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設計技術領域,尤其涉及汽車及其電動滑移門系統。
背景技術:
現時國內傳統的中大型汽車采用的滑移門技術方案多為三導軌形式。上導軌及上鉸鏈提供±Y向(垂直于側門方向)自由度限制,中導軌提供±Y向自由度限制以及輔助承重,下導軌負責主要承重(限制+Z方向自由度)。上導軌與中導軌的Y向限制為始終相反方向,產生的繞X方向(側門移動方向)的扭矩用于抵消滑移門開啟過程中的扭轉。
本申請的實用新型人發現,現有技術的三導軌式的滑移門技術方案存在以下問題:
1、門洞上部布置上導軌導致窗框尺寸大,與前門窗框不匹配,滑移門與側圍分縫需繞到車頂位置,破壞了側圍的整體性,進而影響整車的側面造型;
2、上導軌結構采用內藏式結構,內飾頂棚上會設置較大的空間對導軌進行內藏,同時也會影響頂棚安全氣簾的布置;
3、由于上導軌的關系,滑移門無法布置整套二道密封,對整車NVH性能提升不利。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出一種汽車滑移門系統,能夠在不影響滑移門系統原有的滑移功能的前提下,取消上導軌,使得滑移門窗框結構尺寸與前門一致,滑移門與側圍分縫可以與前門對應,保證了側圍造型的整體性,獲得優良的開閉性能,同時避免影響頂棚安全氣簾的布置。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一種汽車滑移門系統,包括滑移門本體、中導 軌與下導軌;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中部設有與所述中導軌配合的中鉸鏈,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下部設有與所述下導軌配合的下鉸鏈;
所述下導軌包括下導軌上橫壁、下導軌下橫壁以及分別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下導軌下橫壁連接的下導軌豎壁,所述下導軌還包括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連接的第一豎直翻邊,所述第一豎直翻邊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以及所述下導軌豎壁圍成開口向下的第一導向槽;
所述下鉸鏈包括與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下部鉸接的下鉸接部、以及與所述下鉸接部連接并與所述下導軌配合的下軸承部;其中,所述下軸承部包括第一軸承和第二軸承;所述第一軸承位于所述第一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或所述第一豎直翻邊滾動;所述第二軸承位于所述下導軌下橫壁的上表面,并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的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下橫壁的上表面滾動。
優選地,所述下軸承部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軸承和第二軸承之間的第三軸承;所述第三軸承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滾動,且所述第三軸承到所述下導軌豎壁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二軸承到所述下導軌豎壁的距離。
優選地,所述下導軌還包括下導軌中橫壁和第二豎直翻邊;所述下導軌中橫壁的一側邊與所述下導軌豎壁的中部連接,將所述下導軌分隔為上下兩層空間,且所述第三軸承位于下層空間;所述第二豎直翻邊設置在所述下導軌中橫壁的另一側邊,與所述下導軌中橫壁和所述下導軌豎壁圍成開口向下的第二導向槽;所述下軸承部還包括第四軸承;所述第四軸承位于所述第二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或所述第二豎直翻邊滾動。
優選地,所述下軸承部還包括第五軸承;所述第五軸承位于所述下導軌中橫壁的上表面,并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的方向為軸沿所述下導軌中橫壁的上表面滾動。
優選地,所述下軸承部還包括導向輪;所述導向輪位于所述第二導向槽內,并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的方向為軸沿所述下導軌中橫壁的下表面滾動;所述導向輪到所述下導軌豎壁的距離大于所述第四軸承到所述下導軌豎壁的距 離,所述導向輪到所述第二豎直翻邊的距離大于所述第四軸承到所述第二豎直翻邊的距離,所述導向輪到所述下導軌中橫壁的距離小于所述第四軸承到所述下導軌中橫壁的距離。
優選地,所述第一軸承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一軸承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所述第二軸承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二軸承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所述第三軸承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三軸承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所述第四軸承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四軸承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所述第五軸承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五軸承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
