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電池儲能設備,尤其涉及一種收放式儲能裝置。
背景技術:
1、電池儲能設備是一種將電能轉化為化學能儲存在電池中,以便在需要時隨時轉化為電能并輸出的設備,也即,由電池儲能設備所包含的電池模組將電能儲存并在需要時將電能輸出,由此進行循環(huán)作業(yè)。
2、目前,電池儲能設備主要采用儲能集裝箱的形式進行儲能,其將電池模組組裝形成單個電池包,并將電池包以陣列形式排列組裝于金屬架上,由此依次堆疊實現對電池模組的存放。同時,由于電池模組的重量與體積較大,因此在存放過程中,需要借助外部設備(例如,起重器)實現電池的起升與下降。然而,采用此種方式存放的電池儲能設備在后續(xù)的維護過程中存在諸多不便,并具體為,若是需要對電池簇中的電池模組進行檢修或更換,則需要借助外部設備將電池儲能設備中該電池模組上方所存放的所有電池模組依次挪出,方可對該電池模組進行檢修或更換,由此存在維護不便的問題。
3、應當注意,上面對背景技術的介紹只是為了方便對本申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的說明,并方便本領域技術人員的理解而闡述的。不能僅僅因為這些方案在本申請的背景技術部分進行了闡述而認為上述技術方案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解決現有的電池儲能設備由于其內部結構的局限存在對電池模組維護不便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收放式儲能裝置,包括:
3、至少一個具敞口的儲能艙與設置于所述儲能艙敞口側的收放機構;
4、所述儲能艙包括:具容置空間的艙體與設置于所述容置空間內的至少一個儲能箱,所述艙體內側壁向所述容置空間凸伸形成至少一組軌道梁,所述儲能箱通過移動件活動安置于所述軌道梁上;
5、所述收放機構包括:沿所述軌道梁朝向所述敞口的延伸方向設置的至少一組引導梁與固定設置于所述儲能艙敞口側以支撐所述引導梁的固定架,由單組所述引導梁與單組所述軌道梁對接形成供所述儲能箱往返移動的軌道。
6、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固定架包括:橫向設置于所述儲能艙敞口端以支撐單組所述引導梁的支撐桿,豎向設置于所述儲能艙敞口側以支撐單個所述引導梁的第一固定桿,以及縱向設置且分別與所述儲能艙敞口端、所述第一固定桿固定連接的第二固定桿。
7、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艙體靠近儲能艙敞口端的側壁對稱開設供所述支撐桿可拆卸裝配的第一安裝孔,所述第一固定桿開設供所述引導梁可拆卸裝配的第二安裝孔。
8、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收放機構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二固定桿之間的活動網。
9、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儲能艙還包括:樞轉連接于所述艙體側壁的艙門,由所述艙門與所述艙體圍合形成所述容置空間,且所述艙門與所述艙體敞口端相隔一定距離。
10、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艙門內側壁向所述容置空間凸伸形成與單組軌道梁對應的輔助梁;
11、當所述艙門打開時,所述軌道梁、所述輔助梁及所述引導梁依次對接。
12、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當所述艙門打開時,所述引導梁延伸入所述艙體并與所述軌道梁對接。
13、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收放機構還包括:設置于所述儲能箱靠近所述儲能艙敞口端的一側以驅動所述儲能箱于所述軌道梁與所述引導梁對接所形成的軌道上往返移動的驅動件。
14、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若所述儲能艙被配置為多個,多個所述儲能艙敞口端對向設置或反向設置或同向設置。
15、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若多個所述儲能艙自敞口側對向設置,所述第二固定桿的兩端分別與對向設置的兩個儲能艙敞口端固定連接。
16、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軌道梁的折彎處內嵌角形接合板,且所述角形接合板沿軌道梁的延伸方向延伸。
1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8、收放式儲能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具敞口的儲能艙與設置于儲能艙敞口側的收放機構。儲能艙包括:具容置空間的艙體與設置于容置空間內的至少一個儲能箱,艙體內側壁向容置空間凸伸形成至少一組軌道梁,儲能箱通過移動件活動安置于軌道梁上。收放機構包括:沿單組軌道梁朝向敞口的延伸方向設置的至少一組引導梁與固定設置于儲能艙敞口側以支撐引導梁的固定架,由單組軌道梁與單組引導梁對接形成供儲能箱往返移動的軌道。基于此,在實際應用場景中,可通過驅動件(例如可以是電動葫蘆等)或人工驅動儲能箱于軌道梁與引導梁對接所形成的軌道上往返移動,從而實現將儲能箱活動收容于儲能艙內,以便于對儲能箱內所存放的電池模組進行檢修或更換,最終解決現有的電池儲能設備由于其內部結構的局限存在對電池模組維護不便的問題。
1.一種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包括:橫向設置于所述儲能艙敞口端以支撐單組所述引導梁的支撐桿,豎向設置于所述儲能艙敞口側以支撐單個所述引導梁的第一固定桿,以及縱向設置且分別與所述儲能艙敞口端、所述第一固定桿固定連接的第二固定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艙體靠近儲能艙敞口端的側壁對稱開設供所述支撐桿可拆卸裝配的第一安裝孔,所述第一固定桿開設供所述引導梁可拆卸裝配的第二安裝孔。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放機構還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二固定桿之間的活動網。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儲能艙還包括:樞轉連接于所述艙體側壁的艙門,由所述艙門與所述艙體圍合形成所述容置空間,且所述艙門與所述艙體敞口端相隔一定距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艙門內側壁向所述容置空間凸伸形成與單組軌道梁對應的輔助梁;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艙門打開時,所述引導梁延伸入所述艙體并與所述軌道梁對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放機構還包括:設置于所述儲能箱靠近所述儲能艙敞口端的一側以驅動所述儲能箱于所述軌道梁與所述引導梁對接所形成的軌道上往返移動的驅動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儲能艙被配置為多個,多個所述儲能艙敞口端對向設置或反向設置或同向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儲能艙自敞口側對向設置,所述第二固定桿的兩端分別與對向設置的兩個儲能艙敞口端固定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示的收放式儲能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梁的折彎處內嵌角形接合板,且所述角形接合板沿軌道梁的延伸方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