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藥裝置,具體是一種可移動式中藥切片機。
背景技術:
中藥,起源于中國,包括動物藥、礦物藥和植物藥等,其中植物藥的使用比例最大;中藥按加工工藝分為中成藥和中藥材,而植物藥當中,中藥材的加工通常需要將采收的植物藥進行切片處理,以便于后續加工或服用;對于根及根莖類長條形的中藥,目前常采用的中藥切片機械是鍘刀,加工時,操作人員手持待加工的中藥,在鍘刀的砧板上移動,然后將切刀下壓,將移出砧板的一小段中藥切斷即可制得藥片,通常要求中藥的切片厚度為1~6cm;現有的操作使用不安全,難免會有切刀傷到操作員的情況發生,且切成的藥片的厚度全靠個人經驗,這樣切成的藥片厚薄不均勻,不利于后續的加工。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移動式中藥切片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移動式中藥切片機,包括切割裝置、移動裝置和輸送裝置;所述切割裝置包括投料筒、刀片、滑塊、導軌、連桿、砂輪和第一電機;所述投料筒固定設置在出料口的上方,其形狀為上端大下端小;所述刀片固定設置在滑塊上,且其長度等于投料筒下端的內徑;所述滑塊設置在導軌上,采用燕尾槽連接;所述導軌固定設置在支架上,且在投料筒的左方;所述連桿一端連接在滑塊上,另一端通過轉動副連接在砂輪上;所述砂輪通過鍵連接在第一電機上;所述第一電機固定設置在支架的左端;所述移動裝置包括支架、支撐柱、緊定螺釘、套筒、滾輪、固定桿和出料口;所述支架設置為中空;所述支撐柱固定設置在支架的下方,共有四個;所述緊定螺釘通過套筒固定設置在支撐柱上;所述套筒設置在支撐柱上;所述滾輪通過軸設置在支撐柱的下端;所述固定桿固定設置在套筒上,共有三個;所述出料口固定設置在支架右端上方;所述輸送裝置包括第二電機、皮帶、出料板、儲物袋和磅秤;所述第二電機固定設置在支架的內部;所述皮帶固定設置在兩帶輪之間;所述出料板一端連接皮帶,另一端連接儲物袋;所述儲物袋放置在磅秤上方;所述磅秤放置在地面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投料筒形狀為上端大下端小。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刀片的長度等于投料筒下端的內徑。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塊和導軌采用燕尾槽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裝置通過刀片、連桿和砂輪的作用,能夠有效均勻的切割藥材;通過滾輪的作用,能夠有效的將該裝置移動到適合的位置;通過第二電機、皮帶和出料板的作用,能夠高效的將切好的藥片輸送到儲物袋中;通過磅秤的作用,能夠有效的對儲物袋稱量,便于打包處理;本實用新型裝置具有結構簡單、切片均勻、移動方便和收集方便等優點。
附圖說明
圖1為可移動式中藥切片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可移動式中藥切片機中轉動副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可移動式中藥切片機中燕尾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投料筒,2-刀片,3-滑塊,4-導軌,5-連桿,6-砂輪,7-第一電機,8-支架,9-支撐柱,10-緊定螺釘,11-套筒,12-滾輪,13-固定桿,14-第二電機,15-皮帶,16-出料板,17-儲物袋,18-磅秤,19-出料口,20-轉動副,21-燕尾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2,一種可移動式中藥切片機,包括切割裝置、移動裝置和輸送裝置;所述切割裝置包括投料筒1、刀片2、滑塊3、導軌4、連桿5、砂輪6和第一電機7;所述投料筒1固定設置在出料口19的上方,其形狀為上端大下端小,能夠減小藥材往下流的速度,提高切割的均勻性;所述刀片2固定設置在滑塊3上,且其長度等于投料筒1下端的內徑;所述滑塊3設置在導軌4上,采用燕尾槽21連接;所述導軌4固定設置在支架8上,且在投料筒1的左方;所述連桿5一端連接在滑塊3上,另一端通過轉動副20連接在砂輪6上;所述砂輪6通過鍵連接在第一電機7上;所述第一電機7固定設置在支架8的左端;所述移動裝置包括支架8、支撐柱9、緊定螺釘10、套筒11、滾輪12、固定桿13和出料口19;所述支架8設置為中空;所述支撐柱9固定設置在支架8的下方,共有四個;所述緊定螺釘10通過套筒11固定設置在支撐柱9上,具有固定整個裝置的作用;所述套筒11設置在支撐柱9上;所述滾輪12通過軸設置在支撐柱9的下端;所述固定桿13固定設置在套筒11上,共有三個;所述出料口19固定設置在支架8右端上方;所述輸送裝置包括第二電機14、皮帶15、出料板16、儲物袋17和磅秤18;所述第二電機14固定設置在支架8的內部;所述皮帶15固定設置在兩帶輪之間,具有輸送藥片的作用;所述出料板16一端連接皮帶15,另一端連接儲物袋17;所述儲物袋17放置在磅秤18上方;所述磅秤18放置在地面上,具有稱量儲物袋17重量的作用。
上面對本專利的較佳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專利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還可以在不脫離本專利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