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深層調蓄水道系統,位于一挖掘區域下,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豎井結構,所述豎井結構與所述挖掘區域相垂直,所述豎井結構包括有:
一容置空間,為具有一直徑及一長度的一圓柱體形狀結構,所述直徑為4.5米至40米之間,所述長度為20米至100米之間;
一環壁,為一圓管形狀結構,所述環壁位于所述容置空間的外緣表面;
一封底體,與所述環壁一端相連接,且封閉所述容置空間一端;
至少一深層隧道,所述深層隧道為一圓管形狀結構,所述深層隧道二端分別與所述豎井結構相連接,所述深層隧道具有一內緣直徑,所述內緣直徑為2米至15米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深層調蓄水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壁具有相互堆疊的多個環形片體,每一所述環形片體具有相互鄰接的多個弧形片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深層調蓄水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封底體為混凝土材料制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深層調蓄水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封底體封閉所述容置空間的一端為平面結構形狀,且另一端為半球曲面結構形狀。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深層調蓄水道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深層隧道與所述豎井結構相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