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建筑施工,特別涉及一種下沉式衛生間施工工藝。
背景技術:
沉箱式衛生間即下沉式衛生間。指在主體建造時將衛生間結構層局部或整體下沉離相應樓面一定高度(一般30厘米),以使衛生間的水平排水管道埋入其中,然后用輕質材料回填,結構構面只須設一個洞口作排水立管通過使用。
公告號為cn101806157b的中國專利一種衛生間防水結構及施工方法,所述衛生間防水結構的衛生間沉箱內由下而上包括第一防水層、陶粒過濾層、第一砂漿找平層和第二防水層,陶粒過濾層中設有二次排水口,在第一防水層和陶粒過濾層之間由下而上依次設有類混凝土骨架層、第二砂漿找平層和第三防水層。上述發明所述衛生間防水結構,增加衛生間防水結構的使用壽命,徹底解決衛生間滲水漏水的問題。該衛生間防水結構的施工方法簡單,易于操作。
但是在進行施工的過程中,陶粒過濾層中的顆粒易進入到二次排水口中,導致二次排水口的堵塞,而陶粒過濾層中的水分均匯集到一起,需要通過二次排水口排出,二次排水口被堵塞會影響水流的通過,導致排水效率下降。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下沉式衛生間施工工藝,能夠穩定地實現沉箱排水,降低積水的現象。
本發明的上述技術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得以實現的:一種下沉式衛生間施工工藝,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結構層部分敲除,形成沉箱,結構層內安裝排水匯集器,排水匯集器的上端與沉箱底部平齊,排水匯集器上端的周側有漏水孔,漏水孔中填充有可溶于酸的填充物,排水匯集器上方連接地漏管道;
步驟二:沉箱的陰角處安裝防水繃帶,防水繃帶上涂刷環氧樹脂,將防水繃帶粘合固定;
步驟三:沉箱下部澆筑找平層,找平層的最低點位于排水匯集器周邊;
步驟四:找平層上方進行豆石混凝土回填;
步驟五:豆石混凝土上方澆筑樓板;
步驟六:排水匯集器下端通過橡膠塞堵塞,向排水匯集器內灌注酸性溶解劑,使酸性溶解劑與可溶于酸的填充物反應,漏水孔不再被堵塞,再取下橡膠塞,收集反應完成后的液體。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排水匯集器安裝在設置有沉箱的結構層內,并且在排水匯集器的周側通過可溶于酸的填充物進行填充,在填充豆石混凝土時,不會有雜質進入到漏水孔中,豆石混凝土上方澆筑樓板,用于提升結構強度,進行穩定的支撐作用。通過橡膠塞將排水匯集器的下端堵塞并且向內部灌注栓性溶解劑,能夠將可溶于酸的填充物溶解,不再對漏水孔進行堵塞,能夠將水分排出,避免沉箱積水。在沉箱陰角處安裝防水繃帶,并且在環氧樹脂的作用下進行粘合固定,實現對沉箱陰角處的防水,從而提升防水效果,不易產生的滲漏現象。環氧樹脂不溶于水,當沉箱的陰角處有水分時,不會對環氧樹脂造成影響,能夠穩定地實現對防水繃帶的粘合作用,保持良好的防水性效果。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漏水孔上端的周側設置有限位槽,所述填充物延伸至所述限位槽中。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漏水孔上端設置的限位槽使得填充物可以延伸至限位槽中,實現對填充物的限定作用,填充物不會從漏水孔中脫落,能夠保持穩定的填充功能。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排水匯集器外側套設有遇水膨脹橡膠環。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排水匯集器外側套設遇水膨脹橡膠環,當排水匯集器與結構層之間產生縫隙而滲漏時,遇水膨脹橡膠環遇到水分會發生膨脹,對排水匯集器與結構層之間進行填充,保持良好的防水效果。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進行豆石混凝土回填之前,先在找平層上設置分隔墻,將沉箱分隔成多個獨立的空間,分隔墻由多孔磚堆砌而成,多孔磚上孔的軸向沿水平方向設置。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分隔墻的設置用于將豆石混凝土進行隔離,減小豆石混凝土的運動范圍,保持穩定的結構強度,從而能夠保持良好的支撐效果。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防水繃帶安裝完成后,進行24小時養水試驗。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在防水繃帶安裝完成后進行24小時養水試驗,能夠對沉箱的防水效果進行檢測,能夠方便地檢查出是否存在間隙,降低漏水現象的發生概率。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填充物為碳酸鈣,所述酸性溶解劑為醋酸。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碳酸鈣作為填充物,醋酸作為酸性溶解劑,兩者之間能夠快速進行反應,生成渾濁液并伴隨大量氣泡,填充物消失不再對漏水孔進行填充,能夠進行進行漏水。當不再有氣泡出現時,即表示反應完成,將排水匯集器內的液體排出即可。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填充物為碳酸鋇,所述酸性溶解劑為稀鹽酸。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碳酸鈣作為填充物,醋酸作為酸性溶解劑,兩者之間能夠快速進行反應,生成大量氣泡,填充物消失,不再對漏水孔進行填充,能夠進行進行漏水。當不再有氣泡出現時,即表示反應完成,將排水匯集器內的液體排出即可。
