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止水幕墻施工的技術領域,特別是超前小導管注漿加固型止水幕墻。
背景技術:
常規的基坑支護結構一般采用連排鉆孔灌注樁或錨噴支護結構,在其支護結構外側增設水泥土地下連續墻作止水帷幕。組合型的抗滲止水支護結構,被廣泛采用。也有采用連排咬合鉆孔灌注樁構成抗力與止水合一支護結構。此外還有攪拌或旋噴形成止水帷幕,但這些止水帷幕基本是作用單一,并不能與支護結構一起分擔側壁壓力和加固側壁土體范圍有限,有時因施工質量控制止水效果并不一定達到預期目標,同時需要消耗大量水泥。無論是現場攪拌噴射水泥土帷幕還是旋噴止水帷幕都做不到綠色環保,施工工序復雜,不利于成本控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止水帷幕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增強土體強度、可分擔側壁壓力、與支護結構聯合作用、施工方法簡單、加快基坑開挖進度、綠色環保的超前小導管注漿加固型止水幕墻。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超前小導管注漿加固型止水幕墻,它包括基坑支護結構、豎向超前小導管和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基坑支護結構的側壁從上往下順次設置有多組豎向超前小導管和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所述的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與基坑支護結構呈夾角置入基坑周邊土體中。
所述的基坑支護結構包括側壁面板和錨桿,錨桿斜向設置于基坑周邊土體中,側壁面板和錨桿固定連接。
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垂直地面且隨基坑深度逐級設置。
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為注漿管。
所述的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在基坑開挖前以30~45°置入基坑周邊的土體中。
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為注漿管。
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在基坑開挖前完成注漿。
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與基坑支護結構牢固密閉連接。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
1)利用超前小導管注漿填充基坑側壁土體孔隙,降低滲透性,形成止水帷幕。
2)利用超前小導管注漿加固基坑側壁土體,增強基坑側壁土體強度。
3)利用超前小導管與支護結構面板連接聯合注漿加固的基坑側壁土體形成具有一定支護能力的墻體。
4)基坑開挖在開挖過程中,隨時掌控截水狀況和滲漏情況,并進行及時調整設計和施工參數或補漏。
5)本實用新型結合基坑開挖進度逐級施作并根據水壓情況逐級增強調整,避免盲目施作造成的浪費。
6)利用大傾角超前小導管注漿加固基坑一定厚度的土體,減少側壁土壓力并輔助支護結構控制基坑變形。
7)利用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和豎向超前小導管注漿加固基坑,使側壁形成具有一定厚度的膠結土體,有利于基坑快速開挖。
8)注漿加固土體形成具有增強作用的止水幕墻,大大降低了通常止水帷幕和支護結構的費用;
9)超前小導管注漿施工便捷,不受場地條件限制,避免大型機械操作;
10)替代了通常攪拌或旋噴形成止水帷幕,極大節約的水泥用量,體現了綠色、環保。
附圖說明
圖1 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 本實用新型的施工流程圖;
圖中,1-基坑支護結構,2-豎向超前小導管,3-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4-錨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如圖1所示,超前小導管注漿加固型止水幕墻,它包括基坑支護結構1、豎向超前小導管2和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基坑支護結構1的側壁從上往下順次設置有多組豎向超前小導管2和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所述的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與基坑支護結構1呈夾角置入基坑周邊土體中。
所述的基坑支護結構1包括側壁面板和錨桿4,錨桿4斜向設置于基坑周邊土體中,側壁面板和錨桿固定連接。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2垂直地面且隨基坑深度逐級設置。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2為注漿管。所述的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在基坑開挖前以30~45°置入基坑周邊的土體中。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2為注漿管。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2、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在基坑開挖前完成注漿。所述的豎向超前小導管2、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與基坑支護結構1牢固密閉連接。
通過向豎向超前小導管2和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內注入水泥漿,水泥漿充分填充基坑側壁土體孔隙,與基坑側壁土體膠結形成止水帷幕,在增強基坑側壁土體強度的同時,形成了有一定厚度具有支護能力的的止水帷幕墻,極大節約了水泥用量,施工快速高效,體現了綠色、環保。
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施工步驟為:
S1、基坑定位放線;
S2、根據支護方案進行支護結構施工;
S3、超前小導管施工機具就位;
S4、施作豎向超前小導管2并注漿,水泥漿填充基坑側壁土體孔隙,形成止水帷幕;
S5、繼續開挖基坑,同時支護結構面板施工;
S6、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施工并注漿,水泥漿與止水帷幕之間形成具有一定厚度的土體;
S7、支護結構錨桿施工;
S8、開挖繼續開挖基坑,根據滲水狀況和滲漏情況,施作豎向超前小導管2、大角度斜向超前小導管3,從而調整設計和施工參數或補漏;
S9、基坑逐層開挖直至設計深度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理解本實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應看作是對其他實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種其他組合、修改和環境,并能夠在本文所述構想范圍內,通過上述教導或相關領域的技術或知識進行改動。而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則都應在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