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生活用品領域,特別是指一種鎖緊式兩用拖把。
背景技術:
是一種清潔的工具。掃把廣泛應用于生活,但當人們在清潔時,往往需要去換別的清潔工具,導致浪費更多的時間。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們常常需要把工具帶在身旁而顯得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出一種鎖緊式兩用拖把,解決了現有技術中需要經常換清潔工具或者需要將相關清潔工具都帶著所引起的不方便等的問題。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鎖緊式兩用拖把,包括掃把頭和掃把柄,還包括一連接桿,所述連接桿的底部連接有一拖把,所述拖把設于所述掃把頭內部,所述掃把柄上設有一夾緊機構。
松開所述夾緊機構,可使連接桿在所述掃把柄內部上下移動,進而帶動拖把伸出或者縮進掃把頭。
夾緊所述夾緊機構,所述連接桿固定于所述掃把柄內。
進一步地,所述夾緊機構包括一開口夾具和偏心軸,所述開口夾具的開口端分別開設有一通孔,一螺絲分別通過兩個通孔與所述偏心軸連接,所述開口夾具套設于所述掃把柄上;轉動所述偏心軸,可以控制所述開口夾具的開口大小,即控制所述連接桿在所述掃把柄內的活動狀態。
進一步地,所述夾緊機構設于掃把柄靠近頂部的位置。
進一步地,所述開口夾具為C字型夾具。
進一步地,所述開口夾具為U字型夾具。
進一步地,所述拖把為長方形。
進一步地,所述拖把的形狀為扁平狀。
進一步地,所述拖把由支架和海綿或抹布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連接桿的頂端設有一掛鉤。
根據以上對本發明的描述可知,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
常態下,所述鏟子藏于所述掃把頭內部,平常用于清掃垃圾時,本發明是一把普通的掃把。
由于該鎖緊式兩用掃把還包括一連接桿,所述連接桿的底部連接有一拖把,所述鏟子設于所述掃把頭內部,所述掃把柄上設有一夾緊機構,松開所述夾緊機構,可使連接桿在所述掃把柄內部上下移動,進而帶動鏟子伸出或者縮進掃把頭;夾緊所述夾緊機構,所述連接桿固定于所述掃把柄內。
本發明將掃把和拖把合理地結合起來,克服了浪費時間去換清潔工具的不便,大大地方便了人們的生活。
有益效果:具有實現借助推動桿實現掃帚和拖把的轉換功能,以達到更方便高效地清潔地板的作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的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圖2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鎖緊式兩用掃把,包括掃把頭1和掃把柄2,還包括一連接桿3,所述連接桿3的底部連接有一拖把4,所述拖把4設于所述掃把頭1內部,所述掃把柄2上設有一夾緊機構5,所述夾緊機構5設于掃把柄2靠近頂部的位置,所述夾緊機構5包括一開口夾具51和偏心軸52,所述開口夾具51為C字型夾具或U字型夾具,所述開口夾具51的開口端分別開設有一通孔,一螺絲53分別通過兩個通孔與所述偏心軸52連接,所述開口夾具51套設于所述掃把柄2上。
由于偏心軸52的中心并非在軸線的中心,兩軸線平行而不重合,因此轉動偏心軸時,其半徑會隨著變化。
當需要將拖把4伸出掃把頭時,轉動所述偏心軸52,使其半徑變小,進而所述開口夾具51的開口由于受力變小,故開口變大,連接桿3相對于掃把柄2可活動,即控制所述連接桿3在所述掃把柄2內的活動狀態。將拖把4伸出掃把頭1一定距離后,使偏心軸復位,其半徑由小變大,即開口夾具51受力收縮,所述連接桿3固定于所述掃把柄2內。
為了更好地將地上的粘結物或者附著物清除,將所述拖把4設為扁平狀,既節省了材料又能夠達到有益的效果。
所述連接桿的頂端設有一掛鉤6,不用掃把時,將其掛起來,使掃把頭不易變形。
常態下,所述拖把藏于所述掃把頭的旁邊,平常用于清掃垃圾時,本發明是一把普通的掃把。
當需要拖洗地板時,轉動偏心軸,使夾緊機構松動,推動連接桿使拖把伸出掃把頭一定距離,再復位偏心軸使連接桿位置固定,進行地板拖洗。之后再轉動偏心軸,退回連接桿使鏟子縮進所述掃把頭,再使偏心軸復位,鎖緊連接桿即可恢復掃把的常態。
綜上所述,一種鎖緊式兩用拖把的控制方法,通過控制夾緊機構的工作,推動所述連接桿能夠實現拖把的伸出與縮回,實現掃帚和拖把的功能轉換。
所述連接桿往掃帚方向推動,拖把超出掃帚,以實現拖把功能。
所述連接桿往掃帚反方向推動,拖把退回掃帚里,以實現掃帚功能。
本發明將掃把和拖把合理地結合起來,克服了浪費時間去換清潔工具的不便,大大地方便了人們的生活,節約資源、成本,便于收納。
有益效果:具有實現借助推動桿實現掃帚和拖把的轉換功能,以達到更方便高效地清潔地板的作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