優選地,所述中導軌包括中導軌上橫壁、中導軌下橫壁以及分別與所述中導軌上橫壁、中導軌下橫壁連接的中導軌豎壁,所述中導軌還包括與所述中導軌上橫壁連接的第三豎直翻邊,所述第三豎直翻邊與所述中導軌上橫壁以及所述中導軌豎壁圍成開口向下的第三導向槽;
所述中鉸鏈包括與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中部鉸接的中鉸接部、以及與所述中鉸接部連接并與所述中導軌配合的中軸承部;其中,所述中軸承部包括第六軸承和第七軸承;所述第六軸承位于所述第三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中導軌豎壁或所述第三豎直翻邊滾動;所述第七軸承位于所述中導軌下橫壁的上表面,并以垂直于所述中導軌豎壁的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中導軌下橫壁的上表面滾動。
優選地,所述下導軌于對所述下鉸鏈的承重點、所述中導軌對于所述中鉸鏈的承重點以及所述滑移門本體的重心構成平面三角形;所述平面三角形與第一法線、第二法線以及第三法線的之間的夾角均為銳角;其中,所述第一法線為平行于所述豎直方向的直線;所述第二法線為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的直線;所述第三法線為同時垂直于所述第一法線和所述第二法線的直線。
優選地,所述中導軌與水平面具有0~5°的夾角,并且所述中導軌的開門位 置比所述中導軌的鎖門位置高;所述下導軌與水平面具有0~5°的夾角,并且所述下導軌的開門位置比所述下導軌的鎖門位置高。
優選地,所述汽車滑移門系統還包括滑移門開啟外把手、滑移門電動開閉控制機構、滑移門自動嚙合鎖、滑移門電動開啟動力機構;所述滑移門開啟外把手用于接收人為開關指令,并發送給滑移門電動開閉控制機構和滑移門自動嚙合鎖;所述滑移門自動嚙合鎖用于根據所述人為開關指令,鎖定或釋放所述滑移門本體;所述滑移門電動開閉控制機構用于根據所述人為開關指令,控制所述滑移門電動開啟動力機構帶動所述中鉸鏈沿所述中導軌移動。
相比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汽車滑移門系統,包括滑移門本體、中導軌與下導軌;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中部設有與所述中導軌配合的中鉸鏈,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下部設有與所述下導軌配合的下鉸鏈;所述下導軌包括下導軌上橫壁、下導軌下橫壁以及分別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下導軌下橫壁連接的下導軌豎壁,所述下導軌還包括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連接的第一豎直翻邊,所述第一豎直翻邊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以及所述下導軌豎壁圍成開口向下的第一導向槽;所述下鉸鏈包括與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下部鉸接的下鉸接部、以及與所述下鉸接部連接并與所述下導軌配合的下軸承部;其中,所述下軸承部包括第一軸承和第二軸承;所述第一軸承位于所述第一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或所述第一豎直翻邊滾動;所述第二軸承位于所述下導軌下橫壁的上表面,并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的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下橫壁的上表面滾動。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下導軌與所述下鉸鏈的配合不僅能夠實現原有對所述滑移門本體的承重的功能,還能夠限制±Y向自由度,從而能夠在取消上導軌的情況下,由中導軌與下導軌產生的扭矩可抵消滑移門開啟過程中的扭轉,保證正常滑移的穩定性。同時,由于取消了上導軌,使得滑移門窗框結構尺寸與前門一致,滑移門與側圍分縫可以與前門對應,保證了側圍造型的整體性,獲得優良的開閉性能(包括NVH、密封防水性、外觀),也避免影響頂棚安全氣簾的布置,能實現可開啟式全景天窗,可有效改善第二排人機頭部空間。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汽車滑移門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下導軌3和下鉸鏈5的剖面示意圖;
圖3是圖2中的下鉸鏈5的側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的下導軌3的剖面示意圖;
圖5是與圖4中的下導軌3相配合的下鉸鏈5的剖面示意圖;
圖6是圖5中的下鉸鏈5安裝到圖4中的下導軌3的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中導軌2與中鉸鏈4的配合示意圖;
如圖8所示,其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汽車滑移門系統在重力方向上的受力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其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汽車滑移門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所述汽車滑移門系統包括滑移門本體1、中導軌2與下導軌3;所述中導軌2安裝在汽車門框(附圖中未示)的中部,所述下導軌3安裝在汽車門框的下部;所述滑移門本體1的中部設有與所述中導軌2配合的中鉸鏈4,所述滑移門本體1的下部設有與所述下導軌3配合的下鉸鏈5。
從圖1可知,原有的位于所述滑移門本體1的上部的上導軌以及對應的上鉸鏈已經取消,但中導軌、中鉸鏈、下導軌以及下鉸鏈均保留,并且本實用新型通過對下導軌與下鉸鏈的結構的重新設計,能夠實現滑移門系統所需要的滑 移功能。
