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石英石加工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石英石板材樣塊切割機。
背景技術:
石英是一種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均十分穩定的礦產資源,石英石是目前石英石板材生產廠家對其所生產的板材的一種簡稱,由于其板材主要成分石英含量高達93%以上,因此稱為石英石。石英石板材具有刮不花、不污染、用不舊、燃不著、無毒無輻射等優點。目前在正常的生產加工中,常常需要給客戶提供石英石材樣,石英石材樣其體積和厚度都遠小于正常加工的石英石板材。目前給客戶提供材樣時,一是通過純手工加工,此種方法加工時間慢且加工精度不高;二是通過生產線加工,此種方法不僅需要停止一條生產線而且必須要調整生產線,影響了正常生產;三是采用石英石樣塊切割機,但是體積大,笨重,而且操作繁瑣,尤其是因樣塊切割尺寸的調整和刀片的更換等問題極大的影響了工作效率,同時這種小范圍的生產必須要操作人員近距離的工作,這時就得注意加工時揚塵和必要的防護措施了。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石英石板材樣塊切割機,加強了對操作人員的防護措施,并且能夠有效的對石英石板材樣板進行快速切割,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這樣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石英石板材樣塊切割機,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表面固定安裝有螺栓、風扇和防護罩,且風扇和防護罩設置在底座上端偏右側的位置處,在底座的上方還通有石英石板材樣輸送機,所述螺栓連接有立架,且立架通過螺栓豎立在底座的上表面,在立架的側面設置有齒紋,所述立架上設有滑軌,在滑軌的側面安裝有剎車電機和齒輪,且剎車電機和齒輪連接在一起,所述滑軌的上方設置有滑車,在滑車的下端安裝有金剛石刀片組,且在滑軌的右側設置有控制器和手動拉把。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齒紋和齒輪嚙合連接在一起。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石英石板材樣輸送機的兩端設置有夾持裝置,且夾持裝置還安裝在底座的上表面。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金剛石刀片組內設置有金剛石刀片,所述金剛石刀片的數量為三個,且三個金剛石刀片均勻分布在金剛石刀片組的內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石英石板材樣塊切割機,通過在金剛石刀片組設置了三個金剛石刀片,能夠有效的對石英石板材樣板進行快速切割,提高了加工精度和加工速度,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設置風扇,可以及時的除去切割石灰石板材樣板產生的粉末,配合防護罩的保護功能,大大改善了操作人員的工作環境,進而有效的降低了操作人員操控機器工作時的危險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金剛石刀片組側面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金剛石刀片組;3-立架;4-滑軌;5-齒紋;6-齒輪;7-石英石板材樣輸送機;8-剎車電機;9-控制器;10-手動拉把;11-滑車;12-風扇;13-夾持裝置;14-防護罩;15-螺栓;16-金剛石刀片。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石英石板材樣塊切割機,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固定安裝有螺栓15、風扇12和防護罩14,且風扇12和防護罩14設置在底座1上端偏右側的位置處,在底座1的上方還通有石英石板材樣輸送機7,所述螺栓15連接有立架3,且立架3通過螺栓15豎立在底座1的上表面,在立架3的側面設置有齒紋5,所述立架3上設有滑軌4,在滑軌4的側面安裝有剎車電機8和齒輪6,且剎車電機8和齒輪6連接在一起,所述滑軌4的上方設置有滑車11,在滑車11的下端安裝有金剛石刀片組2,且在滑軌4的右側設置有控制器9和手動拉把10,所述金剛石刀片組2內設置有金剛石刀片16,所述金剛石刀片16的數量為三個,且三個金剛石刀片16均勻分布在金剛石刀片組2的內部,所述石英石板材樣輸送機7的兩端設置有夾持裝置13,且夾持裝置13還安裝在底座1的上表面。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該石英石板材樣塊切割機通過石英石板材樣輸送機7帶動石英石板材樣達到工作位置的范圍內,此時將石英石板材樣用夾持裝置13固定住,先通過剎車電機8控制齒輪6將滑軌4移動到合適的高度,再通過手動拉把10啟動滑車11和金剛石刀片組2,滑車11在行走過程中,金剛石刀片組2中的三個金剛石刀片16將石英石板材樣的兩側邊裁切,在金剛石刀片16工作的同時,風扇12也會立即啟動除去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粉末,配合防護罩14的保護功能,大大改善了操作人員的工作環境,進而有效的降低了操作人員操控機器工作時的危險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