端設置有電機,電機通過連接塊連接主轉軸和傳動裝置,在傳動裝置的兩端通過旋轉固定裝置固定有副轉軸,在主轉軸上嵌入設置有濕度感應器,在主轉軸和副轉軸上均設置有攪拌葉,在攪拌箱內壁的上端設置有環形噴水管,且在環形噴水管上設置有噴頭,所述環形噴水管通過水管連接水泵和水箱,進料口設置在攪拌箱的左上端,底座設置在攪拌箱的下端,在底座下端設置有滾輪,且出料口設置在攪拌箱的下端。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噴頭設置為高壓噴頭。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攪拌箱上設置有透明觀察口。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主轉軸上的攪拌葉和副轉軸上的攪拌葉錯開設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滾輪設置成自鎖式滾輪。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在結構上設計簡單合理,使用起來操作方便快捷,實用性很高,具有便于移動的滾輪,三個攪拌軸配合著同時攪拌,能使物料攪拌的更充分,達到更好的攪拌效果,且會根據攪拌箱內的濕度自動加水,整個設備自動化程度很高,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
附圖說明
圖1為建筑用高效攪拌機電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建筑用高效攪拌機電設備中環形噴水管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攪拌機本體、2-攪拌箱、3-控制器、4-電機、5-主轉軸、6-傳動裝置、7-副轉軸、8-旋轉固定裝置、9-攪拌葉、10-濕度感應器、11-進料口、12-環形噴水管、13-水泵、14-水箱、15-水管、16-底座、17-出料口、18-滾輪、19-噴頭、20-連接塊。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建筑用高效攪拌機電設備,包括攪拌機本體1、攪拌箱2、控制器3、電機4和底座16,所述控制器3設置在攪拌箱2的右側,在攪拌箱2的上端設置有電機4,電機4通過連接塊20連接主轉軸5和傳動裝置6,在傳動裝置6的兩端通過旋轉固定裝置8固定有副轉軸7,在主轉軸5上嵌入設置有濕度感應器10,在主轉軸5和副轉軸7上均設置有攪拌葉9,在攪拌箱2內壁的上端設置有環形噴水管12,且在環形噴水管12上設置有噴頭19,所述環形噴水管12通過水管15連接水泵13和水箱14,進料口11設置在攪拌箱2的左上端,底座16設置在攪拌箱2的下端,在底座16下端設置有滾輪18,且出料口17設置在攪拌箱的下端。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攪拌機,本攪拌機的底座16下端設置有滾輪18,由于攪拌機比較笨重,移動不方便,因此這樣設置可以方便對攪拌機的移動,節省工作人員的勞動強度;攪拌機在工作的時候濕度感應器10會把攪拌箱2內的濕度信息傳給控制器3,控制器3會根據濕度信息來判斷是否需要啟動水泵13往攪拌箱內加水,當攪拌箱2內的濕度低于一定值時,水泵13就會啟動向攪拌箱2內加水,反之,水泵13則不會啟動,環形噴水管12和噴頭19可以保證噴水的均勻性,另外本攪拌機設置有三個攪拌軸,三個攪拌軸配合著同時攪拌,能使物料攪拌的更充分,達到更好的攪拌效果。
本實用新型在結構上設計簡單合理,使用起來操作方便快捷,實用性很高,具有便于移動的滾輪,三個攪拌軸配合著同時攪拌,能使物料攪拌的更充分,達到更好的攪拌效果,且會根據攪拌箱內的濕度自動加水,整個設備自動化程度很高,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