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展品陳列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
【背景技術】
[0002]展臺的設計搭建簡單的來說就是為各種展會做展臺的一項商務服務,屬于商業服務行業。目前,市場上有各種各樣的展臺,但是它們的結構各異,但是展品放在展臺上都是固定不動的,使人看起來基本都是一個造型,容易造成人們的審美疲勞,從而不能滿足人們的使用需求,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能夠有效的解決上述所述所出現的問題,來滿足人們的使用需求。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包括燈罩、LED照明裝置、支撐柱、轉臺、固定柱、殼體、儲物箱、支撐腳、轉動軸、轉動盤、減速器和電動機,所述燈罩通過支撐柱安裝在殼體的頂部,所述LED照明裝置安裝在燈罩的底部中間和四周,所述殼體內的底部安裝有電動機,所述轉動軸通過減速器安裝在電動機上,所述轉動軸上安裝有轉動盤,所述轉臺通過固定柱安裝在轉動盤上,所述殼體的底部安裝有儲物箱,且儲物箱的底部安裝有支撐腳。
[0005]優選的,所述支撐柱安裝在殼體的邊緣。
[0006]優選的,所述殼體為圓柱形結構,殼體的中間設置有圓孔,且圓孔的直徑大于轉臺的直徑,所述殼體的頂部與轉臺在同一平面上。
[0007]優選的,所述儲物箱為矩形結構,且儲物箱上安裝有柜門。
[0008]優選的,所述燈罩為圓臺形結構。
[0009]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該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結構簡單合理、經濟實用、使用方便,通過電動機、轉動盤和轉臺的配合使用,使得展品能夠在轉臺上轉動,通過LED照明裝置的配合使用,使得展品更加美觀耀眼,儲物柜能夠儲藏展品,給人們的使用提供了方便。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中:1、燈罩,2、LED照明裝置,3、支撐柱,4、轉臺,5、固定柱,6、殼體,7、儲物箱,8、支撐腳,9、轉動軸,1、轉動盤,11、減速器,12、電動機。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3]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包括燈罩
1、LED照明裝置2、支撐柱3、轉臺4、固定柱5、殼體6、儲物箱7、支撐腳8、轉動軸9、轉動盤10、減速器11和電動機12,燈罩I為圓臺形結構,燈罩I通過支撐柱3安裝在殼體6的頂部,支撐柱3安裝在殼體6的邊緣,LED照明裝置2安裝在燈罩I的底部中間和四周,殼體6內的底部安裝有電動機12,轉動軸9通過減速器11安裝在電動機12上,轉動軸9上安裝有轉動盤10,轉臺4通過固定柱5安裝在轉動盤10上,殼體6為圓柱形結構,殼體6的中間設置有圓孔,且圓孔的直徑大于轉臺4的直徑,殼體6的頂部與轉臺4在同一平面上,殼體6的底部安裝有儲物箱7,且儲物箱7的底部安裝有支撐腳8,儲物箱7為矩形結構,且儲物箱7上安裝有柜門。
[0014]工作原理:使用時,將展品放置在轉臺4頂部四周,電動機12通過減速器11和轉動盤10帶動轉臺4轉動,從而使得轉臺4帶動展品轉動,LED照明裝置2能夠使得展品看起來更加美觀耀眼,展覽結束之后,將展品安放在儲物箱7內,等待次日再次展覽。
[0015]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6]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包括燈罩(1)、LED照明裝置(2)、支撐柱(3)、轉臺(4)、固定柱(5)、殼體(6)、儲物箱(7)、支撐腳(8)、轉動軸(9)、轉動盤(10)、減速器(11)和電動機(12),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I)通過支撐柱(3)安裝在殼體(6)的頂部,所述LED照明裝置(2 )安裝在燈罩(I)的底部中間和四周,所述殼體(6)內的底部安裝有電動機(12 ),所述轉動軸(9)通過減速器(11)安裝在電動機(12)上,所述轉動軸(9)上安裝有轉動盤(10),所述轉臺(4)通過固定柱(5)安裝在轉動盤(10)上,所述殼體(6)的底部安裝有儲物箱(7),且儲物箱(7)的底部安裝有支撐腳(8)。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柱(3)安裝在殼體(6)的邊緣。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6)為圓柱形結構,殼體(6)的中間設置有圓孔,且圓孔的直徑大于轉臺(4)的直徑,所述殼體(6)的頂部與轉臺(4)在同一平面上。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儲物箱(7)為矩形結構,且儲物箱(7)上安裝有柜門。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I)為圓臺形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藝術設計多功能展臺,包括燈罩、LED照明裝置、支撐柱、轉臺、固定柱、殼體、儲物箱、支撐腳、轉動軸、轉動盤、減速器和電動機,所述燈罩通過支撐柱安裝在殼體的頂部,所述LED照明裝置安裝在燈罩的底部中間和四周,所述殼體內的底部安裝有電動機,所述轉動軸通過減速器安裝在電動機上,所述轉動軸上安裝有轉動盤,所述轉臺通過固定柱安裝在轉動盤上,所述殼體的底部安裝有儲物箱,且儲物箱的底部安裝有支撐腳。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合理、經濟實用、使用方便,通過電動機、轉動盤和轉臺的配合使用,使得展品能夠在轉臺上轉動,通過LED照明裝置的配合使用,使得展品更加美觀耀眼。
【IPC分類】A47F3/11, A47F11/10
【公開號】CN205306550
【申請號】CN201620056109
【發明人】權千發, 王學
【申請人】權千發
【公開日】2016年6月15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