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沙發技術領域,尤其是一種設有防夾保護、小腳板和伸展增強裝置的功能沙發支架組件。
背景技術:
現有的電動伸縮多功能沙發,又稱為功能沙發,收縮后可以作為普通沙發使用,伸展后又能作為沙發床使用,控制方便,使用舒適,已經逐步在海內外市場廣受歡迎。隨著電動多功能沙發的廣泛應用,電動沙發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問題較為突出。例如,功能沙發在電機驅動下進行伸縮動作時,其兩個傳動臂之間會形成逐步變形的間隙,并且該間隙隨著傳動臂的張開和收縮作剪切動作。此時,如果有兒童將手伸入上述間隙,即會對兒童造成嚴重傷害。如果有動物將肢體伸入上述間隙,也同樣會對動物造成嚴重傷害。
目前,電動沙發的兩個傳動臂前端設置有一個大腳板,傳動臂伸展張開后,大腳板只能圍繞傳動臂前端作旋轉運動,并不能延長沙發的擱腳長度。因此,對于身高較高的用戶來說,使用電動沙發的舒適性即會下降,適用范圍過小。
功能沙發一般包括前驅動桿和后驅動桿,后驅動桿與沙發的主支架固定連接,前驅動桿通過驅動電機與后驅動桿連接,主支架下面設有扶手固定板,扶手固定板同時起到固定支撐沙發的作用。現有功能沙發的前后驅動桿通常是通過鉚釘或螺釘進行連接的組裝結構,即前后驅動桿的主桿體與其兩端的連接片在沙發安裝前是分開的。這樣對于零件產品的制造要求較低,加工方便。但是這樣不僅會對后期的沙發安裝提出更高要求,而且會增加產品包裝和運輸的成本,有時由于安裝質量不高會使電動沙發的穩定性降低。從而降低了使用沙發的舒適性,產品的用戶感受不夠理想。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產品結構緊湊,強度高,安裝方便,適用范圍更大,能夠滿足不同用戶需求,使用更安全、更舒適的設有防夾保護和伸展增強裝置的功能沙發支架組件。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
設有防夾保護和伸展增強裝置的功能沙發支架組件,包括主支架、靠背組件、驅動組件和伸縮組件,所述靠背組件設在主支架一端的上面,主支架的下面設有驅動組件、伸縮組件和扶手固定板,所述驅動組件包括驅動電機、前驅動桿、后驅動桿和驅動聯動裝置,驅動聯動裝置與伸縮組件連接,所述伸縮組件包括傳動臂、驅動臂、大腳板和小腳板,所述傳動臂和驅動臂設為條狀扁平結構,傳動臂的一端通過驅動臂與所述驅動組件連接,傳動臂的另一端與所述大腳板或小腳板連接;
所述傳動臂包括第一傳動臂和第二傳動臂,所述驅動臂包括第一驅動臂和第二驅動臂;所述第一傳動臂設有向外凸出的保護擋片,該保護擋片與第一傳動臂連接并形成整體結構,所述第二傳動臂設在第一傳動臂的下方,在傳動臂的伸縮運動過程中,第一傳動臂的保護擋片與第二傳動臂始終相互重疊;
所述第一傳動臂的一端與大腳板連接,第一傳動臂的另一端與第一驅動臂連接,所述第二傳動臂的一端同時與大腳板和小腳板連接,并且小腳板與大腳板連接,第二傳動臂的另一端與第二驅動臂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后驅動桿與主支架固定連接,前驅動桿通過驅動電機與后驅動桿連接,前驅動桿同時與驅動聯動裝置連接,驅動聯動裝置與靠背組件連接;所述前驅動桿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一連接片,第一連接片與前驅動桿的端部固定連接,前驅動桿通過第一連接片與驅動聯動裝置連接,前驅動桿的中間設有第三連接片,前驅動桿通過第三連接片與驅動電機連接;所述后驅動桿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二連接片,第二連接片與后驅動桿的端部固定連接,后驅動桿通過第二連接片與主支架固定連接,后驅動桿的中間設有第四連接片,驅動電機通過第四連接片與后驅動桿固定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連接片與前驅動桿的端部焊接固定;所述第二連接片與后驅動桿的端部焊接固定。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小腳板由安裝面和支撐臂構成,小腳板的安裝面水平設置,并垂直于小腳板的支撐臂;所述第二傳動臂通過腳板連接片與小腳板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小腳板的支撐臂上設有第一連接孔和第二連接孔,所述腳板連接片通過第一連接孔與小腳板可轉動連接;小腳板通過第二連接孔與大腳板可轉動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小腳板的支撐臂設為弧形結構,小腳板的支撐臂設有二到三個折角。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小腳板的安裝面上設有安裝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驅動聯動裝置設在主支架下方的兩側,驅動聯動裝置之間設置有中間支撐管,中間支撐管平行于所述前驅動桿或后驅動桿。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中間支撐管通過L形連接件與主支架下方兩側的驅動聯動裝置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靠背組件包括L形靠背支架、支架連接片和靠背聯動片,靠背聯動片設有第一連接端、第二連接端和第三連接端,靠背聯動片通過第三連接端與所述主支架連接,第二連接端與L形靠背支架的底端連接,第一連接端通過支架連接片與L形靠背支架的中部連接,并且第一連接端同時與驅動聯動裝置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相對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在功能沙發大腳板的前端增設小腳板,傳動臂伸展張開后,小腳板圍繞傳動臂和大腳板前端作旋轉運動,能夠進一步增加沙發擱腳的長度;傳動臂收縮后,小腳板不需要增加收納空間,結構更加緊湊。本實用新型適用范圍更大,能夠滿足不同身高的用戶需求,使用更加舒適。
