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巖芯柜,其特征在于:包括前側敞口的柜體(100)和可轉動地設置在柜體(100)前側敞口處的柜門(200);所述柜體(100)內固定設置有至少兩塊上下間隔分布的隔板(120),所述隔板(120)可將柜體(100)的內部分隔成至少三個巖芯存儲腔,且至少有一塊隔板(120)上可活動地設置有托盤(11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110)放置于隔板(120)上,并可沿柜體(100)的前后方向滑動。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110)的前側面上設有固定把手(113)。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托盤(110)的左、右兩個側面上分別設有至少兩個沿托盤(110)的前后方向間隔分布的把手孔(111),所述把手孔(111)所對應的柜體(100)側壁上設有條形孔(130),把手孔(111)中可拆卸地設置有插拔式把手(112),所述插拔式把手(112)的端部可從條形孔(130)中穿出。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120)的前端超出柜體(100)的前側敞口,隔板(120)的前端所對應的柜門(200)內側面上設有與其相匹配的隔板插槽(220);當柜門(200)處于關閉狀態時,隔板(120)的前端嵌入至所述隔板插槽(220)中。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柜體(100)的后側壁內設有可向外界排水的豎向排水孔(140),所述隔板(120)的上表面上設有與豎向排水孔(140)連通的橫向排水槽(121);所述托盤(110)上與橫向排水槽(121)相對應地設置有位置槽(114),位置槽(114)的底部所對應的托盤(110)下表面朝下凸起并可嵌入橫向排水槽(121)中,且位置槽(114)可與橫向排水槽(121)連通。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排水槽(121)至少為間隔分布的兩條,每條橫向排水槽(121)均沿隔板(120)的前后方向設置。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柜體(100)的內底面上還設有與豎向排水孔(140)連通的柜體橫向排水槽(150);所述托盤(110)的上表面朝向位置槽(114)傾斜設置,所述位置槽(114)、橫向排水槽(121)和柜體橫向排水槽(150)各自底部的前端均高于后端。
9.如權利要求6、7或8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柜體(100)上還設置有水平儀(300)。
10.如權利要求1、2、3、5、6、7或8所述的巖芯柜,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底面上具有排水孔的巖芯盒,所述巖芯盒放置于托盤(110)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