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手持式工具機(10)的套裝件,該套裝件具有:
-鎖止單元(110),所述鎖止單元具有至少一個鎖止元件(118),用于將所述套裝件(100)與手持式工具機(10)的殼體(12)以能松脫的方式鎖止;
-切割單元(180),所述切割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切割元件(182);
-傳動裝置(120),所述傳動裝置用于將轉矩從所述手持式工具機(10)傳遞到所述切割單元(180)的驅動元件(186)上,
其中,所述傳動裝置(120)具有至少一個驅動軸(122),所述驅動軸能夠與所述手持式工具機(10)的從動軸的工具接收部以無相對轉動的方式耦合,
其特征在于,設置有耦合裝置(150),所述耦合裝置用于將轉矩從所述套裝件(100)的驅動軸(122)以能中斷的方式傳遞到所述切割單元(180)的驅動元件(186)上,所述耦合裝置能夠切換成分離狀態或者接合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尤其是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套裝件(100)的軸向主軸線(101)與所述切割元件(182)的軸向縱伸展部(107)夾成80°至90°范圍內的角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裝置(150)構造為能夠手動切換。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裝置(150)能夠通過操縱單元(160)的操縱元件(162)進行手動操縱。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耦合裝置(150)包括第一耦合裝置半部(152),所述第一耦合裝置半部與調節單元(140)耦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單元(140)與所述操縱單元(160)耦合。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單元(140)或者所述操縱元件(162)具有至少一個接收開口、尤其是近乎圓形或者圓形的接收開口,用于使所述調節單元(140)與所述操縱單元(160)耦合。
8.根據權利要求4至6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單元(140)或者所述操縱元件(162)具有至少一個接收開口、尤其是滑槽形式的接收開口,用于使所述調節單元(140)與所述操縱單元(160)耦合。
9.根據權利要求4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元件(162)能夠基本上沿著所述套裝件(100)的軸向主軸線(101)進行手動操縱,尤其是通過牽拉操縱、滑移操縱或者按壓操縱進行。
10.根據權利要求4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元件(162)能夠基本上相對于所述套裝件(100)的軸向主軸線(101)徑向地進行手動操縱,尤其是通過按壓操縱進行。
11.根據權利要求4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元件(162)能夠基本上相對于所述套裝件(100)的軸向主軸線(101)橫向地進行手動操縱,尤其是通過滑移操縱進行。
12.根據權利要求5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耦合裝置半部(152)能夠以形狀鎖合和/或摩擦鎖合方式與第二耦合裝置半部(154)連接。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裝置(120)具有至少一個傳動級,用于將所述套裝件(100)的從動軸(142)的轉速參照所述套裝件(142)的驅動軸(122)的轉速進行提高。
14.根據權利要求5至13所述的套裝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耦合裝置半部(152)被構造為行星傳動裝置的能軸向移動的空心輪。
15.一種手持式工具機(10),其具有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套裝件(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