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鞋底除塵臺階,其內部由鋼結構支撐,包括多個臺階面,所述臺階面上鋪設有除塵墊,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墊通過雙卷筒結構運轉,其一端固定于第一卷筒上,其另一端固定于第二卷筒上,所述第一卷筒和所述第二卷筒在第一電機的帶動下同向運轉,分別對所述除塵墊進行收、放;所述臺階面前后兩側設有擋板,用于封堵所述除塵墊的轉向縫隙;所述除塵墊下方設有傳動帶,用于輔助所述除塵墊運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除塵臺階,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墊為附有粘塵薄膜的薄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除塵臺階,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墊為普通除塵地毯,所述第一卷筒前端設有第一砂礫收集箱,所述第二卷筒前端設有第二砂礫收集箱,所述第一砂礫收集箱和所述第二砂礫收集箱上端均設有刮塵板,所述刮塵板緊貼所述除塵墊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底除塵臺階,其特征在于:所述刮塵板上方均設有熱吹風裝置,所述熱吹風裝置出風口對準所述除塵墊。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所述的鞋底除塵臺階,其特征在于:所述臺階面上設有除塵墊,所述除塵墊上方設有活動鋼板,所述活動鋼板通過平移機構移動至所述臺階內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底除塵臺階,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機構為第二電機通過皮帶傳動齒輪運轉,所述活動鋼板下方設有與所述齒輪相配合的鋸齒。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鞋底除塵臺階,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鋼板下方的鋸齒左右兩側對稱設置,所述左、右兩側鋸齒分別對應各自齒輪,兩個齒輪通過轉軸連接,所述轉軸兩頭均伸出所述齒輪,并且一頭固定有皮帶盤,另一頭固定有配重盤;所述皮帶盤通過皮帶連接所述第二電機。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鞋底除塵臺階,其特征在于:所述平移機構為電動滑軌,所述電動滑軌至少安裝于所述活動鋼板的左、右兩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