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吧臺本體、床架組件和支撐架體,所述床架組件包括可放置床墊的床架和帶動所述床架收縮及展開的驅動機構;
所述吧臺本體是由吧臺面、前側板、左側板、右側板和底板組成的開口向后的柜體結構,所述床架可完全豎直收納在所述柜體結構內,并可向后展開到水平位置;
定義所述床架用于放置床墊的端面為前端壁,與所述前端壁相對的為所述床架的后端壁;所述支撐架體是包括若干隔板的框體結構,所述隔板垂直固定在所述床架的后端壁,當所述床架垂直收納在所述柜體結構內時,所述支撐架體轉變為開口向后的儲物腔;當所述床架處于水平位置時,所述隔板與放置吧臺的地面接觸為所述床架提供向上的支撐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體包括的若干隔板分別為左側隔板、右側隔板和下部隔板,所述左側隔板和右側隔板的上端面分別固定在所述吧臺面的下端面,所述下部隔板在所述床架完全豎直收納到所述柜體結構內時平行于所述吧臺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隔板和右側隔板均為直角梯形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側門,所述側門的寬度大于所述左側板的寬度,其一個豎直側邊鉸接在所述左側板或右側板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固定板和轉動部,兩所述固定板分別貼附固定于所述左側板和右側板的內表面;所述轉動部設置在所述固定板的下端,所述床架的左右兩個側面與所述轉動部可轉動配合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的中部設有鉸接部,設有連桿的一端鉸接于所述鉸接部,其另一端固定在所述床架的側邊。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吧臺本體的柜體結構內設有床頭面板和床頭擋板,所述床頭擋板垂直固定于所述前側板的內側壁且與地面水平,所述床頭面板的上沿通過伸縮拉桿鉸接于所述床頭擋板向后延伸的邊沿,所述床頭面板的下沿緊貼固定于所述床架。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床頭面板由兩塊板構成,兩塊板的結合處通過合頁鉸接。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功能擴展型的吧臺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床架鉸接在所述吧臺本體的柜體結構內,且兩者長度方向的兩側均設有兩個鉸接處,其中一個鉸接處設有電動伸縮桿,另一個鉸接處對應位置設有兩級緩沖伸縮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