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管廊人行通道,其特征在于:包括設在管廊(1)中間底部的下軌道(2)和設在管廊(1)中間頂部的兩個上軌道(3),下軌道(2)上設有自行車(4),自行車(4)上豎直向上對稱的固設有兩根平衡柱(5),并且該兩根平衡柱(5)的頂端分別滑動設在兩個上軌道(3)中;所述自行車(4)的前部設有車燈(6),自行車(4)的后部設有工具筐(7),自行車(4)上還設有可升降的鞍座(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廊人行通道,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軌道(2)包括三條相互平行的軌道,自行車(4)為三輪自行車,三輪自行車的三個車輪分別位于三條軌道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管廊人行通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自行車(4)上還設有蓄電池,該蓄電池為車燈(6)供電。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管廊人行通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根平衡柱(5)上分別設有朝向管廊(1)兩側的照燈(9),該照燈(9)由蓄電池供電,并且照燈(9)在相應平衡柱(5)上的位置上下可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