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刊物存放裝置,特別涉及一種圖書館閱讀刊物存放裝置,屬于圖書館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的圖書館中的閱讀刊物存放裝置,一般只具備有放置書本的功能,其功能單一,逐漸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特別是當圖書館停電時,由于圖書架上缺少應急照明燈,借書者無法繼續進行閱讀;且圖書架上缺少充電接口,人們的手機無法進行充電,其使用不便;另外現有的圖書架只能存放書籍,無法防止報紙和雜志;另外圖書也容易受潮和生蟲,影響書籍的保存時間。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圖書館閱讀刊物存放裝置,結構簡單,功能齊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導致的上述缺陷。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圖書館閱讀刊物存放裝置,包括底板、頂板、側板、腳輪、隔板、臨時存放箱、擋板、照明燈、卡塊、報桿、報夾、干燥室、熏蟲箱、加熱器、罩蓋、充電座、電源及控制器;所述底板、頂板及兩塊側板通過鋼釘固定成長方體框架,隔板將長方體框架分為圖書架、雜志陳列架、報紙架及安裝室四部分,底板下表面的四個拐角處安裝有腳輪;所述圖書架包括若干個陳列格,陳列格的后部安裝有擋板;所述雜志陳列架的后面板呈傾斜狀,且雜志陳列架的頂部安裝有若干個照明燈;所述卡塊對稱的安裝在報紙架的兩側,且卡塊之間安裝有報桿,報桿上固定有兩個報夾;所述安裝室的一側安裝有柜門,干燥室設于安裝室內部,干燥室內部填充有干燥劑,且干燥室的頂部開設有若干個吸附孔;所述熏蟲箱設于安裝室內部,熏蟲箱內部填充有熏蟲劑,加熱器安裝在熏蟲箱內部,且熏蟲箱的頂部安裝有罩蓋,罩蓋上開設有若干個散味孔;所述臨時存放箱和充電座均安裝在側板的外壁上,充電座上設有若干個USB接口;所述電源和控制器均固定在安裝室中,控制器通過導線與電源連接,照明燈、加熱器及充電座均通過導線與控制器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腳輪為可360°旋轉的帶鎖式萬向輪。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吸附孔和散味孔均為規則的圓形通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電源為可充電式蓄電池組。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報桿的數量不少于五個。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照明燈為LED發光燈。
有益效果:與傳統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圖書館閱讀刊物存放裝置結構新穎,設計科學合理;安裝有應急燈,方便停電時借閱者使用;設置USB充電接口,方便手機等電子設備充電;多層結構,可以放置書籍、報紙、雜志等不同閱讀刊物;且加設有防潮和防蟲裝置,有利于閱讀刊物的長期保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圖書館閱讀刊物存放裝置的總體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圖書館閱讀刊物存放裝置的安裝室內部結構示意圖;
其中:1-底板、2-頂板、3-側板、4-腳輪、5-隔板、6-臨時存放箱、7-擋板、8-照明燈、9-卡塊、10-報桿、11-報夾、12-干燥室、13-熏蟲室、14-加熱器、15-罩蓋、16-充電座、17-電源、18-控制器、19-圖書架、20-雜志陳列架、21-報紙架、22-安裝室、23-吸附孔、24-散味孔、25-USB接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2所示,圖書館閱讀刊物存放裝置,包括底板1、頂板2、側板3、腳輪4、隔板5、臨時存放箱6、擋板7、照明燈8、卡塊9、報桿10、報夾11、干燥室12、熏蟲箱13、加熱器14、罩蓋15、充電座16、電源17及控制器18;所述底板1、頂板2及兩塊側板3通過鋼釘固定成長方體框架,隔板5將長方體框架分為圖書架19、雜志陳列架20、報紙架21及安裝室22四部分,底板1下表面的四個拐角處安裝有腳輪4;所述圖書架19包括若干個陳列格,陳列格的后部安裝有擋板7;所述雜志陳列架20的后面板呈傾斜狀,且雜志陳列架20的頂部安裝有若干個照明燈8;所述卡塊9對稱的安裝在報紙架21的兩側,且卡塊9之間安裝有報桿10,報桿10上固定有兩個報夾11;所述安裝室22的一側安裝有柜門,干燥室12設于安裝室22內部,干燥室12內部填充有干燥劑,且干燥室12的頂部開設有若干個吸附孔23;所述熏蟲箱13設于安裝室22內部,熏蟲箱13內部填充有熏蟲劑,加熱器14安裝在熏蟲箱13內部,且熏蟲箱13的頂部安裝有罩蓋15,罩蓋15上開設有若干個散味孔24;所述臨時存放箱6和充電座16均安裝在側板3的外壁上,充電座16上設有若干個USB接口25;所述電源17和控制器18均固定在安裝室22中,控制器18通過導線與電源17連接,照明燈8、加熱器14及充電座16均通過導線與控制器18連接。
其中,所述腳輪4為可360°旋轉的帶鎖式萬向輪。
其中,所述吸附孔23和散味孔24均為規則的圓形通孔。
其中,所述電源17為可充電式蓄電池組。
其中,所述報桿10的數量不少于五個。
其中,所述照明燈8為LED發光燈。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