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河道、內湖清淤機械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多功能河道清淤機。
背景技術:
目前,我國的河道、內湖等水域所使用的清淤機械大都是采用的外國進口過來的設備,我國國內目前生產的清淤機械多為功能單一,不能滿足各種不同的清淤要求。目前的清淤機不能自己在河道運行,需要借助船體等運行。而且大部分的清淤設備在河道內由于沒有穩定的支撐,工作時易產生晃動,使得清淤工作不能順利進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河道清淤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多功能河道清淤機,包括機體、履帶輪、駕駛室、前支腿安置箱、前支腿、后支腿、螺旋槳、機械手臂,機體的下部設有履帶輪,機體的上部設有駕駛室,其特征在于:機體的兩側分別固定有一個前支腿安置箱,前支腿安置箱上安裝有前支腿,所述前支腿安置箱為一個中空的箱體;機體上部位于駕駛室的兩側安裝有后支腿,所述前支腿與后支腿均為可收放的;機體的尾部安裝有螺旋槳,機體上部位于駕駛室的前方安裝有機械手臂,機械手臂的末端采用可拆卸的方式安裝挖鏟或者吸淤泵或者機械爪。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專利提供的清淤機由于機體尾部設有螺旋槳,可自行在河道內運行,而且前支腿安置箱作為一個中空的箱體,能夠給機體提供更大的浮力支持以及平衡力支持,使得機體在河道中行駛的更穩更快。前后支腿的設置,能夠保證清淤機主體在河道內工作時保持穩定,不產生晃動,便于清淤工作的順利進行。機械手臂能夠更換多種不同的清淤裝置,能滿足各種不同的清淤要求,清淤效果非常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立體圖;
圖2為本發明的結構正視圖;
圖中:1機體、2履帶輪、3駕駛室、4前支腿安置箱、5前支腿、6后支腿、7螺旋槳、8機械手臂。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發明提供一種多功能河道清淤機,包括機體1、履帶輪2、駕駛室3、前支腿安置箱4、前支腿5、后支腿6、螺旋槳7、機械手臂8,機體1的下部設有履帶輪2,機體1的上部設有駕駛室3,機體1的兩側分別固定有一個前支腿安置箱4,前支腿安置箱4上安裝有前支腿5,所述前支腿安置箱4為一個中空的箱體;機體1上部位于駕駛室3的兩側安裝有后支腿6,所述前支腿5與后支腿6均為可收放的;機體1的尾部安裝有螺旋槳7,機體1上部位于駕駛室3的前方安裝有機械手臂8,機械手臂8的末端采用可拆卸的方式安裝挖鏟或者吸淤泵或者機械爪,安裝挖鏟可以挖起一些石頭、固體垃圾等,安裝吸淤泵可以吸走淤泥,安裝機械爪可以抓起一些塑料袋、樹葉等垃圾,根據清淤需要可隨時進行切換,說明書附圖1-2中所示為機械手臂8的末端安裝吸淤泵的結構示意圖。
本發明清淤機在河道中清淤工作時,兩個前支腿5與兩個后支腿6從機體1上打開,放出來站立在河道中,將整個機體1穩穩地支撐住,便于進行清淤工作。本清淤機可通過螺旋槳7的推動,自行在河道內運行,十分方便。
本發明中的機械手臂8采用現有的公知的液壓技術控制,螺旋槳7采用公知的電機提供動力。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