請同時參閱圖2與圖3,其中,圖2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下導軌3和下鉸鏈5的剖面示意圖,圖3是圖2中的下鉸鏈5的側視圖。
所述下導軌3包括下導軌上橫壁31、下導軌下橫壁32以及分別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31、下導軌下橫壁32連接的下導軌豎壁33,所述下導軌3還包括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31連接的第一豎直翻邊34,所述第一豎直翻邊34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31以及所述下導軌豎壁33圍成開口向下的第一導向槽;
所述下鉸鏈5包括與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下部鉸接的下鉸接部51、以及與所述下鉸接部51連接并與所述下導軌3配合的下軸承部;其中,所述下軸承部包括第一軸承52和第二軸承53;所述第一軸承52位于所述第一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33或所述第一豎直翻邊34滾動;所述第二軸承53位于所述下導軌下橫壁32的上表面,并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下橫壁32的上表面滾動。
在所述滑移門本體1的移動過程中,所述第二軸承53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3下橫壁的上表面滾動,即所述下導軌3下橫壁和所述第二軸承53相配合,起到承載所述滑移門本體1的重力的作用;所述第一軸承52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33或所述第一豎直翻邊34滾動,即所述第一軸承52與所述下導軌豎壁33以及所述第一豎直翻邊34配合,起到限制±Y向(垂直于滑移門本體1的方向)自由度的作用。因此,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下導軌3與所述下鉸鏈5的配合不僅能夠實現原有對所述滑移門本體1的承重的功能,還能夠限制±Y向自由度,從而能夠在取消上導軌的情況下,由中導軌2與下導軌3產生的扭矩可抵消滑移門開啟過程中的扭轉,保證正常滑移的穩定性。
請同時參閱圖4、圖5與圖6,其中,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的下導軌3的剖面示意圖,圖5是與圖4中的下導軌3相配合的下鉸鏈5的剖面示意圖,圖6是圖5中的下鉸鏈5安裝到圖4中的下導軌3的示意圖。
所述下軸承部包括位于所述第一軸承52和第二軸承53之間的第三軸承54; 所述第三軸承54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33滾動,且所述第三軸承54到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二軸承53到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距離。所述第三軸承54的作用是提供-Y向限制,與第一軸承52(+Y限制時)形成扭轉力矩,抵消下鉸鏈5產生的旋轉趨勢,進一步保證正常滑移的穩定性。
所述下導軌3還包括下導軌中橫壁35和第二豎直翻邊36;所述下導軌中橫壁35的一側邊與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中部連接,將所述下導軌3分隔為上下兩層空間,且所述第三軸承54位于下層空間;所述第二豎直翻邊36設置在所述下導軌中橫壁35的另一側邊,與所述下導軌中橫壁35和所述下導軌豎壁33圍成開口向下的第二導向槽;所述下軸承部還包括第四軸承55;所述第四軸承55位于所述第二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33或所述第二豎直翻邊36滾動。
為了使得滑移門本體1在開啟過程中更加平順,避免產生抖動的現象,在上述更優選的方案中,增加了第四軸承55,并相應地設置下導軌中橫壁35以及第二豎直翻邊36形成開口向下的第二導向槽;所述第四軸承55位于所述第二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33或所述第二豎直翻邊36滾動,即第四軸承55可以與第二導向槽配合,起到限制±Y向(垂直于滑移門本體1的方向)自由度的作用,實現與第一軸承52相似的功能。
作為更優選地,所述下軸承部還包括第五軸承56;所述第五軸承56位于所述下導軌中橫壁35的上表面,并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方向為軸沿所述下導軌中橫壁35的上表面滾動。增加了第五軸承56,可以輔助承重,同時也可以進一步使得滑移門本體1在開啟過程中更加平順,避免產生抖動的現象。
作為更優選地,所述下軸承部還包括導向輪57;所述導向輪57位于所述第二導向槽內,并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方向為軸沿所述下導軌中橫壁35的下表面滾動;所述導向輪57到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距離大于所述第四軸承55到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距離,所述導向輪57到所述第二豎直翻邊36的距離大于所述第四軸承55到所述第二豎直翻邊36的距離,所述導向輪57到所述下導軌中橫壁35的距離小于所述第四軸承55到所述下導軌中橫壁35的距離。由 于在滑移門本體1的重力作用下,下鉸鏈5可能發生跳轉,即用于承重的軸承(第二軸承53與第五軸承56)可能發生跳離下導軌3的現象。隨著軸承的磨損,跳轉越來越大,最終導致下鉸鏈5在運行若干次后產生嚴重的扭轉變形。通過增加導向輪57,并與所述中橫壁配合在車門發生跳轉時限制下鉸鏈5的跳動量,避免下鉸鏈5扭轉變形。此外,為了避免所述導向輪57與所述第四軸承55發生干涉,需要對導向輪57到所述第二導向槽的各個距離進行限定。
