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動開窗器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具有自動排煙功能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窗戶都是通過人為的推拉來完成窗戶的開啟和閉合的,存在著諸多的不便與局限,如果窗體體積較大、較重,開閉的位置設計的較高、較遠,就可能造成不方便手工開閉等問題,在高檔寫字樓、酒店、機場、體育中心、大型廠房等場所表現(xiàn)尤為突出。為了解決手工開閉窗戶不便的問題,很多建筑開始使用電動開窗器來實現(xiàn)窗戶的開啟與關閉。電動開窗器通常包括驅動電機、傳動機構,傳動機構與窗戶連接,在驅動電機的驅動下,傳動機構可實現(xiàn)窗戶的開啟和關閉,該電動開窗器可以實現(xiàn)窗體面積較大、較重,開閉位置較高、較遠的窗戶的開啟和關閉。當建筑物發(fā)生火災時,且建筑物的窗戶處于關閉狀態(tài),室內的煙霧若不能及時排出室外,極易造成室內人員的窒息,也不便于消防人員進行施救,進而造成人員傷亡;另外, 在發(fā)生火災初期,室內已有濃度較低的有害氣體,室內人員已經吸入有害氣體,當室內人員發(fā)現(xiàn)火災時,已經有輕度中毒情況,此時不便于逃生。因此,在發(fā)生火災時,如何及時將室內的有害氣體排出室外,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技術難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在發(fā)生火災時,該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可及時打開窗戶、及時將室內有害氣體排出室外。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動開窗器,還包括煙霧傳感器、控制器,所述煙霧傳感器用于檢測室內煙霧濃度,并向所述控制器發(fā)出煙霧濃度信號,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煙霧濃度信號,將所檢測到的煙霧濃度與預設煙霧濃度進行比較,所檢測的煙霧濃度大于預設煙霧濃度,所述控制器向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發(fā)出驅動信號,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電動開窗器的傳動機構啟開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所述煙霧傳感器設于室內,所述煙霧傳感器的煙霧信號輸出端與所述控制器的煙霧信號接收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信號輸出端與所述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的驅動信號接收端連接。優(yōu)選的,所述煙霧濃度為可燃性氣體濃度,所檢測到的可燃性氣體濃度大于預設濃度時,所述控制器向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發(fā)出驅動信號,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電動開窗器的傳動機構開啟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優(yōu)選的,所述煙霧傳感器為離子式煙霧傳感器。
優(yōu)選的,所述煙霧傳感器為光電式煙霧傳感器。 優(yōu)選的,所述電動開窗器為鏈式開窗器,該鏈式開窗器包括驅動電機、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齒輪組、鏈條和鏈輪,所述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軸與所述齒輪組的動力輸入軸連接,所述齒輪組的動力輸出軸與所述鏈輪連接,所述鏈條與所述鏈輪嚙合,且該鏈條的一端與窗戶相連。優(yōu)選的,所述驅動電機為直流電機或交流電機。本發(fā)明提供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動開窗器、煙霧傳感器、控制器,電動開窗器用于開啟或關閉窗戶,所述煙霧傳感器用于檢測室內煙霧濃度,并向所述控制器發(fā)出煙霧濃度信號,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煙霧濃度信號,將所檢測到的煙霧濃度與預設煙霧濃度進行比較,所檢測的煙霧濃度大于預設煙霧濃度,所述控制器向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發(fā)出驅動信號,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電動開窗器的傳動機構啟開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 所述煙霧傳感器設于室內,所述煙霧傳感器的煙霧信號輸出端與所述控制器的煙霧信號接收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信號輸出端與所述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的驅動信號接收端連接。當建筑物發(fā)生火災時,煙霧傳感器檢測到室內煙霧濃度,并將煙霧濃度信號發(fā)送給控制器,若所檢測到的煙霧濃度大于預設煙霧濃度,控制器則控制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工作,驅動電機帶動傳動機構打開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可及時將室內的有害氣體通過打開的窗戶排出室外,防止室內人員出現(xiàn)窒息現(xiàn)象,同時窗戶打開后也便于消防人員進行施救,可將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程度降到最低。
圖1為本發(fā)明所提供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的原理框圖。其中,圖1中煙霧傳感器1、控制器2、電動開窗器3、窗戶4。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fā)明的核心是提供一種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在發(fā)生火災時,該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可及時打開窗戶、及時將室內有害氣體排出室外。請參看圖1,圖1為本發(fā)明所提供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的一種具體實施方式
