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
按,一般噴霧式滅火器依據國家CNS標準內規定的滅火種類主要分為A、B、C三種種類,其中A類為木材、紙張類,B類為石油、瓦斯及酒精等液體類,C類為家庭用品電器類,由于C類為電器用品,故國家CNS規定的C類火災,只能用干粉、氣體或二氧化碳(CO2)等非液體的滅火器來滅火,否則如C類家庭用品電器類(交流電)如用霧狀有加水性的滅火器去滅火時,因電源未被切斷而回導時,易造成握持導電滅火器鋼瓶者有被觸電的危險情形發生。
然而火災發生時,到底災區是否有被斷電或者是否有電器產品皆不得而知,如果冒然的使用霧狀有加水性的滅火器來滅火時,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被觸電的情形,因此常困擾著使用者。
一般傳統式的噴霧式滅火器,參閱圖4所示,系由瓶身100、噴嘴200及上蓋300等構件所組成,其中瓶身100頂端的圓環101外緣設有外螺紋102,圓環101中央的管口103系可供噴嘴200底端的圓柱201所插置,噴嘴200一端的噴口202并與中空的圓柱201相通,一上蓋(或把手)300罩蓋在噴嘴200上,利用其底端內側的內螺紋301可螺合于瓶身100的外螺紋102上,因而使滅火器螺固定位,上蓋300頂端具有一按鍵302,按壓下按鍵302可將瓶身100內的滅火氣體經由噴口200噴出滅火,然而習用的滅火器具有二缺點1、按鍵302兩旁并未設有防按護片等保護裝置,由于滅火器在未使用前都設有保險插銷,該保險插銷萬一被拔除時,由于按鍵302兩旁未有保護措施,因而易被誤觸而按壓下按鍵302,造成不當地使用滅火器。
2、上蓋300固定在瓶身100上時,系利用上蓋底端內側的內螺紋301螺固在瓶身100圓環101上的外螺紋102,如此的固定方式相當麻煩且費時。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以防止電源回導造成人員觸電的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可防止不當地使用滅火器,節省組裝時間及人力。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這種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包括瓶體、不導電噴嘴及把手按鍵固定體所組成的滅火器,其中瓶體頂端的管口可供噴嘴底端的圓柱插入,把手按鍵固定體罩蓋住噴嘴,其底端的圓盤嵌置在瓶體頂端的圓環內定位,所述的瓶體外側先套置一絕緣護體后,再安裝上噴嘴及把手按鍵固定體以定位,使瓶體完全被絕緣。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分解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剖面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把手按鍵固定體底面的外觀圖。
圖4為習用產品的分解圖。
如
圖1-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噴式滅火器系由瓶體1、不導電噴嘴2及不導電把手按鍵固定體3等構件所組成;其中瓶體1頂端具有一圓環11,圓環11中央凸伸一管口12,管口12內可供噴嘴2底端中空的圓柱21所插入,噴嘴2另一端的噴口22與圓柱21內的洞孔相通,而瓶體1內的滅火氣體可經由管口12進入噴口22內,再由噴口22內而噴向滅火區,不導電把手按鍵固定體3底端的圓盤31可嵌置在瓶體1的圓環11外側,以使噴嘴2及不導電把手按鍵固定體3嵌固定位,當按壓下把手按鍵固定體3上的按鍵33時,可將瓶體1內的氣體經由噴口22而噴出;瓶體1外側可套置一圓柱狀的絕緣護體4,該中空的絕緣護體4可先套置在瓶體1外側,瓶體1再安裝上噴嘴2及把手按鍵固定體3,如圖2所示,絕緣護體4的底部套置一圓形的絕緣套筒5,該軟質的套筒5緊密地套置在硬質的絕緣護體4的底部,套筒5的底部并具有小通氣孔51,該通氣孔51可讓空氣對流,以便于套筒5套置于絕緣護體4內;經由以上絕緣護體4及套筒5的保護瓶體1,使導電的瓶體1完全被隔絕,故當使用者使用霧狀加水性的滅火器,去滅C類家庭電器用品時,縱使電器產品的電源不斷或不知電器產品是否有斷電時,皆不會引發回導,造成使用者觸電的危險事情發生。
本實用新型亦可以在導電的瓶體1外緣利用包膠的方式加裝護膠層,使瓶體1外緣直接形成絕緣的瓶身,同樣亦可防止C類電器用品被霧狀加水性的滅火器滅火時,有觸電的危險事情發生。
把手按鍵固定體3底端的固盤31內排列有四個對稱的嵌塊32,該嵌塊32的斜邊可嵌置在瓶體1的圓環11外緣,加上圓盤31底部凸點311的設置,以增加安裝時的穩定性,因而可迅速地便可將本滅火器嵌固定位。
再者,便于握持的不導電把手按鍵固定體3頂端具有一活動的按鍵33,按鍵33兩旁分別設有一三角翼形的安全護片34,平時該安全護片34將按鍵33防護地不會被任意誤觸,必須用手指才可按壓下按鍵33,因此,在滅火器安全插銷被拔下時,也不會輕易地誤觸滅火器開關(按鍵),造成不必要地使用滅火器。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當使用霧狀加水性的滅火器去滅C類家庭電器用品時,絕不會有瓶體引發回導造成使用者觸電的危險事情發生,另利用嵌固的穩固迅速固定方式,以組裝滅火器,又利用按鍵(開關)兩旁的安全護片,可以防止誤觸按鍵所造成不必要的噴出滅火氣體,其實用功效極佳。
權利要求1.一種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包括瓶體、不導電噴嘴及把手按鍵固定體所組成的滅火器,其中瓶體頂端的管口可供噴嘴底端的圓柱插入,把手按鍵固定體罩蓋住噴嘴,其底端的圓盤嵌置在瓶體頂端的圓環內定位,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瓶體外側先套置一絕緣護體后,再安裝上噴嘴及把手按鍵固定體以定位,使瓶體完全被絕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絕緣護體的底部套置一絕緣套筒,套筒底部設有通氣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瓶體的外緣以包膠的方式加裝使瓶體外緣直接形成絕緣護體的護膠層。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其特征在于其中把手按鍵固定體底端的圓盤內設有嵌塊,利用嵌塊的斜邊嵌置在瓶體的圓環外緣定位;把手按鍵固定體的按鍵兩旁設有可防止按鍵被誤觸而不當使用滅火器的安全護片。
專利摘要一種噴式滅火器的改良結構,于一般滅火器的瓶體外側加裝一不導電的絕緣護體,再安裝上不導電噴嘴及把手按鍵固定體,并于絕緣護體底部套置一絕緣套筒,因而使瓶體完全被包覆形成絕緣體,當使用霧狀加水性的滅火器滅C類家庭電器用品時,可防止瓶體因電源回導造成使用者觸電的危險情形發生,利用不導電把手按鍵固定體底端圓盤內具有的斜邊嵌塊,可迅速、穩固地組合滅火器,借助按鍵兩旁設有安全護片,防止誤觸按鍵造成不當地使用滅火器。
文檔編號A62C17/00GK2445758SQ00254328
公開日2001年9月5日 申請日期2000年9月21日 優先權日2000年9月21日
發明者陳德旺 申請人:丸竣企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