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建筑安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
背景技術:
玻璃是以石英砂、純堿、長石和石灰石等為主要原料,經熔融、成型、冷卻固化而成的非結晶無機材料。多層玻璃起到保溫隔熱、隔絕噪音的功能,真空玻璃保溫隔熱、隔絕噪音的功能要遠遠強于中空玻璃的功能。現有技術中,多層玻璃和真空玻璃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
申請公布號CN105822200 A,公告日為2016年8月3日的中國發明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用于建筑物的防火抗爆窗,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建筑物的防火抗爆窗包括一玻璃組件,所述玻璃組件包括位于中間的一鋼化玻璃以及位于所述鋼化玻璃兩側的防火玻璃;所述玻璃組件通過一框架件與所述建筑物固定;所述框架件包括第一框架件和第二框架件,所述玻璃組件位于所述第一框架件和所述第二框架件之間;所述第一框架件與所述建筑物固定,所述第二框架件通過一組件與所述第一框架件相對固定;所述框架件包括第一框架件、第二框架件和第三框架件,所述第一、第二、第三框架件形成一“凹”字型結構,所述玻璃組件位于所述第一、第二、第三框架件所形成的凹槽內;所述第一框架件與所述建筑物固定,所述第二框架件與所述第一框架件固定,所述第三框架件通過一組件與所述第一框架件相對固定;所述鋼化玻璃與所述防火玻璃之間通過一夾膠連接;所述框架件與所述玻璃組件之間填充一防火泡沫條或防火橡膠墊;所述框架件為方鋼龍骨;所述鋼化玻璃的厚度為8mm,所述單側防火玻璃的厚度為8mm。但是,該用于建筑物的防火抗爆窗無移動平臺,只是簡單的提供了一種建筑用的防火抗爆玻璃,此外,該用于建筑物的防火抗爆窗使用了鋼化玻璃和防火玻璃的組合,有效的提供了防火抗爆性能,但對于高空作業,無法對作業人員因玻璃的透明性能起到警示作用,因此存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操作方便、使用靈活、清洗徹底且節約水資源。
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包括窗框、防火玻璃、LED屏、鋼化玻璃和傳輸平臺,所述窗框內平行設置有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所述窗框下方安裝有傳輸平臺,所述防火玻璃設置在靠近傳輸平臺的一側,所述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之間設置有LED屏,所述窗框的頂部與外框通過鉸鏈連接,所述窗框的底部連接有把手,所述外框設置在墻體內。
優選地,所述窗框與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的連接處還設置有內框,所述內框呈“U”型,所述內框與窗框的連接處涂布有密封膠。
優選地,所述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之間填充有惰性氣體。
優選地,所述窗框1的的投影呈“U”型,包括第一水平部分、豎直部分、第二水平部分和活動部,所述第一水平部分、豎直部分、第二水平部分一體成型,所述第一水平部分的長度比第二水平部分長,所述活動部呈“L”型,所述活動部的“L”型槽部分與第二水平部分相匹配。
優選地,所述第二水平部分靠近鋼化玻璃的一側設置有凸起,所述活動部靠近第二水平部分的一側設置有凹槽,所述凹槽的位置與凸起的位置相對應。
優選地,所述LED屏的兩端分別連接有太陽能電池板。
優選地,所述傳輸平臺與墻體之間設置有加強筋,所述加強筋設置有多個。
優選地,所述外框與墻體之間涂布有發泡膠。
優選地,所述傳輸平臺上設置有導軌。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操作方便、使用靈活、對操作人員的人生安全起到了保障、提高貨物輸送效率,具體如下:
(1)、根據建筑吊裝的結構,在吊裝口處安裝了玻璃窗,該玻璃窗的窗框內平行設置有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能起到對吊裝口的一個封閉作用,尤其是下雨下雪刮風等惡劣天氣,對建筑室內的操作人員提供一定的防風作用,但又不會阻止光線的攝入;此外,LED屏對玻璃窗起到警示作用,防止操作人員因玻璃的透明性能而導致誤闖、誤撞玻璃窗,對操作人員的人生安全起到了保障;進一步的,在窗框下方安裝有傳輸平臺,在經吊裝的貨物需要運輸至建筑物室內時,只要通過把手向上打開玻璃窗,貨物就能從傳輸平4傳輸至室內,而不需要傳輸貨物時,關閉玻璃窗,對吊裝口封閉;
(2)、設計內框,用于加強固定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防止玻璃松動;
(3)、填充惰性氣體,防止酸性空氣、水分的進入,進一步的保障了LED屏5的使用壽命;
(4)、設計活動部,用于緊固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也方便替換鋼化玻璃,或維修LED屏,提高使用的靈活性;
(5)、設計太陽能電池板,用于對LED屏提供電源,并能節約電能,保護環境;
(6)、設計加強筋,用于提高傳輸平臺與墻體之間的支撐力,提高傳輸平臺的穩定性;
(7)、設計導軌,用于提高工作效率,節約人力。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的俯視圖;
