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機械式停車設備領域,具體涉及兩層停車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停車場地不足的問題日趨明顯,機械式停車設備已得到廣泛應用,其中兩層停車設備的市場占有率較大。兩層停車設備中,有采用單個平面車位獨立設置一套停車設備的形式,現有的這種設備形式多數采用四立柱最外側設置的無導向懸掛曳引結構,也有采用單立柱懸臂導柱結構。四立柱無導向結構的優點在于結構剛性較好、相對穩定,但立柱對停車便利性造成較大影響,而且存在曳引介質斷裂產生上層載車板傾覆的隱患;而單立柱懸臂導柱結構雖然能夠給司機更大的活動空間,但存在上層載車板支承結構相對不穩定的不足。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采用三柱支承、三點曳引升降的結構,對單立柱懸臂導柱結構存在上層載車板支承結構相對不穩定的不足進行了改善,避免了四立柱無導向結構的曳引介質斷裂產生上層載車板傾覆的隱患,同時又盡可能保持停車的便利性。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一種三柱支承、三點曳引升降的兩層停車設備的基礎技術方案,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設備為在單個平面車位設置的兩層停車設備;停車設備的第二層設置有承載車輛的平面矩形鋼結構部件,稱為上層載車板;所述三柱支承為用于支承上層載車板的支承立柱的數量為三根;其中,在平面車位車長方向的一側邊線之上設置有兩根,另一側邊線之上設置有一根;所述三點曳引為采用三根鋼索或者三根鏈條對上層載車板實施三點懸掛曳引上升或者下降;其中,在對應兩根支承立柱的一側設置有兩根,在對應一根支承立柱的一側設置有一根;停車設備設置有電機減速機裝置;當曳引介質為鋼索,減速機的輸出端連結鋼索卷筒,通過曳引或者放送鋼索實現上層載車板的上升或者下降;當曳引介質為鏈條,減速機的輸出端連結鏈輪,通過曳引或者放送鏈條實現上層載車板的上升或者下降。
停車設備采用電機減速機裝置+鋼索卷筒通過曳引或者放送鋼索實現上層載車板的上升或者下降,或者采用電機減速機裝置+鏈輪通過曳引或者放送鏈條實現上層載車板的上升或者下降,這些都是成熟使用的通用裝置,這里不作贅述。
進一步地,基于上述一種三柱支承、三點曳引升降的兩層停車設備的基礎技術方案,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側邊線之上設置的一根支承立柱,在保持原有作為主要的支承立柱的作用的同時,作為升降導向柱,利用其外部輪廓作為導向;上層載車板在對應該支承立柱的位置設置有與該支承立柱的外部輪廓滑動配合、能夠沿該支承立柱上下滑移的箍狀結構部件,該箍狀結構部件的一端套裝在導柱外部,另一端與上層載車板緊固連結,使得上層載車板在上升或者下降時,受到該支承立柱的約束,只能沿該支承立柱作上下滑移。
上述做法首先增加了上層載車板上升或者下降的穩定性。另外,當上層載車板出現偏載,或者任意一根曳引介質出現斷裂,只要與上述箍狀結構部件配合的支承立柱的剛性足夠,即能夠避免出現上層載車板傾覆的現象發生。
很明顯,上述技術方案適用于不同形式的單個平面車位設立的兩層停車設備,包括下層不設立載車板、直接停放車輛的簡易升降形式;包括下層設立可移動載車板的下層臺板前移旋轉形式;包括所有支承立柱連接為剛性結構且可移動的上層臺板前移旋轉形式。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與有益效果:采用三柱支承、三點曳引升降的結構綜合了四立柱結構的相對比較穩定以及單立柱懸臂導柱結構的停車便利性好的優點,使得停車設備的結構簡單、位置設置合理、空間尺寸優越、造價低、使用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圖2是本發明一種三柱支承、三點曳引升降的兩層停車設備其中一個實施例的平面布局示意圖。圖中,1平面車位,2入庫車輛,3上層載車板,4-1支承立柱一,4-2支承立柱二,4-3支承立柱三,5箍狀結構部件,6車位橫向中心線,7-1懸掛構件一,8-1曳引介質一,7-2懸掛構件二,8-2曳引介質二,7-3懸掛構件三,8-3曳引介質三,9車位縱向中心線,10車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不限于以下所述。
圖1所示為本發明一種三柱支承、三點曳引升降的兩層停車設備其中一個實施例的平面布局示意圖,該示意圖顯示入庫車輛為前進入庫。
圖中可見,支承立柱一4-1和支承立柱二4-2設置在平面車位1車長方向的左側邊線之上;其中,支承立柱一4-1設置在平面車位1的左上角位置,支承立柱二4-2設置在平面車位1左側的偏下方位置;支承立柱三4-3設置在平面車位1的右側邊線之上,位于車位橫向中心線6的上方位置;支承立柱三4-3同時作為升降導向柱,利用其外部輪廓作為導向。圖中可見,支承立柱二4-2相對于平面車位1下方邊線的內縮設置以及平面車位1的右下方沒有設置支承立柱,這些都有效地增加了車輛入庫的便利性。
圖中可見,上層載車板3為承載入庫車輛2的平面矩形鋼結構部件,在對應支承立柱三4-3的位置設置有與支承立柱三4-3的外部輪廓滑動配合、能夠沿支承立柱三4-3上下滑移的箍狀結構部件5,箍狀結構部件5的一端套裝在支承立柱三4-3外部,另一端與上層載車板3緊固連結,使得上層載車板3在上升或者下降時,受到支承立柱三4-3的約束,只能沿支承立柱三4-3作上下滑移。
圖中可見,上層載車板3分別在對應支承立柱一4-1、支承立柱二4-2以及支承立柱三4-3的位置設置有懸掛構件一7-1、懸掛構件二7-2以及懸掛構件三7-3,懸掛構件一7-1、懸掛構件二7-2以及懸掛構件三7-3的一端緊固連結在上層載車板3之上,并分別設置有曳引介質一8-1、曳引介質二8-2以及曳引介質三8-3,這三根曳引介質的一端分別緊固連結懸掛構件一7-1、懸掛構件二7-2以及懸掛構件三7-3,用于懸掛曳引上層載車板3;曳引介質或者是鋼索,由電機減速機裝置+鋼索卷筒通過曳引或者放送鋼索實現上層載車板3的上升或者下降;曳引介質或者是鏈條,由電機減速機裝置+鏈輪通過曳引或者放送鏈條實現上層載車板3的上升或者下降。
圖中可見,前進入庫的入庫車輛2能夠順利打開駕駛員一側的車門,沒有受到支承立柱的影響。
圖2所示的設置與圖1完全相同,只是入庫車輛改為倒車入庫。圖中可見,倒車入庫入庫車輛2能夠順利打開駕駛員一側的車門,沒有受到支承立柱的影響。
上述實施例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實質與原理下所作的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均應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