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建筑鋼結構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裝配式吊掛平臺結構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近些年,隨著物流快遞行業的興起,用于物流傳輸的吊掛系統應用越來越廣泛。吊掛平臺系統有效利用上部空間,通過預埋件與頂部混凝土結構連接,保證了下部建筑使用的需求。
由于預埋于混凝土結構底部的預埋件會有施工偏差的存在,傳統的平臺設計需先測量埋件的實際位置,再根據實際位置來設計平臺結構。這樣的做法既耗時又耗力,且現場焊接工作量大。同時,由于埋件的偏差導致下方吊掛平臺設計難度大,平臺布置不規則。
因此本發明就是從實際施工的需求出發,提供一種裝配式吊掛平臺結構及其施工方法,本案由此產生。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裝配式吊掛平臺結構及其施工方法,以實現不用測量預埋件的現有偏差,直接利用裝配式鋼結構平臺來適應埋件的偏差,提高施工便利性,同時提高施工的效率與安全性。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具體提供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裝配式吊掛平臺結構,該平臺結構設置于樓底面上,包括若干矩形管主梁,相鄰矩形管主梁通過若干矩形管次梁連接,相鄰矩形管次梁之間設置有平臺鋪板;所述每一矩形管主梁的兩端設置有圓鋼吊桿,圓鋼吊桿通過預埋件與樓底面連接。
進一步,所述矩形管主梁和矩形管次梁連接處設置有轉接件,轉接件為u型鋼槽。
進一步,所述預埋件底部固定有槽鋼連接件,槽鋼連接件上固定有連接板,圓鋼吊桿通過螺栓固定于連接板上。
進一步,所述矩形管主梁與圓鋼吊桿連接處設置有長圓孔,圓鋼吊桿通過螺栓固定于所述長圓孔內。
進一步,所述矩形管主梁與圓鋼吊桿連接處還設置有長圓孔補強件,該長圓孔補強件位于矩形管主梁內。
一種裝配式吊掛平臺結構的施工方法,一、利用測量儀器在地面進行打點放樣;二、根據放樣的點位放置矩形管主梁;三、將矩形管次梁直接擱置在u型轉接件上,并通過點焊予以固定;四、在矩形管主梁和矩形管次梁上鋪設平臺鋪板;五、平臺結構提升施工,并與預埋件焊接;六、拆除提升裝置,復測并調節圓鋼吊桿長度,平臺結構施工完成。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發明具有諸多有益效果:
一.大幅度減少測量工作,大型機場行李處理系統鋼平臺面積大,需用到的預埋件點位數量大,如果實測每個預埋件的位置,測量工作巨大。本發明的使用,不需要測量預埋件的實際位置,減少測量工作量,提高施工效率。
二.整個平臺為裝配式,所有的主梁及次梁均為工廠制作好的標準件,施工方便,現場焊接量小。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總體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中a處局部放大示意圖;圖3為圖1中b處局部放大示意圖;圖4為圖1中c處局部放大示意圖;圖5為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組合使用狀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結合附圖,對本發明較佳實施例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如圖1-4所示,一種裝配式吊掛平臺結構,該平臺結構設置于樓底面上,包括若干矩形管主梁6,相鄰矩形管主梁6通過若干矩形管次梁8連接,相鄰矩形管次梁8之間設置有平臺鋪板9;所述每一矩形管主梁6的兩端設置有圓鋼吊桿4,圓鋼吊桿4通過預埋件10與樓底面連接。
所述矩形管主梁6和矩形管次梁8連接處設置有轉接件7,轉接件7為u型鋼槽。
所述預埋件10底部固定有槽鋼連接件1,槽鋼連接件1上固定有連接板3,圓鋼吊桿4通過螺栓2固定于連接板3上。
矩形管主梁6與圓鋼吊桿4連接處設置有長圓孔11,圓鋼吊桿4通過螺栓2固定于所述長圓孔內;所述矩形管主梁6與圓鋼吊桿4連接處還設置有長圓孔補強件5,該長圓孔補強件5位于矩形管主梁6內。
一種裝配式吊掛平臺結構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一、矩形管主梁6制作,采用200x100x5矩形管,主梁長2.6m,距離梁端0.2m處在主梁上下表面各開一尺寸為200mmx22mm的長圓孔,長圓孔補強件5對矩形管主梁6進行補強;
二、矩形管次梁8制作,本例次梁采用100x100x4矩形管,做成標準長度。
三、安裝矩形管主梁6兩側的u型轉接件7,轉接件7沿矩形管主梁6長度方向的間距根據矩形管次梁8的間距確定。轉接件位于矩形管主梁6側的高度根據矩形管次梁8高度確定,保證矩形管主梁6與矩形管次梁8的上表面齊平。
四、安裝預埋件10下的槽鋼連接件1及槽鋼底部的連接板3,本例采用八號槽鋼。
五、安裝圓鋼吊桿4,本例采用直徑為二十的圓鋼吊桿4。圓鋼吊桿4上端通過螺栓2與槽鋼連接件1下的連接板3連接;圓鋼吊桿4下端通過螺栓2與矩形管主梁6連接。
六、安裝矩形管次梁8,矩形管次梁8直接擱置在矩形管主梁6兩側的u型轉接件7上,局部位置點焊固定即可。
七、鋪平臺板9,本例中平臺鋪板采用4mm厚花紋鋼板。
八、平臺結構提升施工,并與預埋件10焊接;
九、拆除提升裝置,復測并調節圓鋼吊桿4長度,平臺結構施工完成。
上述實施例僅用于解釋說明本發明的發明構思,而非對本發明權利保護的限定,凡利用此構思對本發明進行非實質性的改動,如將平臺板更換為鋼格柵或鋼絲網板,改變主梁、次梁截面類型,u型連接件下方設置加勁板等,均應落入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