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直升機停機坪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可拆卸收納的直升機停機坪。
背景技術: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大中型城市路面交通往往存在擁堵現象。因此在醫療救護、空中警務、商業私用和戰備防范等方面,直升機開始展現出得天獨厚的優勢。在城市中,直升機航行范圍處于中心繁華地段,缺少專用的直升機起降場所。很多高層建筑和大型醫院需要直升機運輸人員與物資,故需要適用的停機坪。現有的直升機停機坪通常固定在樓頂,處于閑置狀態,占地面積大,無法拆卸收納,且易受室外環境影響腐蝕、損壞。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可拆卸收納的直升機停機坪,能夠實現快速搭建、拆卸、收納和整理。
為解決現有技術問題,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拆卸收納的直升機停機坪,包括若干相互可拆卸連接的組裝單元;組裝單元包括:
能夠分別被設置于兩個平行平面的一對面板,位于同一平面的相鄰面板之間能夠構成可拆卸連接;
能夠被垂直設置于平面之間的支撐柱,支撐柱具有沿其軸線方向延伸而成的第一容置腔;
至少部分活動安裝于第一容置腔中的上活動柱和下活動柱,上活動柱的外端和下活動柱的外端均能夠與面板構成可拆卸連接;
周向的設置于支撐柱的外周的若干上臂和若干下臂,上臂的內端活動連接至上活動柱的外端,下臂的內端活動連接至下活動柱的外端;
上活動柱和下活動柱相對支撐柱伸出時,上臂和下臂向支撐柱靠攏;上活動柱和下活動柱相對支撐柱回縮時,上臂和下臂背向支撐柱展開。
進一步地,還包括若干上斜桿和若干下斜桿,上斜桿的內端均與支撐柱構成沿其軸線方向的滑動連接,其外端活動連接至相應的上臂;下斜桿的內端均與支撐柱構成沿其軸線方向的滑動連接,其外端活動連接至相應的下臂;
上活動柱和下活動柱相對支撐柱伸出時,上斜桿的內端和下斜桿的內端相互遠離;上活動柱和下活動柱相對支撐柱回縮時,上斜桿的內端和下斜桿的內端相互靠近,并在相互接觸時形成支撐。
進一步地,還包括若干上滑塊和若干下滑塊,支撐柱的表面具有若干沿其軸線方向延伸而成的滑槽,每個滑槽中滑動安裝有一個上滑塊和一個下滑塊;上斜桿的內端分別活動連接至相應的上滑塊,下斜桿的內端分別活動連接至相應的下滑塊。
進一步地,還包括上滑環和下滑環,上滑環和下滑環滑動套裝于支撐柱的表面;上斜桿的內端分別活動連接至上滑環上相應的部位,下斜桿的內端分別活動連接至下滑環上相應的部位。
進一步地,還包括若干支撐桿,每個支撐桿的兩端分別活動連接至相應的上臂的外端和相應的下臂的外端。
進一步地,下活動柱具有能夠收容上活動柱的第二容置腔,第一容置腔、第二容置腔、上活動柱和下活動柱的橫截面均為正多邊形。
進一步地,上活動柱和下活動柱的外端的端面均具有向內凹陷而成的凹陷部,面板的中央具有突出其表面而成的突出部,突出部能夠裝配于凹陷部中構成可拆卸連接。
進一步地,每個面板具有若干向外延伸而成的連接部和與連接部相匹配的連接槽;位于同一平面的相鄰面板之間能夠通過連接部和連接槽構成可拆卸連接。
進一步地,連接部和連接槽的高度相等。
進一步地,還包括若干發光板,反光板設置于用于承載直升機的面板上。
本發明具有的有益效果:通過調整活動柱與支撐柱的位置完成組裝單元的展開、收緊工作,實現了直升機停機坪的快速拆裝、收納等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中組裝單元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中組裝單元除面板后展開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中組裝單元除面板后收攏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中面板底面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中上臂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中支撐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發明中上斜桿的結構示意圖;
圖9為本發明中上滑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10為本發明中下活動柱的結構示意圖;
圖11為本發明中支撐柱的結構示意圖;
圖12為本發明中上活動柱的結構示意圖;
圖13為本發明中反光板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1組裝單元;1.1面板;1.1.1連接部;1.1.2連接槽;1.1.3突出部;1.2上臂;1.3下臂;1.4上斜桿;1.5下斜桿;1.6上活動柱;1.6.1凹陷部;1.7下活動柱;1.7.1第二容置腔;1.8支撐柱;1.8.1第一容置腔;1.8.2滑槽;1.9支撐桿;1.10上滑塊;1.11下滑塊;2反光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實施例一
如圖1所示,一種可拆卸收納的直升機停機坪,主要由八個組裝單元1以“二三二型式”相互可拆卸連接組成。
