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書架,特別涉及一種壁掛書架。
背景技術:
書架在日常生活中應用非常廣泛,能夠很好的整理放置書籍,非常實用便捷。目前書架的種類繁多,也有著一些簡易的桌面書架,由于桌子的空間狹小,書架放置在桌面上,使得本就狹小的桌子更加不好放置其他的物品,大大占用了桌面空間;再者書架的大小多是固定的,不能夠真多書籍的多少來調節書架的空間大小,使用非常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壁掛書架,它能夠方便的將書架懸掛在墻壁上,減少地方占用,拆裝便捷,同時能夠延長或者縮短書架長度,更好的放置書籍。
為達到上述之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壁掛書架,包括懸掛部和書架本體,所述懸掛部與書架本體裝配連接,所述書架本體包括后板、側板以及底板,所述側板安裝在底板一側,所述后板一端與側板固定連接,后板底端與底板固定相連,所述懸掛部包括安裝塊和連接塊,所述連接塊與后板后壁固定連接,所述安裝塊前壁設有與連接塊相適配的裝配槽,所述裝配槽槽壁設有卡槽,所述卡槽貫通安裝塊側壁,所述連接塊設有貫通側壁的通槽,所述通槽開口向內翻邊,所述通槽設有設有彈簧,所述彈簧兩端設有卡塊,所述卡塊伸出通槽開口,所述卡塊的伸出端與卡槽相適配,所述底板側壁設有導槽,所述導槽中設有延伸板,所述延伸板伸出導槽開口,所述延伸板伸出端設有擋板。
進一步地,所述后板的側壁分布有活動孔,所述活動孔中裝配有活動桿,所述活動桿的長度大于活動孔的長度,所述活動桿伸出活動孔開口,所述活動桿伸出端與擋板內側壁固定相連。
進一步地,所述底板的前壁設有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與導槽相貫通,所述延伸板的前壁設有導軸,所述導軸伸入限位槽中。
進一步地,所述安裝塊的四周設有安裝孔,所述安裝孔貫通安裝塊前后壁。
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通過懸掛部能夠很好的將書架本體懸掛在墻壁上,減少地方占用,同時也能便捷的拆裝放置在桌面上;使用更加便捷,同時針對放置書架的數量,能夠方便的延長延伸板,增加書架本體的空間,更好的放置更多的書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連接塊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書架本體結構示意圖。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3所示,一種壁掛書架,包括懸掛部1和書架本體2,所述懸掛部1與書架本體2裝配連接,所述書架本體2包括后板21、側板22以及底板23,所述側板22安裝在底板23一側,所述后板21一端與側板22固定連接,后板21底端與底板23固定相連,能夠放的將書架本體2懸掛在墻壁上,減少地方占用,同時也能便捷的拆裝放置在桌面上;所述懸掛部1包括安裝塊11和連接塊12,所述連接塊12與后板21后壁固定連接,所述安裝塊11的四周設有安裝孔13,所述安裝孔13貫通安裝塊11前后壁,通過安裝孔13能夠牢固的將安裝塊11固定在墻壁上,不易脫落。
所述安裝塊11前壁設有與連接塊12相適配的裝配槽14,所述裝配槽14槽壁設有卡槽15,所述卡槽15貫通安裝塊11側壁,所述連接塊12設有貫通側壁的通槽121,所述通槽121開口向內翻邊,所述通槽121設有設有彈簧122,所述彈簧122兩端設有卡塊123,所述卡塊123伸出通槽121開口,所述卡塊123的伸出端與卡槽15相適配,在將書架本體2懸掛在安裝塊11的時候,先將卡塊123壓進通槽121內,然后將連接塊12卡進裝配槽14中,所述卡塊123在彈簧122彈力的作用下卡進卡槽15中將書架牢固懸掛,同時在拆卸的時候,使用工具從安裝塊11側壁的卡槽15中將卡塊123壓進通槽121內,使得書架本體2自然從裝配槽14脫落,操作便捷。
所述底板23側壁設有導槽24,所述導槽24中設有延伸板25,所述延伸板25伸出導槽24開口,所述延伸板25伸出端設有擋板26,針對放置書架的數量,能夠方便的延長延伸板25,增加書架本體2的空間,更好的放置更多的書籍,所述底板23的前壁設有限位槽27,所述限位槽27與導槽24相貫通,所述延伸板25的前壁設有導軸28,所述導軸28伸入限位槽27中,所述導軸28和限位槽27搭配能夠有效的限定延伸板25的移動軌跡,同時也能很好的保證延伸板25不易從導槽脫落。
再者,所述后板21的側壁分布有活動孔211,所述活動孔211中裝配有活動桿212,所述活動桿212的長度大于活動孔211的長度,所述活動桿212伸出活動孔211開口,所述活動桿212伸出端與擋板26內側壁固定相連,所述活動桿212能很好的擋住書籍,使得書籍不易從書架滑出,同時所述活動桿212也能很好的增加延伸板25的牢固性,使得延伸板25能夠更好的裝配在底板23上,放置書籍。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