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食物處理機和與該食物處理機相配合的電子秤;該電子秤具有與該食物處理機配合的支撐平面,用于供該食物處理機擱置在其上運行;該電子秤設有控制面板,該電子秤與該食物處理機通訊連接,該食物處理機的底部設有至少四個腳墊,用于平穩地擱置在該支撐平面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食物處理機的運行信息是能夠在該電子秤的控制面板上進行顯示的,和/或,該食物處理機的運行是能夠在該電子秤的控制面板上進行操控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秤與該食物處理機的通訊連接是有線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電子秤與該食物處理機的通訊連接是無線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這些腳墊與該支撐平面的接觸面是平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食物處理機包括:外殼大身組件和與該外殼大身組件相配合的碗組件,其中,該外殼大身組件上設有控制面板,用于控制該食物處理機的運行,以及顯示該食物處理機的運行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外殼大身組件是能夠將該碗組件整體地鎖扣住的。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外殼大身組件具有兩個能夠能夠張開/合攏的扣手機構,這兩個扣手機構能夠作用于該碗組件的頂部而使該碗組件整體地鎖扣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食物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碗組件包括碗和碗蓋,這兩個扣手機構能夠作用于該碗蓋而使該碗組件整體地鎖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