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的側剖視圖;
圖3是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的不含平臺的主視圖;
圖4是圖1中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的外框的放大示意圖;
圖中標記為:窗框1、防火玻璃2、鋼化玻璃3、傳輸平臺4、LED屏5、外框6、把手7、墻體8、內框9、第一水平部分10、豎直部分11、第二水平部分12、活動部13、凸起14、太陽能電池板15、加強筋16、導軌17。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的范圍。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設有”、“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如圖1~4所示,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包括包括窗框1、防火玻璃2、LED屏5、鋼化玻璃3和傳輸平臺4,所述窗框1內平行設置有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所述窗框1下方安裝有傳輸平臺4,所述防火玻璃2設置在靠近傳輸平臺4的一側,所述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之間設置有LED屏5,所述窗框1的頂部與外框6通過鉸鏈連接,所述窗框1的底部連接有把手7,所述外框1設置在墻體8內。
本實施例中的一種帶平臺的建筑用玻璃窗,根據建筑吊裝的結構,在吊裝口處安裝了玻璃窗,該玻璃窗的窗框1內平行設置有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能起到對吊裝口的一個封閉作用,尤其是下雨下雪刮風等惡劣天氣,對建筑室內的操作人員提供一定的防風作用,但又不會阻止光線的攝入;此外,在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之間設置有LED屏5,該LED屏5對玻璃窗起到警示作用,防止操作人員因玻璃的透明性能而導致誤闖、誤撞玻璃窗,對操作人員的人生安全起到了保障;進一步的,在窗框1下方安裝有傳輸平臺4,窗框1的頂部與外框6通過鉸鏈連接,所述窗框1的底部連接有把手7,在經吊裝的貨物需要運輸至建筑物室內時,只要通過把手7向上打開玻璃窗,貨物就能從傳輸平臺4傳輸至室內,而不需要傳輸貨物時,關閉玻璃窗,對吊裝口封閉。
窗框1與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的連接處還設置有內框9,所述內框9呈“U”型,所述內框9與窗框1的連接處涂布有密封膠。
采用這樣的結構,用于加強固定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防止玻璃松動。由于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之間還設置有LED屏5,在使用中,不光要保證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與窗框1的固定,還要保證LED屏5的不松動,因此使用“U”內框9能起到有效緊固的作用。
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之間填充有惰性氣體。
采用這樣的結構,防止酸性空氣、水分的進入,進一步的保障了LED屏5的使用壽命。可以防止酸性空氣、水分的進入,延長LED屏5的使用壽命,降低LED屏5的出故障率。
窗框1的的投影呈“U”型,包括第一水平部分10、豎直部分11、第二水平部分12和活動部13,所述第一水平部分10、豎直部分11、第二水平部分12一體成型,所述第一水平部分10的長度比第二水平部分12長,所述活動部13呈“L”型,所述活動部13的“L”型槽部分與第二水平部分12相匹配。
第二水平部分12靠近鋼化玻璃3的一側設置有凸起14,所述靠近第二水平部分12的一側設置有凹槽,所述凹槽的位置與凸起14的位置相對應。
采用這樣的結構,用于緊固防火玻璃和鋼化玻璃,也方便替換鋼化玻璃,或維修LED屏,提高使用的靈活性。可以述活動部13呈“L”型,所述活動部13的“L”型槽部分與第二水平部分12相匹配,且活動部13凹槽的位置與第二水平部分12凸起14的位置相對應,在實際使用中,可以靈活拆卸活動部13,起到更換鋼化玻璃3的作用,同時當LED屏5出現故障時,也能通過拆卸活動部13,及時拆卸LED屏5對其進行維修;此外第二水平部分12凸起14的設置,能有效固定活動部13,進一步的對窗框1內設置的防火玻璃2和鋼化玻璃3起到緊固作用。
LED屏5的兩端分別連接有太陽能電池板15。
采用這樣的結構,用于對LED屏提供電源,并能節約電能,保護環境。可以起到對LED屏5自供電的作用,LED屏5設置是起警示租用,利用太陽能電池板15的設置,有效降低電能的使用。
傳輸平臺4與墻體8之間設置有加強筋16,所述加強筋16設置有多個。
采用這樣的結構,用于提高傳輸平臺與墻體之間的支撐力,提高傳輸平臺的穩定性。在實際使用中,吊裝的貨物一般都很沉重,平臺的穩定性對貨物后期的運輸作業提供了保障。
外框6與墻體8之間涂布有發泡膠。
采用這樣的結構,用于提高外框6與墻體8之間的粘結力,防止外框6與墻體8之間的移動。
傳輸平臺4上設置有導軌17。
采用這樣的結構,用于提高工作效率,節約人力,當貨物吊裝至吊裝平臺上使,通過貨物下方與導軌17的接觸,方便貨物的運輸。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