本發明進一步設置為:所述橡膠塞過盈卡設在所述排水匯集器中,當需要取出橡膠塞時,通過頂桿經地漏管道進入到排水匯集器中,由上至下頂出橡膠塞。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橡膠塞過盈卡設在排水匯集器中,能夠穩定地進行支撐作用,使酸性溶解劑能夠穩定地與填充物進行反應,不易發生滲漏,在需要取出橡膠塞時,在頂桿的作用下能夠方便地由上至下將橡膠塞頂出,將排水匯集器中的液體排出,能夠進行排水作用。
綜上所述,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過可溶于酸的填充物對排水匯集器上的漏水孔進行填充,在進行找平層的澆筑以及豆石混凝土回填時不會有雜質進入到漏水孔中,在樓板層澆筑完成后,通過橡膠塞將排水匯集器的下端堵塞,然后向排水匯集器內灌注酸性溶解劑,酸性溶解劑會與填充物發生反應,填充物消失,不再對漏水孔進行填充,即能進行排液功能,然后通過頂桿由上至下頂出橡膠塞,將液體排出即可。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施例的剖面示意圖;
圖2是排水匯集器的剖面示意圖;
圖3是結構層陰角處的示意圖;
圖4是分隔墻與結構層之間的位置關系示意圖。
圖中:1、結構層;2、排水匯集器;3、漏水孔;4、填充物;5、地漏管道;6、防水繃帶;7、找平層;8、豆石混凝土;9、樓板;10、橡膠塞;11、酸性溶解劑;12、限位槽;13、遇水膨脹橡膠環;14、分隔墻;15、頂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一:一種下沉式衛生間施工工藝,如圖1所示,結構層1上進行沉箱設置,并且在結構層1上安裝排水匯集器2,再在沉箱內澆筑找平層7以及填充豆石混凝土8,用于實現沉箱排水的功能,不易產生積水的現象。
步驟一:如圖1所示,結構層1部分敲除,形成沉箱,然后安裝排水匯集器2,使排水匯集器2穿設在結構層1中,并且排水匯集器2的上端與沉箱的底部保持平齊,如圖2所示,在排水匯集器2的周側設置有漏水孔3,漏水孔3中填充有可溶于酸的填充物4,本實施例中的填充物4為碳酸鈣,實現對漏水孔3的封堵,在排水匯集器2的上方連接地漏管道5,用于進行正常的漏水作用。
如圖2所示,在漏水孔3上端的周側設置有限位槽12,填充物4延伸至限位槽12內,實現對填充物4的位置限定,填充物4不會從排水匯集器2上脫落。
如圖1和圖2所示,排水匯集器2外側還套設有遇水膨脹橡膠環13,實現對排水匯集器2和結構層1之間的密封作用,當有水分從排水匯集器2和結構層1之間滲漏時,吸水噴張橡膠環遇水會發生膨脹,將排水匯集器2和結構層1之間的間隙填滿,從而不會有水分滲漏,進行良好的防水作用。
步驟二:結合圖1和圖3所示,沉箱的陰角處安裝防水繃帶6,并且在防水繃帶6上涂刷環氧樹脂,將防水繃帶6粘合在陰角處,保持良好的防水效果。環氧樹脂在遇到水分時不會發生溶解,能夠穩定地實現對防水繃帶6的固定作用,保持良好的防水效果。防水繃帶6安裝完成后,向沉箱內注入水,進行24小時的養水試驗,確保不會有水分滲漏。
步驟三:如圖1所示,沉箱下部澆筑找平層7,找平層7的最低點位于排水匯集器2的周側,通過找平層7實現對水流的引導作用,將水流引導至排水匯集器2。
步驟四:如圖1所示,在找平層7的上方進行豆石混凝土8回填,豆石混凝土8較為疏松,水分能夠通過豆石混凝土8下滲至找平層7上。1要注意的是,進行豆石混凝土8回填之前,結合圖1和圖4所示,在找平層7上設置分隔墻14,將找平層7上方隔離成多個獨立的空間,對豆石混凝土8進行分割,豆石混凝土8不易發生大范圍的移動,提升豆石混凝土8的支撐效果。分隔墻14由多孔磚堆砌而成,實現隔離作用,并且多孔磚上孔的軸向方向水平設置,能夠供水分通過,不會對豆石混凝土8中滲漏的水分造成阻擋,保持良好的排水功能。
步驟五:如圖1所示,豆石混凝土8的上方澆筑樓板9,在進行后期地磚的鋪設時起到支撐作用。
步驟六:如圖1所示,通過橡膠塞10堵塞排水匯集器2的下端,橡膠塞10過盈卡設在排水匯集器2中保持固定,實現對排水匯集器2的密封,結合圖1和圖2所示,然后向排水匯集器2內注入酸性溶解液,并且使酸性溶解液高于填充物4,本實施例中的酸性溶解液為醋酸,醋酸與碳酸鈣發生反應,碳酸鈣不斷消失,生成大量氣泡,不再對漏水孔3造成封堵。反應完成后,通過頂桿15經由地漏管道5由上至下將橡膠塞10頂出,將反應完成后的液體排出,即能進行排水功能。
可溶于酸的填充物4對排水匯集器2上的漏水孔3進行填充,實現對漏水孔3的封閉,在進行找平層7的澆筑以及豆石混凝土8回填時不會有雜質進入到漏水孔3中,在樓板9層澆筑完成后,通過橡膠塞10將排水匯集器2的下端堵塞,然后向排水匯集器2內灌注酸性溶解劑11,酸性溶解劑11會與填充物4發生反應,填充物4消失,不再對漏水孔3進行填充,此時由于找平層7以及豆石混凝土8已經結塊,不會再對漏水孔3造成堵塞,即能進行排液功能,然后通過頂桿15由上至下頂出橡膠塞10,將液體排出,即能進行穩定的排水功能。
實施例二:一種下沉式衛生間施工工藝,與實施例一相比,本實施例中的填充物4為碳酸鋇,酸性溶解劑11為稀鹽酸,碳酸鋇和稀鹽酸之間的反應速度快,從而能夠降低消除填充物4的時間,提升施工效率。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的解釋,其并不是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技術人員在閱讀完本說明書后可以根據需要對本實施例做出沒有創造性貢獻的修改,但只要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范圍內都受到專利法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