作為更優選地,所述第一軸承52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一軸承52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所述第二軸承53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二軸承53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所述第三軸承54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三軸承54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所述第四軸承55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第四軸承55沿著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延伸方向前后布置。在各個方向上采用雙軸承即雙點接觸導軌,可以加強運動的穩定性。
如圖7所示,其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中導軌2與中鉸鏈4的配合示意圖。所述中導軌2包括中導軌上橫壁21、中導軌下橫壁22以及分別與所述中導軌上橫壁21、中導軌下橫壁22連接的中導軌豎壁23,所述中導軌2還包括與所述中導軌上橫壁21連接的第三豎直翻邊24,所述第三豎直翻邊24與所述中導軌上橫壁21以及所述中導軌豎壁23圍成開口向下的第三導向槽;
所述中鉸鏈4包括與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中部鉸接的中鉸接部41、以及與所述中鉸接部41連接并與所述中導軌2配合的中軸承部;其中,所述中軸承部包括第六軸承42和第七軸承43;所述第六軸承42位于所述第三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中導軌豎壁23或所述第三豎直翻邊24滾動;所述第七軸承43位于所述中導軌下橫壁22的上表面,并以垂直于所述中導軌豎壁23的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中導軌下橫壁22的上表面滾動。
其中,所述第六軸承42與所述第三導向槽配合,限制起到限制±Y向(垂直于滑移門本體1的方向)自由度的作用;所述第七軸承43與所述中導軌2下橫壁配合,起到承重的作用。
如圖8所示,其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汽車滑移門系統在重力方向上的受力示意圖。所述下導軌3對于所述下鉸鏈5的承重點、所述中導軌2對于所述中鉸鏈4的承重點以及所述滑移門本體1的重心構成平面三角形;所述平面三角形與第一法線、第二法線以及第三法線的之間的夾角均為銳角;其中,所述第一法線為平行于所述豎直方向的直線;所述第二法線為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33的直線;所述第三法線為同時垂直于所述第一法線和所述第二法線的直線。由于整個滑移門本體1處于穩定的空間三角受力框架之中,從而避免滑移門本體1開啟閉合過程中轉動。
作為更優選地,所述中導軌2與水平面具有0~5°的夾角,并且所述中導軌2的開門位置比所述中導軌2的鎖門位置高;所述下導軌3與水平面具有0~5°的夾角,并且所述下導軌3的開門位置比所述下導軌3的鎖門位置高。中導軌2及下導軌3在X方向(滑移門本體1移動方向)上傾斜布置,在開門過程中需要克服重力做功,使得開門過程中更加平順。
作為更優選地,所述汽車滑移門系統還包括滑移門開啟外把手6、滑移門電動開閉控制機構7、滑移門自動嚙合鎖8、滑移門電動開啟動力機構9;所述滑移門開啟外把手6用于接收人為開關指令,并發送給滑移門電動開閉控制機構7和滑移門自動嚙合鎖8;所述滑移門自動嚙合鎖8用于根據所述人為開關指令,鎖定或釋放所述滑移門本體1;所述滑移門電動開閉控制機構7用于根據所述人為開關指令,控制所述滑移門電動開啟動力機構9帶動所述中鉸鏈4沿所述中導軌移動。所述滑移門電動開啟動力機構9可以為電機帶輪。
相比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一種汽車滑移門系統,包括滑移門本體、中導軌與下導軌;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中部設有與所述中導軌配合的中鉸鏈,所述滑移門本體的下部設有與所述下導軌配合的下鉸鏈;所述下導軌包括下導軌上橫壁、下導軌下橫壁以及分別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下導軌下橫壁連接的下導軌豎壁,所述下導軌還包括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連接的第一豎直翻邊,所述第一豎直翻邊與所述下導軌上橫壁以及所述下導軌豎壁圍成開口向下的第一導向槽;所述下鉸鏈包括與所述滑 移門本體的下部鉸接的下鉸接部、以及與所述下鉸接部連接并與所述下導軌配合的下軸承部;其中,所述下軸承部包括第一軸承和第二軸承;所述第一軸承位于所述第一導向槽內,并以豎直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豎壁或所述第一豎直翻邊滾動;所述第二軸承位于所述下導軌下橫壁的上表面,并以垂直于所述下導軌豎壁的方向為軸向沿所述下導軌下橫壁的上表面滾動。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下導軌與所述下鉸鏈的配合不僅能夠實現原有對所述滑移門本體的承重的功能,還能夠限制±Y向自由度,從而能夠在取消上導軌的情況下,由中導軌與下導軌產生的扭矩可抵消滑移門開啟過程中的扭轉,保證正常滑移的穩定性。同時,由于取消了上導軌,使得滑移門窗框結構尺寸與前門一致,滑移門與側圍分縫可以與前門對應,保證了側圍造型的整體性,獲得優良的開閉性能(包括NVH、密封防水性、外觀),也避免影響頂棚安全氣簾的布置,能實現可開啟式全景天窗,可有效改善第二排人機頭部空間。
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