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于醒酒的紅酒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紅酒杯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便于醒酒的紅酒杯。
【背景技術】
[0002]紅酒杯包括杯肚、杯莖和杯座,杯肚的開口端設為窄口。紅酒在倒入紅酒杯內后,需擎起輕微晃動進行醒酒,以提高紅酒的口感。在晃動紅酒杯時,由于手勢失去平衡,稍不小心,紅酒就會從杯肚內灑出,造成浪費。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紅酒杯,無需擎起紅酒杯即可進行醒酒,避免由于手勢失去平衡造成紅酒從杯肚內灑出。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設計制造一種便于醒酒的紅酒杯,包括杯肚、杯莖和杯座,所述杯肚的開口端設為窄口,所述杯莖與杯座一體成型,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特點是:所述杯肚和杯莖分別設為獨立的結構,杯肚的底端設有一體成型的圓柱,所述圓柱的下端設有一體成型的半球,所述半球的底端設有上圓凹孔,所述杯莖的上端設有與半球匹配的球面凹槽,所述球面凹槽的槽底設有下圓凹孔,橡膠層采用無影膠膠粘固定在球面凹槽的內壁表面,所述下圓凹孔的內徑和軸線與上圓凹孔的內徑和軸線均相同,杯莖的外徑和軸線與圓柱的外徑和軸線均相同,壓縮彈簧的上、下兩端分別采用無影膠膠粘固定在上圓凹孔內的頂端和下圓凹孔內的底端,半球與橡膠層之間保留0.4-
0.6cm的間距,彈性橡膠管套設在圓柱和杯莖的外徑端上。
[0005]晃動杯肚時,橡膠層能防止半球與球面凹槽的內壁之間直接磕碰。
[0006]本實用新型由于采用上述結構,無需擎起紅酒杯即可進行醒酒,避免由于手勢失去平衡造成紅酒從杯肚內灑出。
【附圖說明】
[0007]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由以下的實施例及其附圖給出。
[000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09]圖中1-杯肚,2-圓柱,3-半球,4-杯莖,5-杯座,6_下圓凹孔,7_壓縮彈簧,8_球面凹槽,9-橡膠層,I O-上圓凹孔,11 -彈性橡膠管。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依據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具體裝置的細節及工作情況。
[0011 ] 實施例:如圖1所示,設計制造一種便于醒酒的紅酒杯,包括杯肚1、杯莖4和杯座5,杯肚I的開口端設為窄口,杯莖4與杯座5—體成型,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特點是:杯肚I和杯莖4分別設為獨立的結構,杯肚I的底端設有一體成型的圓柱2,圓柱2的下端設有一體成型的半球3,半球3的底端設有上圓凹孔10,杯莖4的上端設有與半球3匹配的球面凹槽8,球面凹槽8的槽底設有下圓凹孔6,橡膠層9采用無影膠膠粘固定在球面凹槽8的內壁表面,下圓凹孔6的內徑和軸線與上圓凹孔10的內徑和軸線均相同,杯莖4的外徑和軸線與圓柱2的外徑和軸線均相同,壓縮彈簧7的上、下兩端分別采用無影膠膠粘固定在上圓凹孔10內的頂端和下圓凹孔6內的底端,半球3與橡膠層9之間保留0.5cm的間距,彈性橡膠管11套設在圓柱2和杯莖4的外徑端上。
[0012]本實用新型的工作情況是:紅酒杯放置在桌面上,紅酒在倒入紅酒杯內后,用手輕輕晃動杯肚即可進行醒酒。
【主權項】
1.一種便于醒酒的紅酒杯,包括杯肚(I)、杯莖(4)和杯座(5),所述杯肚(I)的開口端設為窄口,所述杯莖(4)與杯座(5)—體成型,其特征在于:所述杯肚(I)和杯莖(4)分別設為獨立的結構,杯肚(I)的底端設有一體成型的圓柱(2),所述圓柱(2)的下端設有一體成型的半球(3),所述半球(3)的底端設有上圓凹孔(10),所述杯莖(4)的上端設有與半球(3)匹配的球面凹槽(8),所述球面凹槽(8)的槽底設有下圓凹孔(6),橡膠層(9)采用無影膠膠粘固定在球面凹槽(8)的內壁表面,所述下圓凹孔(6)的內徑和軸線與上圓凹孔(10)的內徑和軸線均相同,杯莖(4)的外徑和軸線與圓柱(2)的外徑和軸線均相同,壓縮彈簧(7)的上、下兩端分別采用無影膠膠粘固定在上圓凹孔(10)內的頂端和下圓凹孔(6)內的底端,半球(3)與橡膠層(9)之間保留0.4-0.6cm的間距,彈性橡膠管(11)套設在圓柱(2)和杯莖(4)的外徑端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于醒酒的紅酒杯。杯肚和杯莖分別設為獨立的結構,杯肚的底端設有一體成型的圓柱,圓柱的下端設有一體成型的半球,半球的底端設有上圓凹孔,杯莖的上端設有與半球匹配的球面凹槽,球面凹槽的槽底設有下圓凹孔,橡膠層采用無影膠膠粘固定在球面凹槽的內壁表面,壓縮彈簧的上、下兩端分別采用無影膠膠粘固定在上圓凹孔內的頂端和下圓凹孔內的底端,半球與橡膠層之間保留0.4?0.6cm的間距,彈性橡膠管套設在圓柱和杯莖的外徑端上。本實用新型無需擎起紅酒杯即可進行醒酒,避免由于手勢失去平衡造成紅酒從杯肚內灑出。
【IPC分類】A47G19/22
【公開號】CN205386048
【申請號】CN201620178267
【發明人】羅福仲
【申請人】羅福仲
【公開日】2016年7月20日
【申請日】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