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對蔬菜、水果進行切絲切片的廚房器械,特別是涉及對蔬果做螺旋切削以得到長條絲狀或連續帶狀食材的切絲切片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常見的采用螺旋切削方式加工食材的切絲切片機或食物處理器,其基本原理為,食材與切削刀盤同心放置,另還設有推桿,食材在進料筒內被固定,推桿將進料筒內的食材推壓向切削刀盤方向,食材僅能朝切削刀盤方向移動,但不能轉動,而切削刀盤繞其中心旋轉,并帶動設置于切削刀盤上的切削刀組,實現對相對靜止的不旋轉的食材進行連續切削,從而得到長條螺旋絲以及連續螺旋片形狀的食材切削效果。
為滿足食材中心切削的功能需求,切削刀盤的中心或軸心處需要通過被切削及切削好的食材,無法在切削刀盤的中心采用常規的中心支撐和傳動機構,因此切削刀盤的旋轉動力無法從其中心傳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避免上述現有技術切削刀盤的旋轉動力無法從其中心傳遞的不足之處,而提出一種借助繩或帶傳送動力的切絲切片裝置;切削刀盤的中心處不設置支撐和傳動機構,切削刀盤的中心用于食材的進出,保證食材的中心切削效果。
本實用新型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借助繩、帶傳送動力的切絲切片裝置,該裝置包括:實現切削功能的切削刀盤、提供切削動力的動力總成組件、將動力總成組件的動力傳送至切削刀盤的傳動組件,以及安裝固定所述動力總成組件和所述傳動組件的機殼;所述切削刀盤上設置有切削刀組;所述傳動組件包括:中空的從動輪輞和主動輪;中空的從動輪輞與所述切削刀盤共軸線聯接;主動輪與動力總成組件的動力輸出端聯接;所述從動動輪輞和主動輪借助傳動繩、帶環繞連接用以傳送動力。
所述傳動繩、帶包括傳動鏈、傳動繩或傳動皮帶。
所述傳動皮帶包括縱剖面為連續等邊三角形或鋸齒形的同步傳動皮帶,以及橫斷面為三角形或梯形的三角皮帶,或者橫斷面為狹窄矩形的扁平皮帶。
所述切削刀盤上設置有多個用于同從動輪輞軸向嵌合的花鍵,相應地,所述從動輪輞上設置有與上述花鍵相同數量的鍵槽,各該花鍵分別嵌入各自相應的鍵槽,實現所述切削刀盤與所述從動輪輞軸向聯接,將所述從動輪輞的動力傳遞給所述切削刀盤,從而帶動其上的切削刀組繞所述切削刀盤的中軸線轉動,實現對食材的旋轉切削功能;經切削成型的食材可經由中空的從動輪輞和切削刀盤的中央部位排出。
所述從動輪輞與所述機殼之間設置有支撐該從動輪輞的耐熱、耐摩擦的支撐架或用于降低摩擦系數、提高抗磨損性能的滾動支撐裝置;所述滾動支撐裝置包括滾柱、滾珠或滾針;或所述從動輪輞與所述機殼之間設置有支撐該從動輪輞的耐熱、耐摩擦的支撐架和用于降低摩擦系數、提高抗磨損性能的滾動支撐裝置;所述滾動支撐裝置設置在所述從動輪輞與所述支撐架之間;所述滾動支撐裝置包括滾柱、滾珠或滾針。
所述的切絲切片裝置還包括用于切削刀盤覆蓋和限位的上蓋,該上蓋上設置有投送和/或盛放食材的進料筒;所述上蓋與所述切削刀盤之間設置有降低摩擦系數的滾動支撐裝置;該滾動支撐裝置包括滾柱、滾珠或滾針。
所述上蓋的下端還設置有用于切削刀盤限位的耐熱、耐磨內蓋或用于降低摩擦系數的滾動支撐裝置;所述滾動支撐裝置包括滾柱、滾珠或滾針;或所述上蓋的下端還設置有用于切削刀盤限位的耐熱、耐磨內蓋和用于降低摩擦系數的滾動支撐裝置;所述滾動支撐裝置設置在所述內蓋與所述切削刀盤之間;所述滾動支撐裝置包括滾柱、滾珠或滾針。
所述動力總成組件和所述傳動組件之間還設置有調節變速比或調節所述動力總成組件輸出轉速的速度調節機構。
所述動力總成組件的動力源包括電動機及其調速電路,所述動力總成組件的動力源通過電動機及其調速電路達到所需恒定轉速。
同現有技術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可實現食材從切削刀盤的中心進出和切削,保證了食材的切削效果,不容易在切削刀盤中心處形成食材的堆積和堵塞。2.借助鏈、繩或皮帶傳動的切絲切片裝置的傳動部件低成本,低噪聲,經濟實用。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分解狀態軸測投影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切削刀盤和傳動組件的分解狀態軸測投影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切削刀盤部件的軸測投影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優選實施例的組裝狀態的剖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內容進一步詳述。
如圖1至4所示的一種借助鏈、繩或帶傳動的切絲切片裝置的優選實施例中,包括:實現切削功能的切削刀盤200、提供切削動力的動力總成組件600、將動力總成組件600的動力傳送至切削刀盤200的傳動組件400,以及安裝固定所述動力總成組件600和所述傳動組件400的機殼300;所述切削刀盤200上設置有切削刀組220;所述傳動組件400包括:中空的從動輪輞410和主動輪420;中空的從動輪輞410與所述切削刀盤200共軸線聯接;主動輪420與動力總成組件600的動力輸出端聯接;所述從動輪輞410和主動輪420借助傳動繩帶430環繞連接用以傳送動力。
如圖1至4所示的實施例中,所述傳動繩帶430包括傳動鏈、傳動繩或傳動皮帶435。
在部分實施例中,當所述傳動繩帶430為傳動鏈時,所述從動輪輞410和所述主動輪420為可以與傳動鏈配套實現傳動的結構。傳動鏈未在附圖中示出。
在部分實施例中,當所述傳動繩帶430為傳動繩時,所述從動輪輞410和所述主動輪420為可以與傳動繩配套實現傳動的結構。傳動繩未在附圖中示出。
