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鋁型材,特別涉及一種邊封鋁型材。
背景技術:
目前鋁型材是在工業中應用最廣泛的一類有色金屬結構材料,在航空、航天、汽車、機械制造、船舶及化學工業中都有大量應用,隨著工業經濟的飛速發展,對鋁型材的種類和功能的需求日益也趨于多元化,鋁合金的廣泛應用促進了鋁型材種類的增多,關于鋁型材的連接方式正成為研究的熱點之一。
邊封鋁型材是一種兩邊的都有收邊工藝的鋁型材,它憑借其美觀的造型和重量輕的優點廣泛應用在家居和建筑等行業,市面上的邊封鋁型材通常會在兩個框體之間設置用于減震的嵌入式橡膠條,但是減震橡膠條大多采用丁苯橡膠材料制成的,它的物理性質比較蓬松,導致它的強度較差,在高壓的場合下使用,鋁型材上的膠條會有脫落的風險,而且減震橡膠條的耐燃性能一般,在日常使用時,如果遇到高溫環境,也會導致鋁型材的損壞,帶來危險。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邊封鋁型材。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一種邊封鋁型材,包括第一框體,所述第一框體的頂端設置有第一擋板,所述第一擋板的一側設置有第一凸臺,所述第一框體的內部設置第一空腔,所述第一框體上設置有第一邊封,所述第一框體的一側設置有連接槽,所述連接槽上設置有嵌入式緩震條,所述連接槽上設置有連接法蘭,所述連接法蘭上設置有法蘭外扣,所述連接法蘭上設置有阻燃密封條,所述連接法蘭的一側設置有第二框體,所述第二框體上設置有第二凸臺,所述第二凸臺的一側設置有第二擋板,所述第二框體上設置有第二空腔,所述第二框體的一側設置有第二邊封。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框體和第二框體的底端均設置有扣板。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框體和第二框體上均設置有防腐蝕層,所述防腐蝕層是由氧化鋁材料制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凸臺和第二凸臺的內部均設置有結構空腔。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嵌入式緩震條是由丁苯橡膠材料制成的,所述阻燃密封條是由聚氨基甲酸酯材料制成。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的帶有阻燃密封條的連接法蘭,憑借連接法蘭高強度的特性,能在高壓力的環境下使用,避免減震條的脫落,降低了鋁型材損壞的風險,提高了使用壽命,而且具備良好的阻燃性能,能在高溫環境下使用,提高了設備的安全性能。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側視圖;
圖中:1、第一框體;2、第一擋板;3、第一凸臺;4、第一空腔;5、第一邊封;6、連接槽;7、嵌入式緩震條;8、連接法蘭;9、法蘭外扣;10、阻燃密封條;11、第二框體;12、第二凸臺;13、第二擋板;14、第二空腔;15、第二邊封;16、扣板;17、防腐蝕層;18、結構空腔。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實施例1
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邊封鋁型材,包括第一框體1,第一框體1的頂端設置有第一擋板2,第一擋板2的一側設置有第一凸臺3,第一框體1的內部設置有第一空腔4,第一框體1上設置有第一邊封5,第一框體1的一側設置有連接槽6,連接槽6上設置有嵌入式緩震條7,連接槽6上設置有連接法蘭8,連接法蘭8上設置有法蘭外扣9,連接法蘭8上設置有阻燃密封條10,連接法蘭8的一側設置有第二框體11,第二框體11上設置有第二凸臺12,第二凸臺12的一側設置有第二擋板13,第二框體11的內部設置有第二空腔14,第二框體11的一側設置有第二邊封15。
第一框體1和第二框體11的底端均設置有扣板16,利用扣板16可以將鋁型材安裝在需要的地方,給鋁型材的安裝過程帶來了方便。
第一框體1和第二框體11上均設置有防腐蝕層17,防腐蝕層17是由氧化鋁材料制成,可以避免鋁型材在使用時被腐蝕和氧化,提高了使用壽命。
第一凸臺3和第二凸臺12的內部均設置有結構空腔18,結構空腔18在保證設備的強度的同時,減輕了重量,而且降低了制造的成本。
嵌入式緩震條7是由丁苯橡膠材料制成,阻燃密封條10是由聚氨基甲酸酯材料制成,兩者都是阻燃隔熱材料,提高了隔熱的效率。
具體的,在工作時,利用扣板16將邊封鋁型材固定住,利用第一凸臺3和第二凸臺12將需要安裝的玻璃等材料固定住,底部嵌入式緩震條7可以起到緩震的作用,嵌入式緩震條7底部的連接法蘭8通過法蘭外扣9互相連接,連接法蘭的高強度,提高了設備耐用程度,連接法蘭8中間的聚氨基甲酸酯材料制成的阻燃密封條10,保證了設備在高溫環境下的安全,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