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及一種建筑物的組成結構,具體為鋼結構廠房框架,屬于建筑工程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的廠房通常采用磚混結構。然而,由于磚混結構的廠房建造周期較長,會 對工廠生產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由于廠房的跨度比較大,其內通常需要設置多根支撐 柱,這樣就會影響廠房的使用面積和廠房內設備的布局。
目前,出現了一種簡易廠房,這種廠房采用鋼管臨時搭建即可使用,但是其結構強 度較差,抗風能力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鋼結構廠房總成框架。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鋼結構廠房總成框架,至少包括側支撐柱、中支撐柱、頂梁、螺栓、固定角架以及加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支撐柱位于兩側,中支撐柱位于兩側支撐柱中間,所述側支撐柱上端固定連接一套筒,所述中支撐柱上端設計為管套結構,所述頂梁兩端設有與套筒相對應的插頭,所述頂梁中間部位設有與管套相對應的連接管,所述頂梁通過插頭與套筒的配合以及連接管與管套的配合與所述側支撐柱、中支撐柱連接,且進一步通過螺栓固定,所述固定角架兩端通過螺栓分別與所述頂梁兩側固定連接,中間通過螺栓與中支撐柱固定連接,所述加固架位于所述頂梁頂部,并與頂梁焊接連接。
優選的,所述側支撐柱以及所述中支撐柱主體結構相同,均為方管結構,且方管四角為三角狀,中間設有一圓管,方管內設有加強筋,加強筋十字交叉將方管與圓管固定連接,且加強筋與方管連接處為方管四角。
優選的,所述頂梁的夾角為60-150°。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鋼結構廠房總成框架側支撐桿與中支撐桿結構設計牢固,頂梁與側支撐柱以及中支撐柱先卡接,再用螺栓固定,且中支撐柱還通過固定角架與頂梁連接,進一步加固整體結構的牢固性,在側支撐架以及中支撐架之間還可根據廠房頂梁的長度適量增加支撐柱,以達到整體穩固的目的,頂梁頂部還焊接有加固架,使頂梁更具穩固性,頂梁中間位置的連接桿可延長與加固架固定連接;該鋼結構廠房總成框架具有結構強度高、成本低、建造周期短、且自重輕等諸多優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所述A-A處截面圖;
圖中:1、側支撐柱,2、中支撐柱,3、頂梁,4、螺栓,5、固定角架,6、加固架,11、套筒,31、連接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鋼結構廠房總成框架,至少包括側支撐柱1、中支撐柱2、頂梁3、螺栓4、固定角架5以及加固架6,所述側支撐柱1位于兩側,中支撐柱2位于兩側支撐柱1中間,所述側支撐柱1上端固定連接一套筒11,所述中支撐柱2上端設計為管套結構,所述頂梁3兩端設有與套筒11相對應的插頭,所述頂梁3中間部位設有與管套相對應的連接管31,所述頂梁3通過插頭與套筒11的配合以及連接管31與管套的配合與所述側支撐柱1、中支撐柱2連接,且進一步通過螺栓4固定,所述固定角架5兩端通過螺栓4分別與所述頂梁3兩側固定連接,中間通過螺栓4與中支撐柱2固定連接,所述加固架6位于所述頂梁3頂部,并與頂梁3焊接連接。
所述側支撐柱1以及所述中支撐柱2主體結構相同,均為方管結構,且方管四角為三角狀,中間設有一圓管,方管內設有加強筋,加強筋十字交叉將方管與圓管固定連接,且加強筋與方管連接處為方管四角。
所述頂梁3的夾角為60-150°。
該鋼結構廠房總成框架側支撐桿1與中支撐桿2結構設計牢固,頂梁3與側支撐柱1以及中支撐柱2先卡接,再用螺栓4固定,且中支撐柱2還通過固定角架5與頂梁3連接,進一步加固整體結構的牢固性,在側支撐架1以及中支撐架2之間還可根據廠房頂梁的長度適量增加支撐柱,以達到整體穩固的目的,頂梁3頂部還焊接有加固架6,使頂梁3更具穩固性,頂梁3中間位置的連接桿31可延長與加固架6固定連接;該鋼結構廠房總成框架具有結構強度高、成本低、建造周期短、且自重輕等諸多優點。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