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日用品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晾衣架。
背景技術:
晾衣架,作為人們每天使用的家居用品,如今已經成為許多家庭的生活必需品,現有技術中,晾衣架主要用于晾曬衣服,通常將衣服套在支撐架上,通過支撐架將衣服掛在晾衣桿上進行晾曬,但是,在有風的環境中,衣服容易被吹動,帶動支撐架沿著晾衣桿滑動,導致多件衣服緊貼在一起,而不容易被晾干,而且現有的晾衣架一般不能用于晾曬鞋子,功能單一,給使用者帶來不便。
綜上所述,如何提高晾衣架的防風性能及使用便利性,成為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晾衣架,能夠提高晾衣架的防風性能及使用便利性。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晾衣架,包括:
設置于兩側,且下端設置有底座的支撐立桿;
水平設置于所述支撐立桿上端的晾衣桿;
依次插設于所述晾衣桿上側,且上端具有開口朝下設置的“U”型支撐部的多個晾鞋架,相鄰的兩個所述晾鞋架之間具有間距。
優選的,所述支撐立桿為可伸縮支撐立桿。
優選的,所述晾鞋架為左右對稱的一體式結構,所述晾鞋架的支撐部的兩個端部分別連接有直角支架,所述直角支架的豎直部插接在所述晾衣桿上,所述直角支架的水平部與支撐部的端部相連且垂直于晾衣桿。
優選的,所述支撐部所在平面與直角支架的水平部之間的夾角θ為鈍角。
優選的,所述晾衣桿上設置有用于可拆卸的插設所述直角支架的豎直盲孔。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晾衣架,晾衣桿在支撐立桿的支撐作用下水平設置,同時在晾衣桿的上側插設有晾鞋架,晾鞋架的上端具有開口朝下設置的“U”型支撐部,用于伸入鞋內腔,起到支撐作用,且相鄰的兩個晾鞋架之間具有間距,在相鄰的兩個晾鞋架之間的空隙處可以用于懸掛用于晾曬衣物的支撐架,在晾鞋架的阻隔下,在有風的環境中晾曬衣物時,可以避免衣物堆積在一起的狀況,保證晾曬通風性,提高了晾衣架的防風性能,使用便利性更強。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晾衣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的核心是提供一種晾衣架,能夠提高晾衣架的防風性能及使用便利性。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結合圖1和圖2,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晾衣架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的左視圖。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晾衣架,包括:設置于兩側,且下端設置有底座11的支撐立桿1;水平設置于支撐立桿1上端的晾衣桿2;依次插設于晾衣桿2上側,且上端具有開口朝下設置的“U”型支撐部31的多個晾鞋架3,相鄰的兩個晾鞋架3之間具有間距。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晾衣架,晾衣桿2在支撐立1桿的支撐作用下水平設置,同時在晾衣桿2的上側插設有晾鞋架3,晾鞋架3的上端具有開口朝下設置的“U”型支撐部31,用于伸入鞋內腔,起到支撐作用,且相鄰的兩個晾鞋架3之間具有間距,在相鄰的兩個晾鞋架3之間的空隙處可以用于懸掛用于晾曬衣物的支撐架,在晾鞋架3的阻隔下,在有風的環境中晾曬衣物時,可以避免衣物堆積在一起的狀況,保證晾曬通風性,提高了晾衣架的防風性能,使用便利性更強。
為了進一步優化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晾衣架,支撐立桿1為可伸縮支撐立桿,用于調整晾衣桿2的設置高度,可以更方便的適用于不同長度衣物的晾曬,減少折疊層數,提高晾干速度。
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中,晾衣架上的晾鞋架3為左右對稱的一體式結構,晾鞋架3的支撐部31的兩個端部分別連接有直角支架32,直角支架32的豎直部插接在晾衣桿2上,直角支架32的水平部與支撐部31的端部相連且垂直于晾衣桿2,直角支架32的作用在于,減少晾曬鞋子時,晾衣桿2對鞋子造成的干擾,保證鞋子完全懸空,適用于不同大小的鞋子的晾曬。
優選的,支撐部31所在平面與直角支架32的水平部之間的夾角θ為鈍角,使得鞋子可以傾斜設置,便于向陽晾曬。
進一步的,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晾衣架,晾衣桿2上設置有用于可拆卸的插設直角支架32的豎直盲孔,通過豎直盲孔與直角支架32之間的配合,在保證插設穩定性的同時,晾鞋架3可以從晾衣桿2上卸下,方便晾曬被褥等大件的物品,可直接搭在晾衣桿2上。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晾衣架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