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包括:
圍擋框架;
圍擋板,可拆卸地安裝于所述圍擋框架上;以及
圍擋配重,通過第一連接結構可拆卸地安裝于所述圍擋框架底部;所述第一連接結構包括安裝于所述圍擋配重上并夾持所述圍擋框架的第一夾持件,所述第一夾持件上進一步設有用于固定所述圍擋框架的第一固定件。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夾持件為對立設置于所述圍擋配重上的兩個第一L型板體;兩個所述第一L型板體的第一側側板固定于所述圍擋配重,兩個所述第一L型板體的第二側側板壓抵于所述圍擋框架的兩側以夾持所述圍擋框架。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第一L型板體的第二側側板上設有對應的第一固定孔,所述圍擋框架上設有對應于所述第一固定孔的第一穿孔,所述第一固定件穿設并固定于所述第一固定孔和所述第一穿孔。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擋框架包括立桿和橫桿,所述橫桿通過第二連接結構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立桿;所述第二連接結構包括安裝于所述橫桿上并夾持所述立桿的第二夾持件,所述第二夾持件上進一步設有用于固定所述立桿的第二固定件。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夾持件為對立設置于所述橫桿上的兩個第二L型板體;兩個所述第二L型板體的第一側側板固定于所述橫桿,兩個所述第二L型板體的第二側側板壓抵于所述立桿的兩側以夾持所述立桿。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第二L型板體的第二側側板上設有對應的第二固定孔,所述立桿上設有對應于所述第二固定孔的第二穿孔,所述第二固定件穿設并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孔和所述第二穿孔。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擋框架與所述圍擋配重之間設有圍擋斜撐。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擋斜撐一端鉸接于所述圍擋框架,另一端通過第三連接結構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圍擋配重;所述第三連接結構包括安裝于所述圍擋配重上并夾持所述圍擋斜撐的第三夾持件,所述第三夾持件上進一步設有用于固定所述圍擋斜撐的第三固定件。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夾持件為對立設置于所述圍擋配重上的兩個第三L型板體;兩個所述第三L型板體的第一側側板固定于所述圍擋配重,兩個所述第三L型板體的第二側側板壓抵于所述圍擋斜撐的兩側以夾持所述圍擋斜撐。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周轉臨時圍擋,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第三L型板體的第二側側板上設有對應的第三固定孔,所述圍擋斜撐上設有對應于所述第三固定孔的第三穿孔,所述第三固定件穿設并固定于所述第三固定孔和所述第三穿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