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輪鎖領域,具體是一種自行車車輪鎖。
背景技術:
車輪鎖是全鋼板制作,具有防暴力、防技術開啟、防拆車輪、防復制鑰匙等諸多特點能方便牢固地鎖住違章車胎,從而有效的防止違章車輛逃避處罰,同時它操作輕便,一人既可獨立操作,給管理部門的執法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是交管部門和物業對于違章停車者禮貌而有效的管制措施同時它還具有性能穩定、鎖車范圍廣、設計安全合理、費用開支小、不須車管部門花巨資購置和使用拖車等特點,機械鎖是一種沒有電子器件的大密鑰量高可靠的全機械密碼鎖。它的操作方式獨特,類似老電話機的撥號――從撥盤的起點開始,順時針轉動撥盤到某一位數碼,然后退回到起點,就輸入了一位密碼。如此重復直到輸入了最后一位密碼,再從起點逆時針轉動撥盤就可以開鎖。在開鎖的同時,內部已經復位,所以撥盤退回到起點關鎖后,必須重新輸入密碼才能開鎖,不需要考慮內部復位問題。如果輸錯了密碼,逆時針轉動撥盤(虛開鎖)也可以內部復位,然后重新輸入密碼。
一種自行車車輪鎖的出現大大方便了自行車的鎖定,但是目前階段的車輪鎖存在諸多的不足之處,例如,安全防護能力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自行車車輪鎖,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安全防護能力差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自行車車輪鎖,包括鎖體,所述鎖體的一端安裝有第二鎖筒,所述鎖體的上方安裝有主鎖桿,且主鎖桿的一端安裝在可拔高轉動連接套上,所述可拔高轉動連接套安裝在鎖體上,所述鎖體的上下兩端對稱安裝有第一副鎖桿和第二副鎖桿,所述第一副鎖桿和第二副鎖桿的一端均勻鎖體通過可拔高轉動連接套連接,所述鎖體的一側面安裝有第一鎖筒,所述第一鎖筒內安裝有鎖栓,所述鎖栓的外側設置有鑰匙孔,所述鎖栓的上安裝有第一固定卡桿和第二固定卡桿,且第一固定卡桿和第二固定卡桿分別與第一鎖筒和第二副鎖桿的另一端的桿頭固定,所述主鎖桿、第一副鎖桿和第二副鎖桿均通過橡皮套和內桿組合而成。
優選的,所述第一固定卡桿和第二固定卡桿相互對稱安裝在鎖栓的外側。
優選的,所述第一鎖筒和第二鎖筒的形狀和其內部的鎖栓的機械機構相同。
優選的,所述可拔高轉動連接套共設置有三個,且三個可拔高轉動連接套分別與主鎖桿、第一副鎖桿和第二副鎖桿的一端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鎖體上安裝有主鎖桿、第一副鎖桿和第二副鎖桿,通過三者的同時配合鎖定,大大增大了此鎖體對車輪的固定的強度,使其的安全防護能力大大增大,且此主鎖桿、第一副鎖桿和第二副鎖桿均通過橡皮套和內桿組合而成,通過此種設計使鎖體自身的防護能力大大增大,提高了裝置的防曬防水和防生銹能力大大增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鎖筒的內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第一副鎖桿與第二副鎖桿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主鎖桿、2-可拔高轉動連接套、3-第一副鎖桿、4-第一鎖筒、5-鎖栓、6-鎖體、7-第二鎖筒、8-鑰匙孔、9-第二副鎖桿、10-第一固定卡桿、11-第二固定卡桿、12-橡皮套、13-內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自行車車輪鎖,包括鎖體6,鎖體6的一端安裝有第二鎖筒7,第二鎖筒7用來將主鎖桿1鎖定,鎖體6的上方安裝有主鎖桿1,主鎖桿1用來將車輪外輪鎖定,且主鎖桿1的一端安裝在可拔高轉動連接套2上,可拔高轉動連接套2可控制鎖桿拔出鎖體,并使其轉動,可拔高轉動連接套2安裝在鎖體6上,鎖體6的上下兩端對稱安裝有第一副鎖桿3和第二副鎖桿9,第一副鎖桿3和第二副鎖桿9用來對車輪的車輪桿鎖定,第一副鎖桿3和第二副鎖桿9的一端均勻鎖體6通過可拔高轉動連接套2連接,鎖體6的一側面安裝有第一鎖筒4,第一鎖筒4內安裝有鎖栓5,鎖栓5用來將鎖筒鎖定,鎖栓5的外側設置有鑰匙孔8,鑰匙孔8用來插入鑰匙,鎖栓5的上安裝有第一固定卡桿10和第二固定卡桿11,第一固定卡桿10和第二固定卡桿11分別用來與第一副鎖桿3和第二副鎖桿9鎖定,且第一固定卡桿10和第二固定卡桿11分別與第一鎖筒4和第二副鎖桿9的另一端的桿頭固定,主鎖桿1、第一副鎖桿3和第二副鎖桿9均通過橡皮套12和內桿13組合而成,第一固定卡桿10和第二固定卡桿11相互對稱安裝在鎖栓5的外側,第一鎖筒4和第二鎖筒7的形狀和其內部的鎖栓5的機械機構相同,可拔高轉動連接套2共設置有三個,且三個可拔高轉動連接套2分別與主鎖桿1、第一副鎖桿3和第二副鎖桿9的一端連接。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是:該設備在使用時,首先通過主鎖桿1將鎖體6固定在車輪的外輪上,然后通過第一副鎖桿3和第二副鎖桿9將鎖體6固定在車輪桿上,在開鎖過程通過鑰匙插入鑰匙孔8內,通過其將鎖栓5內部機械機構控制,使鎖栓5可在第一鎖筒4內轉動,在鎖栓5轉動過程,使安裝在其上的第一固定卡桿10和第二固定卡桿11隨之轉動,使第一固定卡桿10和第二固定卡桿11分別與第一副鎖桿3和第二副鎖桿9脫離,從而將鎖體6打開。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