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拆卸電暖玻璃墻體,其特征在于包括基體層和發熱板層,所述的發熱板層包括發熱襯板層和面板層(1),所述的發熱板層和基體層之間通過四周設置的螺釘(13)固定,所述的發熱襯板層包括粘合的表面材料層(2)、發熱層(3)、背板層(4)和反射層(5),所述的面板層(1)為玻璃面板層,所述的發熱層(3)為碳纖維層,所述的發熱層(3)長度方向兩端齊邊設有金屬導電條,所述的金屬導電條連接電源線,所述的電源線順著基體層上的預留溝槽連接至電暖控制終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卸電暖玻璃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基體層包括隔熱層(9)、設置在隔熱層(9)上的龍骨層(7)以及填充在隔熱層(9)和龍骨層(7)之間的保溫層(8)。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卸電暖玻璃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材料層(2)包括紙板,刨切、旋切和鋸切木材,刨切、旋切和鋸切竹材單板,刨切、鋸切重組木單板,或刨切、旋切和鋸切重組竹單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卸電暖玻璃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背板層(4)包括紙板,刨切、旋切和鋸切木材,刨切、旋切和鋸切竹材單板,刨切、鋸切重組木單板,或刨切、旋切和鋸切重組竹單板。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卸電暖玻璃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面板層(1)厚度為2~8m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卸電暖玻璃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屬導電條中部設有連接母件,所述的連接母件穿過背板層(4)和反射層(5)后與連接子件連接,所述的連接子件連接電源線。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拆卸電暖玻璃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表面材料中單板包括未經處理的、經熱處理的、經染色處理的以及表面雕刻的薄板;紙類包括未經處理的、染色處理后純色和彩色的以及印有圖案的紙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