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家居、辦公桌椅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拆卸組合式桌架。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常見的桌子多為固定式和可折疊式。固定式桌子結構單一、形狀固定,不便移動,使用場合比較局限;可折疊式桌子雖然可以在不用的時候折疊起來便于存放,但是其結構還是比較單一、形狀固定。以上兩種桌子均不易拆卸組裝,空間延伸性能不足,不能適宜使用場地和桌面面積大小、形狀的變化?,F有技術雖還記載了一種桌子的支撐結構,但是其不能在一個基本單元結構下,進行延伸桌架的大小,從而不能適應不同使用場地和桌面面積大小的變化。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可拆卸組合式桌架,以達到延伸桌架大小,用來適應桌子使用場地、桌面面積大小的變化。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一種可拆卸組合式桌架,包括主連接桿、副連接桿、連接件、桌腿、桌腳和扣件,所述主連接桿兩端與桌腿直角固定連接,所述桌腿的下面連接有桌腳,多個所述副連接桿通過所述連接件連接在兩個所述主連接桿之間,所述主連接桿上設置有多個雙排主連接桿預留孔,對應所述副連接桿的兩端相應也設置有副連接桿預留孔,所述連接件包括上下兩部分,并且所述上下兩部分面向對應設置有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所述第一凸起與所述主連接桿預留孔配合,所述第二凸起與所述副連接桿預留孔配合,所述主連接桿和所述副連接桿通過所述連接件面向夾擊、孔與凸起配合而連接固定在一起,多個所述扣件可通過螺釘與所述桌板底面固定,安裝所述桌板時所述扣件可卡扣在所述副連接桿上。
優選地,所述主連接桿和所述副連接桿通過所述連接件可以無限連接。
優選地,所述桌腿的高度可調整。
優選地,所述桌腳下面還配置有滾輪。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無限延伸、拆裝方便、快速連接桌面??刹鹦?、可組合、可延伸式桌架,更加便捷、靈活,適用性強,可以根據辦公環境或家居環境來改變桌架的結構以適應使用場地和桌面大小的變化。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桌架組合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桌架連接件處剖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桌架連接件處分解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桌架連接件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桌架扣件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組合后單個桌子的效果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桌架延展組合結構示意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延展后組合的桌子的效果示意圖。
其中:1.扣件,2.主連接桿預留孔,3.副連接桿,4.連接件,5.桌腿,
6.桌腳,7.副連接桿預留孔,9.主連接桿,10.桌面。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桌架組合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桌架連接件處剖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桌架連接件處分解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桌架連接件結構示意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桌架扣件結構示意圖;圖6是本實用新型組合后單個桌子的效果示意圖。如圖1-6所示,一種可拆卸組合式桌架,包括主連接桿9、副連接桿3、連接件4、桌腿5、桌腳6和扣件1。其中主連接桿9兩端與桌腿5直角固定連接。桌腿5的下面連接有桌腳6。多個副連接桿3通過連接件4連接在兩個主連接桿9之間。其中主連接桿9上設置有多個雙排主連接桿預留孔2,對應副連接桿3的兩端相應也設置有副連接桿預留孔7,連接件4包括上下兩部分11、12,并且上下兩部分11、12面向對應設置有第一凸起13和第二凸起14。所述第一凸起13與主連接桿預留孔2配合,所述第二凸起14與副連接桿預留孔7配合,于是主連接桿9和副連接桿3通過連接件4面向夾擊、孔與凸起配合而連接固定在一起。多個扣件1可通過螺釘與桌板10底面固定,然后安裝桌板10時再將扣件1快速卡扣在副連接桿3上,于是單個可拆卸組合式桌子就組裝完成。
圖7是本實用新型桌架延展組合結構示意圖;圖8是本實用新型延展后組合的桌子的效果示意圖。如圖7-8所示,在上述單個可拆卸組合式桌子的基礎上,通過同樣的組合方法,用連接件4將主連接桿9和副連接桿3快速連接,在用多個扣件1快速將桌板10和副連接桿3固定,于是延展后可拆卸組合式桌子就組合完成。
依次類推,主連接桿9和副連接桿3通過連接件4可以無限連接,根據需要可以組合出無限延展的可拆卸組合式桌架,再安裝上桌板10就可得到無限延展可拆卸組合式桌子。
優選地,上述可拆卸組合式桌架還可以設置有可調整式桌腿5,方便調整桌架的高度;所述桌腳6下面還可以配置多個滾輪,方便隨時移動桌架的位置。
本實用新型通過提供一種可拆卸組合式桌架,以達到延伸桌架大小,用來適應桌子使用場地、桌板面積大小的變化。這種可拆卸、可組合、可延伸式桌架具有無限延伸、拆裝方便、快速連接桌板等有益效果,相比現有固定式或折疊式桌子更加便捷、靈活,適用性強。
上述雖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了描述,但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造性勞動即可做出的各種修改或變形仍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