的原理框圖。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動開窗器3、煙霧傳感器1、 控制器2 ;電動開窗器3用于開啟或關閉窗戶4,電動開窗器3包括驅動電機、傳動機構,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端與所述傳動機構的動力輸入端連接,所述傳動機構的動力輸出端與窗戶4連接;所述煙霧傳感器1設于室內,所述煙霧傳感器1的煙霧信號輸出端與所述控制器 2的煙霧信號接收端連接,所述控制器2的控制信號輸出端與所述電動開窗器3的驅動電機的驅動信號接收端連接。所述煙霧傳感器1用于檢測室內煙霧濃度,并向所述控制器2發(fā)出煙霧濃度信號, 所述控制器2接收所述煙霧濃度信號,將所檢測到的煙霧濃度與預設煙霧濃度進行比較, 所檢測的煙霧濃度大于預設煙霧濃度,所述控制器2向電動開窗器3的驅動電機發(fā)出驅動信號,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電動開窗器3的傳動機構啟開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4。當建筑物發(fā)生火災時,煙霧傳感器1檢測到室內煙霧濃度信息,并將具體上述煙霧濃度信息的煙霧濃度信號發(fā)送給控制器2,若所檢測到的煙霧濃度大于預設煙霧濃度, 控制器2則控制電動開窗器3的驅動電機工作,驅動電機帶動傳動機構打開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4,可及時將室內的有害氣體通過打開的窗戶4排出室外,防止室內人員出現(xiàn)窒息現(xiàn)象,同時窗戶4打開后也便于消防人員進行施救,可將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程度降到最低。優(yōu)選方案中,所述煙霧傳感器1可以采用離子式煙霧傳感器,離子式煙霧傳感器具有工作穩(wěn)定可靠,檢測精度高等優(yōu)點。具體的方案中,所述電動開窗器3為鏈式開窗器,該鏈式開窗器包括驅動電機、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齒輪組、鏈條和鏈輪,所述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軸與所述齒輪組的動力輸入軸連接,所述齒輪組的動力輸出軸與所述鏈輪連接,所述鏈條與所述鏈輪嚙合, 且該鏈條的一端與窗戶4相連。鏈式開窗器在有效推動范圍內,可以保證窗戶4在任何角度停止,可以根據需要任意設定開窗角度,而且由于鏈傳動本身的特點決定在向窗戶4傳遞動力時更為穩(wěn)定。具體的方案中,驅動電機可以采用直流電機或交流電機,本發(fā)明對此不做限制。上述實施例中,煙霧傳感器1采用離子式煙霧傳感器,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此,煙霧傳感器1還可以采用光電式煙霧傳感器等,以上方案均應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上述實施例中,電動開窗器3采用鏈式開窗器,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此,電動開窗器 3還可以采用螺桿式電動開窗器、推桿式電動開窗器,凡在驅動電機驅動下可實現(xiàn)窗戶4開啟和關閉的電動開窗器均應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本發(fā)明所提供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并不局限于在發(fā)生火災時自動打開窗戶4, 當室內出現(xiàn)可燃性氣體泄漏時,尤其是廚房內出現(xiàn)燃氣泄漏時,本發(fā)明所提供的電動開窗器3控制系統(tǒng)也可及時將窗戶4打開,具體方案如下所述煙霧傳感器1還可以用于檢測可燃性氣體的濃度,若所檢測到的可燃性氣體濃度大于預設濃度時,所述控制器2向電動開窗器3的驅動電機發(fā)出驅動信號,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電動開窗器3的傳動機構開啟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4,可及時將室內的可燃性氣排出室外,防止室內人員出現(xiàn)中毒現(xiàn)象,而且進一步可以防止室內可燃性氣體濃度過高而發(fā)生火災事故。以上所述僅是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的描述,應當指出,由于文字表達的有限性,而在客觀上存在無限的具體結構,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動開窗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煙霧傳感器、控制器,所述煙霧傳感器用于檢測室內煙霧濃度,并向所述控制器發(fā)出煙霧濃度信號,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煙霧濃度信號,將所檢測到的煙霧濃度與預設煙霧濃度進行比較,所檢測的煙霧濃度大于預設煙霧濃度,所述控制器向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發(fā)出驅動信號,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電動開窗器的傳動機構啟開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所述煙霧傳感器設于室內,所述煙霧傳感器的煙霧信號輸出端與所述控制器的煙霧信號接收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信號輸出端與所述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的驅動信號接收端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霧濃度為可燃性氣體濃度,所檢測到的可燃性氣體濃度大于預設濃度時,所述控制器向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發(fā)出驅動信號,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電動開窗器的傳動機構開啟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霧傳感器為離子式煙霧傳感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霧傳感器為光電式煙霧傳感器。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開窗器為鏈式開窗器,該鏈式開窗器包括驅動電機、傳動機構,所述傳動機構包括齒輪組、鏈條和鏈輪,所述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軸與所述齒輪組的動力輸入軸連接,所述齒輪組的動力輸出軸與所述鏈輪連接,所述鏈條與所述鏈輪嚙合,且該鏈條的一端與窗戶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機為直流電機或交流電機。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電動開窗器技術領域,公開了一種電動開窗器控制系統(tǒng),包括電動開窗器、煙霧傳感器、控制器,所述煙霧傳感器用于檢測室內煙霧濃度,并向所述控制器發(fā)出煙霧濃度信號,所述控制器接收所述煙霧濃度信號,將所檢測到的煙霧濃度與預設煙霧濃度進行比較,所檢測的煙霧濃度大于預設煙霧濃度,所述控制器向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發(fā)出驅動信號,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電動開窗器的傳動機構啟開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窗戶;所述煙霧傳感器設于室內,所述煙霧傳感器的煙霧信號輸出端與所述控制器的煙霧信號接收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信號輸出端與所述電動開窗器的驅動電機的驅動信號接收端連接。
文檔編號E05F15/10GK102337824SQ201110295559
公開日2012年2月1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29日
發(fā)明者田彩飛 申請人:田彩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