本實用新型進行伸縮動作時,其兩個伸縮傳動臂之間不會產生間隙,傳動臂在張開和收縮過程中,第一傳動臂的保護擋片與第二傳動臂始終相互重疊,不會形成剪切動作,消除了安全隱患。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有效,制造成本低,安裝方便,外形美觀,使用安全可靠。
本實用新型將前驅動桿和后驅動桿都改進為焊接式整體結構,提高了驅動桿的制造要求,使功能沙發的結構更加緊湊,不僅有利于產品的包裝和運輸,而且增強了產品的強度,從而使電動沙發安裝方便,穩定性更好,使用更加舒適性。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支架組件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小腳板的主視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的左視結構示意圖。
圖5是圖3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傳動臂伸展后的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實用新型前驅動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后驅動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9是本實用新型靠背聯動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支架,2、前驅動桿,3、后驅動桿,4、驅動聯動裝置,5、扶手固定板,6、L形靠背支架,7、支架連接片,8、靠背聯動片,9、大腳板,10、小腳板,11、中間支撐管,12、第一傳動臂,13、第二傳動臂,14、第一連接片,15、第二連接片,16、第三連接片,17、第四連接片,18、腳板連接片,19、第一驅動臂,20、第二驅動臂,21、第一連接孔,22、第二連接孔,23、小腳板安裝面,24、小腳板支撐臂,25、第一連接端,26、第二連接端,27、第三連接端。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至圖9所示,設有防夾保護和伸展增強裝置的功能沙發支架組件,包括主支架1、靠背組件、驅動組件和伸縮組件,靠背組件設在主支架1一端的上面,主支架1的下面設有驅動組件、伸縮組件和扶手固定板5,驅動組件包括驅動電機、前驅動桿2、后驅動桿3和驅動聯動裝置4,驅動聯動裝置4與伸縮組件連接,伸縮組件包括傳動臂、驅動臂、大腳板9和小腳板10,傳動臂和驅動臂設為條狀扁平結構,傳動臂的一端通過驅動臂與驅動組件連接,傳動臂的另一端與大腳板9或小腳板10連接。傳動臂包括第一傳動臂12和第二傳動臂13,驅動臂包括第一驅動臂19和第二驅動臂20;第一傳動臂12設有向外凸出的保護擋片,該保護擋片與第一傳動臂12連接并形成整體結構,第二傳動臂13設在第一傳動臂12的下方,在傳動臂的伸縮運動過程中,第一傳動臂12的保護擋片與第二傳動臂13始終相互重疊。第一傳動臂12的一端與大腳板9連接,第一傳動臂12的另一端與第一驅動臂19連接,第二傳動臂13的一端同時與大腳板9和小腳板10連接,并且小腳板10與大腳板9連接,第二傳動臂13的另一端與第二驅動臂20連接。
本實施例中,所述后驅動桿3與主支架1固定連接,前驅動桿2通過驅動電機與后驅動桿3連接,前驅動桿2同時與驅動聯動裝置4連接,驅動聯動裝置4與靠背組件連接。前驅動桿2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一連接片14,第一連接片14與前驅動桿2的端部焊接固定,前驅動桿2通過第一連接片14與驅動聯動裝置4連接,前驅動桿2的中間設有第三連接片16,前驅動桿2通過第三連接片16與驅動電機連接。后驅動桿3的兩端分別設有第二連接片15,第二連接片15與后驅動桿3的端部焊接固定,后驅動桿3通過第二連接片15與主支架2固定連接,后驅動桿3的中間設有第四連接片17,驅動電機通過第四連接片17與后驅動桿3固定連接。
本實施例中,小腳板10由安裝面23和支撐臂24構成,小腳板10的安裝面23水平設置,并垂直于小腳板的支撐臂24;第二傳動臂13通過腳板連接片18與小腳板10連接。小腳板10的支撐臂24上設有第一連接孔21和第二連接孔22,腳板連接片18通過第一連接孔與小腳板10可轉動連接;小腳板10通過第二連接孔22與大腳板9可轉動連接。小腳板10的支撐臂24設為弧形結構,并且支撐臂24設有二到三個折角,小腳板10的安裝面23上設有安裝孔。
本實施例驅動聯動裝置4設在主支架1下方的兩側,驅動聯動裝置4之間設置有中間支撐管11,中間支撐管11平行于前驅動桿2或后驅動桿3。中間支撐管11通過L形連接件與主支架2下方兩側的驅動聯動裝置4連接。
本實施例靠背組件包括L形靠背支架6、支架連接片7和靠背聯動片8,靠背聯動片8設有第一連接端25、第二連接端26和第三連接端27,靠背聯動片8通過第三連接端27與主支架1連接,第二連接端26與L形靠背支架6的底端連接,第一連接端25通過支架連接片7與L形靠背支架6的中部連接,并且第一連接端25同時與驅動聯動裝置4連接。
上述實施例僅限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特征,其目的在于讓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了解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和實施方式,并不能據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是根據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所作的等同替換或等效變化,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