如圖2、6、7、8、9和11所示,組裝單元1包括:一對面板1.1、支撐柱1.8、上活動柱1.6、下活動柱1.7、六個上臂1.2和六個下臂1.3。支撐柱1.8、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的橫截面均為正六邊形,支撐柱1.8具有沿其軸線方向延伸而成且橫截面也為正六邊形的第一容置腔1.8.1。上活動柱1.6從支撐柱1.8的上端插入第一容置腔1.8.1內從而構成活動安裝,下活動柱1.7從支撐柱1.8的下端插入第一容置腔1.8.1內從而構成活動安裝。由于正六邊形橫截面的結構使得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的圓周方向的自由度受到了限制從而實現單一方向的線性滑動,并進一步使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能夠相對支撐柱1.8向外伸出或回縮從而達到最大伸出位置和最小伸出位置。
上活動柱1.6的上端和下活動柱1.7的下端均具有六個沿其圓周方向設置的凸耳結構,每個上臂1.2的內端與上活動柱1.6上的一個凸耳結構構成鉸鏈連接,同樣地方式,每個下臂1.3的內端與下活動柱1.7上的一個凸耳結構構成鉸鏈連接。
如圖3和4所示,組裝單元1還包括:六個上斜桿1.4、六個下斜桿1.5、六個支撐桿1.9、六個上滑塊1.10和六個下滑塊1.11。支撐柱1.8的表面具有六個沿其軸線方向延伸而成的滑槽1.8.2,每個滑槽1.8.2中滑動安裝有一個上滑塊1.10和一個下滑塊1.11從而令滑塊實現線性滑動。每個上斜桿1.4的內端與一個上滑塊1.10構成鉸鏈連接,其外端與一個上臂1.2的中部構成鉸鏈連接。同樣地方式,每個下斜桿1.5的內端與一個下滑塊1.11構成鉸鏈連接,其外端與一個下臂1.3的中部構成鉸鏈連接。這樣,當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相對支撐柱1.8向外伸出時,上臂1.2和下臂1.3分別在上斜桿1.4和下斜桿1.5的牽拉下繞鉸接點轉動從而實現向支撐柱1.8軸線方向的收攏動作。反之,當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相對支撐柱1.8向內回縮時,上臂1.2和下臂1.3實現背向支撐柱1.8軸線方向的展開動作,直至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達到最小伸出位置時,上臂1.2和下臂1.3處于相互平行并分別與上活動柱1.6的端面和下活動柱1.7的端面共面的狀態,同時上滑塊1.10和下滑塊1.11也恰好接觸形成支撐。在這一狀態下,上臂1.2與上活動柱1.6能夠共同支撐安裝于其上面的面板1.1,下臂1.3與下活動柱1.7能夠支撐安裝于其下面的面板1.1。
最大伸出位置是指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不脫離第一容置腔1.8.1的前提下所能達到的位置,最小伸出位置是指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向第一容置腔1.8.1內回縮到恰好有一部分伸出于第一容置腔1.8.1外并形成限位。
為了達到更穩定的狀態,如在上臂1.2和下臂1.3長度較長時能夠實現更好地支撐作用,每個上臂1.2的外端和與其對應的下臂1.3的外端分別與一個支撐桿1.9的兩端構成鉸鏈連接。
如圖12所示,為了能使上臂1.2和下臂1.3能盡可能的收攏,且上活動柱1.6和下活動柱1.7又足夠長從而不會脫離支撐柱1.8,下活動柱1.7具有沿其軸線方向延伸而成且橫截面也為正六邊形的第二容置腔1.7.1。上活動柱1.6的下端能夠插入第二容置腔1.7.1中從而實現在該結構下的伸縮。
如圖5和10所示,上活動柱1.6的外端和下活動柱1.7的外端的端面均具有向內凹陷而成的凹陷部1.6.1,而面板1.1的中央具有突出其表面而成的突出部1.1.3,突出部1.1.3和凹陷部1.6.1的橫截面均為正六邊形,從而使突出部1.1.3能夠裝配于凹陷部1.6.1中構成可拆卸連接,并且防止面板1.1安裝好后發生轉動,實現了良好的限位。
每個面板1.1具有六個向外延伸而成的連接部1.1.1和六個能夠分別與連接部1.1.1相匹配的連接槽1.1.2,位于同一平面的相鄰面板1.1之間能夠通過連接部1.1.1和連接槽1.1.2構成可拆卸連接。連接部1.1.1和連接槽1.1.2的形狀均為鉤形,連接部1.1.1和連接槽1.1.2的高度相等,從而使連接部1.1.1恰好嵌入在連接槽1.1.2中并形成在其安裝平面內的相互固定。對于組裝成完成的停機坪后的組裝單元1而言,其中一部分組裝單元1必然位于停機坪的邊緣部分,因而導致這部分組裝單元1中的面板1.1上的部分連接槽1.1.2并未與連接部1.1.1配合,此時,便可以將反光板加工成與連接槽1.1.2形狀相匹配的形狀從而能夠嵌入到連接槽1.1.2中,由于這些反光板2設置在停機坪的邊緣位置,因此在受到光線照射時恰好反射出該停機坪的大致輪廓從而使飛行員在降落前觀察以便確定降落位置。
實施例二
與實施例一不同之處在于,本實施例中,組裝單元1采用一個上滑環和一個下滑環取代上滑塊1.10和下滑塊1.11,支撐柱1.8的表面也無須開設滑槽1.8.2,上滑環和下滑環均滑動套裝于支撐柱1.8的外圓面上構成滑動連接。上滑環和下滑環的外圓面上均具有六個沿其圓周方向設置的凸耳結構,每個上斜桿1.4的內端分別與上滑環上對應的凸耳結構構成鉸鏈連接,每個下斜桿1.5的內端分別與下滑環上對應的凸耳結構構成鉸鏈連接。
本發明中,為了達到解決技術問題之效果,所涉及的部件的尺寸均可以根據連接特性計算獲得,故其具體數值不多作贅述。本發明中“外”和“內”是指相對于支撐柱的中心,距離其較近的為內,距離其較遠的為外,從而對所述部件的端部加以區分。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變形,這些改進和變形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