在如圖1至2所示的部分實施例中,當所述傳動繩帶430為傳動皮帶435時,所述從動輪輞410和所述主動輪420為可以與傳動皮帶435配套實現傳動的結構。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傳動皮帶435包括縱剖面為連續等邊三角形或鋸齒形的同步傳動皮帶,以及橫斷面為三角形或梯形的三角皮帶,或者橫斷面為狹窄矩形的扁平皮帶。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切削刀盤200上設置有多個用于同中空從動輪輞410軸向嵌合的花鍵210,相應地,所述從動輪輞410上設置有與上述花鍵210相同數量的鍵槽411,各該花鍵210分別嵌入各自相應的鍵槽411,實現所述切削刀盤200與所述從動輪輞410軸向聯接,將所述從動輪輞410的動力傳遞給所述切削刀盤200,從而帶動其上的切削刀組220繞所述切削刀盤200的中軸線轉動,實現對食材的旋轉切削功能;經切削成型的食材可經由中空的從動輪輞410和切削刀盤200的中央部位排出。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切削刀盤200為中空結構,所述切削刀組220安裝在所述切削刀盤200的一側;當然所述切削刀盤200也可以是其他適宜安裝所述切削刀組220的非中空的結構。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從動輪輞410與所述切削刀盤200之間的同軸即同心聯接,是通過所述鍵槽411與所述花鍵210實現的;所述鍵槽411與所述花鍵210之間的聯接可以是可拆卸聯接方式,也可以是不可拆卸的固定聯接方式;即所述從動輪輞410與所述切削刀盤200之間可以通過不可拆卸的固定同軸聯接方式實現聯接。
在如圖1和4所示的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從動輪輞410與所述機殼300之間設置有支撐該從動輪輞410的耐熱、耐摩擦的支撐架500或用于降低摩擦系數、提高抗磨損性能的滾動支撐裝置;或所述滾動支撐裝置設置在所述從動輪輞410與所述支撐架500之間;所述滾動支撐裝置包括滾柱、滾珠或滾針。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從動輪輞410與所述機殼300之間僅設置有支撐該從動輪輞410的耐熱、耐摩擦的支撐架500。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從動輪輞410與所述機殼300之間僅設置有用于降低摩擦系數、提高抗磨損性能的滾動支撐裝置。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從動輪輞410與所述機殼300之間同時設置有支撐該從動輪輞410的耐熱、耐摩擦的支撐架500和用于降低摩擦系數、提高抗磨損性能的滾動支撐裝置;用于降低摩擦系數、提高抗磨損性能的滾動支撐裝置則設置在所述從動輪輞410與所述支撐架500之間。
在如圖1所示的部分實施例中,所述的切絲切片裝置還包括用于切削刀盤200覆蓋和限位的上蓋100,該上蓋100上設置有投送和/或盛放食材的進料筒101;所述上蓋100與所述切削刀盤200之間設置有降低摩擦系數的滾動支撐裝置;該滾動支撐裝置包括滾柱、滾珠或滾針。
在如圖4所示的部分實施例中,所述上蓋100的下端還設置有用于切削刀盤200限位的耐熱、耐磨內蓋150或用于降低摩擦系數的滾動支撐裝置;或所述滾動支撐裝置設置在所述內蓋150與所述切削刀盤200之間;所述滾動支撐裝置包括滾柱、滾珠或滾針。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上蓋100的下端僅設置有用于切削刀盤200限位的耐熱、耐磨內蓋150。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上蓋100的下端僅設置有用于降低摩擦系數的滾動支撐裝置。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上蓋100的下端同時設置有用于切削刀盤200限位的耐熱、耐磨內蓋150和用于降低摩擦系數的滾動支撐裝置;用于降低摩擦系數的滾動支撐裝置設置在所述內蓋150與所述切削刀盤200之間。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動力總成組件600和所述傳動組件400之間還設置有調節變速比或調節所述動力總成組件600輸出轉速的速度調節機構。速度調節機構未在附圖中示出。速度調節機構即變速機構,包括增速器和/或者減速器,將電動機或其他類型的動力源的轉速變為所述切絲切片裝置需要的一個恒定轉速輸出。
在部分實施例中,所述動力總成組件600的動力源包括電動機及其調速電路,所述動力總成組件600的動力源通過電動機及其調速電路達到所需恒定轉速。當然動力總成組件600的動力源除了電動機之外,也可以是其他來源,包括手動機械裝置。
一種借助繩、帶傳送動力的切絲切片裝置,其切削刀盤的中心處不設置支撐和傳動機構,切削刀盤的中心用于食材的進出,保證食材的中心切削效果;相比從切削刀盤中心傳動的切絲切片裝置,可實現食材從切削刀盤的中心進出和切削,不僅保證了食材的切削效果,不容易在切削刀盤中心處形成食材的堆積和堵塞;鏈、繩或皮帶傳動涉及的傳動部件低成本,低噪聲,經濟實用。
以上實施方式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凡跟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范圍所做的等同變換與修飾,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涵蓋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