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考古用具領域,具體為一種便攜式用于考古的組合工具。
背景技術:
在考古以及對文物進行維護的時候,技術人員經常會用到刷子、錐子及鏟子,尤其出土的碑刻進行整理時,還需要一邊清潔一邊仔細辨認碑刻上的文字,但是現有的用于考古的工具功能單一,在清理考古文物時,經常會手忙腳亂找不到上述工具,從而影響了考古的工作效率,同時也不利于攜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以上問題,提供一種便攜式用于考古的組合工具,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在考古工作的過程中可以靈活轉換及使用刷子、錐子、鏟子及放大鏡等工具,使文物在清理的過程中更加方便的使用放大鏡進行研究,提高了考古工作的效率。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它包括主體3;所述主體3的內部設置有放大鏡1;所述主體3上設置有可360度旋轉的連接頭4;所述連接頭4的數量為三個,其下端分別連接有錐子6、刷子7及鏟子8;所述連接頭4的外側設置有外套5;所述外套5與連接頭4之間為過盈配合。
進一步的,所述主體3上且在位于放大鏡的左右兩端設置有防灰蓋2。
進一步的,所述主體3為環形圓柱體結構,其外側設置有三個凹槽301。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頭4包括連接座402,其上端設置有圓環401;所述連接座402底部設置有螺紋孔403;所述圓環401套設在凹槽301上。
進一步的,所述錐子6、刷子7及鏟子8的上端均設置有帶外螺紋的連接桿,且所述連接桿通過螺紋連接在螺紋孔403內。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集合了放大鏡、錐子、刷子及鏟子于一體,便于攜帶,使文物在清理及研究時,能夠更好的對上述工具進行轉換及應用,提高了考公工作的效率。
2、主體上且在位于放大鏡的左右兩端設置有防灰蓋,在不使用放大鏡使可以避免在清理灰塵使對放大鏡造成的污染。
3、連接頭包括連接座和圓環;連接座的底部設置有螺紋孔,可以方便錐子、刷子及鏟子的安裝及更換,還可以更加方便的切換安裝其它的考古用具,使考古工作更具便捷及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立體防灰蓋被打開后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在錐子、刷子和鏟子被收起后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連接頭的剖面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中主體的剖面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工具切換使用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所述文字標注表示為:1、放大鏡;2、防灰蓋;3、主體;301、凹槽;4、連接頭;401、圓環;402、連接座;403、螺紋孔;5、外套;6、錐子;7、刷子;8、鏟子。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本部分的描述僅是示范性和解釋性,不應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圖1-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為:它包括主體3;所述主體3的內部設置有放大鏡1;所述主體3上設置有可360度旋轉的連接頭4;所述連接頭4的數量為三個,其下端分別連接有錐子6、刷子7及鏟子8;所述連接頭4的外側設置有外套5;所述外套5與連接頭4之間為過盈配合。
進一步的,所述主體3上且在位于放大鏡的左右兩端設置有防灰蓋2。
進一步的,所述主體3為環形圓柱體結構,其外側設置有三個凹槽301。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頭4包括連接座402,其上端設置有圓環401;所述連接座402底部設置有螺紋孔403;所述圓環401套設在凹槽301上。
進一步的,所述錐子6、刷子7及鏟子8的上端均設置有帶外螺紋的連接桿,且所述連接桿通過螺紋連接在螺紋孔403內。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勢:
1、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集合了放大鏡、錐子、刷子及鏟子于一體,便于攜帶,使文物在清理及研究時,能夠更好的對上述工具進行轉換及應用,提高了考公工作的效率。
2、主體上且在位于放大鏡的左右兩端設置有防灰蓋,在不使用放大鏡使可以避免在清理灰塵使對放大鏡造成的污染。
3、連接頭包括連接座和圓環;連接座的底部設置有螺紋孔,可以方便錐子、刷子及鏟子的安裝及更換,還可以更加方便的切換安裝其它的考古用具,使考古工作更具便捷及效率。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便攜式用于考古的組合工具,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在考古工作的過程中可以靈活轉換及使用刷子、錐子、鏟子及放大鏡等工具,使文物在清理的過程中更加方便的使用放大鏡進行研究,提高了考古工作的效率。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由于文字表達的有限性,而客觀上存在無限的具體結構,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潤飾或變化,也可以將上述技術特征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組合;這些改進潤飾、變化或組合,或未經改進將實用新型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