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生活用品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小學生用防塵刷牙杯。
背景技術:
人們在日常生活起居中,牙刷和刷牙杯是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人們為了方便和節約空間,通常是將牙刷和牙膏都放置在刷牙杯中,待使用時,再將牙刷和牙膏全部取出來。將牙刷放置在牙刷杯中,牙刷杯沒有任何保護措施,會落入一些灰塵,使得牙刷受到細菌感染,而且將牙刷放在牙刷杯中,牙刷上的余水會存在杯底,時間長了就會使杯體底部產生厚厚的污漬,杯底的余水會繁殖細菌并蔓延到牙刷頭,不利于人體的健康,而現有的一些小學生牙刷體積小,可以將牙刷設置于刷牙杯內杯蓋上,解決上述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一種小學生用防塵刷牙杯,解決了現有的小學生用刷牙杯將牙刷放在刷牙杯中會落入灰塵,而且牙刷上的余水會存在杯底,時間長了就會使杯體底部產生厚厚的污漬,杯底的余水會繁殖細菌并蔓延到牙刷頭得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發明一種小學生用防塵刷牙杯,包括杯體和把手,所述杯體為圓柱形,所述把手固定設置于杯體的一側,所述杯體的上方通過銷軸連接有杯蓋,所述杯蓋的一側固定設置有放置牙刷的第一置物槽,所述第一置物槽的上端一側設有凸塊,所述凸塊的一側設有若干個圓形通孔,所述杯體的一側固定設置有用于放置牙膏的第二置物槽。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圓形通孔上設有過濾網。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置物槽設置于杯蓋的中間位置,且所述第一置物槽的高度略小于杯蓋的直徑。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杯蓋的一側設有提手。
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二置物槽與把手的位置夾角為180°。
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在杯體上設有杯蓋,在杯蓋上設有放置牙刷的第一置物槽,在杯體的外側設有放置牙膏的第二置物槽,使用完畢后,將杯蓋蓋上,避免了灰塵落入杯體中,在第一置物槽的上端設置凸塊,用來防止牙刷頭,使得牙刷頭處在杯體的上端,防止余水繁殖的細菌污染牙刷,對小學生的身體造成損害;在凸塊上設有圓形通孔,能夠將刷牙頭產生的余水及時疏散出去,而且有利于通風,不利于細菌的生殖,進一步減少細菌的污染,有利于小學生的健康成長。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
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一種小學生用防塵刷牙杯的杯蓋打開時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一種小學生用防塵刷牙杯的置物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一種小學生用防塵刷牙杯的杯蓋關閉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杯體;2、把手;3、銷軸;4、杯蓋;5、第一置物槽;6;凸塊;7、圓形通孔;8、提手;9、第二置物槽。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實施例:如圖1-3所示,本發明一種小學生用防塵刷牙杯,包括杯體1和把手2,杯體1為圓柱形,把手2固定設置于杯體1的一側,杯體1的上方通過銷軸3連接有杯蓋4,杯蓋4的一側固定設置有放置牙刷的第一置物槽5,可以將牙刷放在第一置物槽5內,將杯蓋4蓋上,避免灰塵對牙刷造成污染,第一置物槽5的上端一側設有凸塊6,凸塊6的一側設有若干個圓形通孔7,方便通風,不利于細菌的生長,杯體1的一側固定設置有用于放置牙膏的第二置物槽9。
圓形通孔7上設有過濾網,防止雜質污染牙刷頭,對牙刷頭進行雙重保護。
第一置物槽5設置于杯蓋4的中間位置,且第一置物槽5的高度略小于杯蓋4的直徑,將第一置物槽5設在杯蓋4的中間位置,使得第一置物槽5內的體積最大化,第一置物槽5的長度略小于杯蓋4的直徑,方便將杯蓋4蓋上。
杯蓋4的一側設有提手8,方便杯蓋4的打開和關閉。
第二置物槽9與把手2的位置夾角為180°,防止第二置物槽9和把手2的位置太近影響小學生使用。
具體的,在使用時,使用時,通過提手8打開杯蓋4,分別在第一置物槽5和第二置物槽9內取出牙刷和牙膏使用,使用完畢后,將牙刷和牙膏分別放入第一置物槽5和第二置物槽9內,第二置物槽9設置于杯體1的外側,方便杯蓋4的關閉,通過提手8關閉杯蓋,牙刷頭上的余水從圓形通孔7處流出,防止余水繁殖的細菌污染牙刷,也能防止灰塵落入牙刷杯中,對牙刷造成污染,對小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有利的保障。
該種小學生用防塵刷牙杯,本發明在杯體上設有杯蓋,在杯蓋上設有放置牙刷的第一置物槽,在杯體的外側設有放置牙膏的第二置物槽,使用完畢后,將杯蓋蓋上,避免了灰塵落入杯體中,在第一置物槽的上端設置凸塊,用來防止牙刷頭,使得牙刷頭處在杯體的上端,防止余水繁殖的細菌污染牙刷,對小學生的身體造成損害;在凸塊上設有圓形通孔,能夠將刷牙頭產生的余水及時疏散出去,而且有利于通風,不利于細菌的生殖,進一步減少細菌的污染,有利于小學生的健康成長。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