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適用于章體拆卸報警的翻轉印章,包括印章本體,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印章本體內設置有感光傳感器和報警裝置,所述感光傳感器與所述報警裝置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轉印章,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包括處理器和無線發射裝置,所述處理器與所述感光傳感器、無線發射裝置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翻轉印章,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還包括揚聲器,所述揚聲器與所述處理器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轉印章,其特征在于,所述印章本體包括主殼體,在所述主殼體對稱的兩個側面各設置有一壓夾板,在所述壓夾板上設置有壓夾槽,所述壓夾槽以槽底向相對的兩側各延長成一條光滑槽坡,其中一條槽坡的長度長于另一條槽坡的長度,長度較長的槽坡坡度小于長度較短的槽坡坡度。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翻轉印章,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夾板與主殼體以槽底中心為旋轉點旋轉連接,其中,所述壓夾板旋轉后的長度較長的槽坡朝上。
6.一種基于上述權利要求1-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適用于章體拆卸報警的翻轉印章的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當所述印章本體被拆卸時,所述感光傳感器產生感光信號;
所述報警裝置獲得感光信號并發出警報。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裝置獲得感光信號并發出警報,具體包括:
所述處理器獲取所述感光信號,并向無線發射裝置發出控制指令;
所述無線發射裝置接收控制指令,發出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