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能夠把空氣中的水汽冷凝成液態水的設備已經研發成功并且已經被投放市場,即空氣制水機。
現有技術的空氣制水機的導水槽上都設有濾網,但是由于導水槽是固定在支架上,所以在長期使用以后,濾網會發生堵塞現象,但是由于導水槽無法拆卸,所以濾網的更換十分麻煩,使用起來極其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包括主體及設置在主體內的集水機構;
所述集水機構包括支架和固定在支架上的集水槽,所述支架包括頂板和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固定在頂板下方,所述固定板與頂板平行,所述固定板與頂板之間設有間隙,所述固定板與頂板之間設有壓板,所述壓板的兩端均通過彈簧與頂板連接;
所述集水槽包括矩形框架和設置在矩形框架下方的導水板,所述矩形框架與頂板平行,所述導水板傾斜設置在矩形框架下方,所述導水板的與頂板距離較大的一端設有濾網;
所述矩形框架的外圍設有限位柱,所述固定板上設有與矩形框架和限位柱匹配的凹槽,所述壓板的面積大于矩形框架的面積。
作為優選,為了防止彈簧發生偏移,并且防止彈簧浸水,所述彈簧上套設有與之匹配的波紋管。
作為優選,為了便于導水,所述導水板的靠近頂板的側面上設有若干條形溝槽。
作為優選,為了便于安裝,所述壓板的一端和矩形框架的一端均設有倒角。
作為優選,為了方便安裝,所述壓板的倒角和矩形框架的倒角相背設置。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可以通過固定板實現對集水槽的直接抽拉,并且通過壓板對集水槽實現固定,不僅便于安裝和更換濾網,而且有利于整個結構連接的穩定性,提升了實用性。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的集水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的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的集水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的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的集水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體,2.頂板,3.固定板,4.壓板,5.彈簧,6.集水槽,61.矩形框架,62.導水板,63.限位柱,64.濾網。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發明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發明有關的構成。
如圖1-圖4所示,一種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的空氣制水機,包括主體1及設置在主體1內的集水機構;
所述集水機構包括支架和固定在支架上的集水槽6,所述支架包括頂板2和固定板3,所述固定板3固定在頂板2下方,所述固定板3與頂板2平行,所述固定板3與頂板2之間設有間隙,所述固定板3與頂板2之間設有壓板4,所述壓板4的兩端均通過彈簧5與頂板2連接;
所述集水槽6包括矩形框架61和設置在矩形框架61下方的導水板62,所述矩形框架61與頂板2平行,所述導水板62傾斜設置在矩形框架61下方,所述導水板62的與頂板2距離較大的一端設有濾網64;
所述矩形框架61的外圍設有限位柱63,所述固定板3上設有與矩形框架61和限位柱63匹配的凹槽,所述壓板4的面積大于矩形框架61的面積。
作為優選,為了防止彈簧5發生偏移,并且防止彈簧5浸水,所述彈簧5上套設有與之匹配的波紋管。
作為優選,為了便于導水,所述導水板62的靠近頂板2的側面上設有若干條形溝槽。
作為優選,為了便于安裝,所述壓板4的一端和矩形框架61的一端均設有倒角。
作為優選,為了方便安裝,所述壓板4的倒角和矩形框架61的倒角相背設置。
集水槽6是從支架的一側滑入支架內的,實際上,在固定板3的一側設有缺口,而矩形框架61從缺口滑至壓板4下方,這樣彈簧5就會被壓縮,使得壓板4向上移動,正好使得矩形框架61卡至壓板4與固定板3之間,然后隨著矩形框架61滑至設定位置時,矩形框架61上的限位柱63就會滑入預先設定的凹槽內,而矩形框架61也會滑入與之匹配的凹槽內,這樣就會形成矩形框架61整體的水平高度下降,即矩形框架61嵌入固定板3內,從而使得彈簧5驅動壓板4下壓,實現對矩形框架61的固定,從而實現了對集水槽6的固定。
而要將集水槽6拆下,只要先將集水槽6整體向上推,使得壓板4向上移動,然后再移出矩形框架61,從而實現集水槽6的拆除。
在壓板4和矩形框架61上分別設置一個相背的倒角,這樣在矩形框架61卡入壓板4下方時更加方便。
與現有技術相比,該便于清理和更換集水槽6的空氣制水機可以通過固定板3實現對集水槽6的直接抽拉,并且通過壓板4對集水槽6實現固定,不僅便于安裝和更換濾網64,而且有利于整個結構連接的穩定性,提升了實用性。
以上述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