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床上桌,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連接桿I(1)和桌面(2),所述連接桿I(1)兩端皆設有活動軸(3),兩個所述連接桿I(1)的一端通過活動軸(3)分別與床的兩側連接,兩個所述連接桿I(1)的另一端通過活動軸(3)分別與桌面(2)的兩側連接;所述桌面(2)數量為兩個,并列設置,所述床上桌還包括連接桿II(4),所述連接桿II(4)兩端設有活動軸(3),所述連接桿II(4)的兩端分別通過活動軸(3)與兩個所述桌面(2)互相靠近的一側連接,兩個所述連接桿I(1)的另一端通過活動軸(3)分別與兩個桌面(2)相對的另一側連接;所述活動軸(3)還包括固定卡、外殼、齒輪和阻力裝置,所述固定卡貫穿外殼并緊貼齒輪,所述齒輪固定設置在連接桿I(1)和連接桿II(4)上,所述阻力裝置與齒輪緊貼設置,并阻止齒輪的相對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床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I(1)和連接桿II(4)兩端皆設有防止阻力裝置移動的凸起,所述阻力裝置設置在連接桿I(1)和連接桿II(4)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床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力裝置固定設置在外殼內側。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床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力裝置由橡膠材料構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床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面(2)正面合頁式連接有延長板(5),所述桌面(2)內設有收容腔,所述桌面(2)可通過背面合頁連接的閉合板(6)打開或關閉收容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床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延長板(5)由玻璃材料構成。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床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I(1)為可調整長短的伸縮桿。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床上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I(1)由槽鋼I和槽鋼II構成,所述槽鋼I滑動插在槽鋼II內,并可通過固定卡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