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商品陳列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商品陳列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當在偵測范圍偵測 到顧客時,于發光裝置產生發光變化吸引顧客的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商品的多樣化,伴隨展示商品的裝置,也日益增多。展示裝置如何 能夠吸引顧客注意商品,便成重要的問題。一般常見的展示商品裝置有人型 立牌、促銷紙盒及帶有燈光的展示裝置等。其中,帶有燈光的展示裝置較為 能吸顧客的目光。然而,當越來越多的展示商品,采用同一種同樣具有燈光 的展示裝置時,反而造成無法吸引顧客的目光。
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除具有改善現有技術的缺失, 也包含節省能源及可重復利用等優點。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通過偵測裝置在偵測范 圍偵測到顧客時,使發光裝置產生發光變化以突顯商品陳列裝置,而吸引消 費者。
本實用新型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通過偵測裝置偵測到 顧客時,發光裝置根據接收外部裝置的控制信號,使發光裝置產生對應控制 信號的發光變化于商品陳列裝置的表面。
本實用新型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其中發光裝置根據商 品陳列裝置中存儲裝置內的控制信號或偵測信號,產生對應存儲裝置中的發 光變化。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即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包含殼體、 發光裝置與偵測裝置。當偵測裝置在偵測范圍偵測到顧客時,產生偵測信號, 并且發光裝置因應偵測信號而產生發光變化。
在一實施例中,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包含殼體、發光裝置、偵測裝置與通訊端口。當偵測裝置在偵測范圍偵測到顧客時,產生偵測 信號,并根據通訊端口接收自外部裝置的控制信號,產生對應控制信號的發 光變化呈現于殼體表面。
在一實施例中,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除了上述實施例中 的元件外,更包含控制器與存儲單元。控制器根據存儲單元內的控制信號, 控制發光裝置的發光變化,并呈現于殼體表面。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可改善現有技術中無法吸引顧客的目光的缺 點,更可通過外部裝置進行編程,以適合各種商品與環境,具有可重復利用 的優點。此外,除可吸引顧客的目光外,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為僅在顧客在偵 測范圍之內才啟動發光裝置,故也具有節省能源的優點。
配合以下的較佳實施例的敘述與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實施例、 特征、及優點將更為清楚。
圖1A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商品陳列裝置的方塊圖1B-圖1C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于商品陳列裝置的促銷紙盒的示意
圖2A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另 一實施例中商品陳列裝置的方塊圖2B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于商品陳列裝置的促銷紙盒的示意
圖3A-圖3C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于商品陳列裝置的各式狀態示意以及
圖4是4艮據本實用新型在另 一 實施例中 一 種商品陳列裝置示意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商品陳列裝置 10
殼體 12
發光裝置 14
偵測裝置 16
商品 18
通訊端口 22
存儲裝置 24控制器 26
立牌 30 看板 40 燈箱 4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揭露一種商品陳列裝置。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敘述更加詳盡 與完備,可參照下列描述并配合圖1A至圖3C的附圖。
參考圖1A,其是根據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中一種商品陳列裝置10的方 塊圖。在本實施例中,商品陳列裝置10包含殼體12、發光裝置14與偵測裝 置16。殼體12具有收納空間用以放置商品,并可4吏用任何的材質制作。舉 例而言,殼體12的材質包含紙、金屬、塑膠、保麗龍及玻璃。發光裝置14 設置于殼體12。較佳的可使用具有環保可回收的材質制作殼體12。此外發 光裝置14可包含光發射二極管、有機發光二極管及/或燈泡等。偵測裝置16 與發光裝置14電連接,用以將偵測信號傳至發光裝置14。當偵測裝置16 在偵測范圍內或外偵測到顧客時,產生偵測信號,并且發光裝置14因應偵 測信號而產生發光變化呈現于殼體12。上述偵測范圍可視使用的偵測裝置 16而有不同的界定,例如使用焦電式紅外線感測器,感應顧客的體溫,當顧 客接近焦電式紅外線感測器所能偵測顧客體溫范圍時,產生偵測信號予發光 裝置。
上述發光裝置14的發光變化,包含閃爍、部分閃爍、全滅或者全亮的 至少一種方式所組成。當偵測裝置16在偵測范圍偵測到顧客時,偵測裝置 16提供偵測信號。然后,發光裝置14因應偵測信號并根據預設的發光變化 方式,產生發光變化于殼體12,例如當顧客接近商品陳列裝置時,殼體12 上的發光裝置14產生發光的變化,吸引顧客的注意。較佳的是,當顧客在 偵測范圍之外時,發光裝置14呈現發光變化的全滅的狀態。因應顧客接近 偵測范圍之內時產生的偵測信號,發光裝置14產生發光變化(如閃爍),以吸 引顧客的注意,進而注意到位于殼體12的收納空間的商品。
參考圖1B,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于商品陳列裝置的促銷紙盒的示意 圖。在本實施例中,促銷紙盒的商品陳列裝置包含殼體12、發光裝置14、 偵測裝置16與商品18。各元件的說明如上述實施例所述。不同的是,發光裝置14更進一步沿著殼體12環繞排列,使得整個促銷紙盒的商品陳列裝置
明顯吸引顧客注意到商品18。然而,應當了解到,本實施例中的發光裝置 14,不應受到發光裝置14排列方式、發光源個數或放置殼體上的位置等的 限制。即本實施例中促銷紙盒的發光裝置14的排列,僅用以說明。特別的 是,在本實施例中,發光裝置14與偵測裝置16雖示意放置在殼體的表面上, 但是熟悉該項技藝者應當了解到,發光裝置14與偵測裝置16可與殼體分離 設置,使得仍具有相同吸引顧客目光與突顯商品的效果。
參考圖1C,其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于一促銷紙盒的商品陳列裝置的 另一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除發光裝置14設置在殼體12的位置不同外, 其余元件說明如上所述。發光裝置14環繞在殼體12的收納空間內,通過發 光裝置14產生發光變化不僅呈現在殼體12上,甚至也呈現在商品18上, 例如利用打光的效果突顯商品,以吸引顧客的注意。
參考圖2A,其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中一種商品陳列裝置20的 方塊圖。在本實施例中,商品陳列裝置20包含殼體12、發光裝置14、偵測 裝置16、通訊端口22、存儲裝置24與控制器26。其中,殼體12、發光裝 置14與偵測裝置16同上述實施例中所提及的說明。通訊端口 22接收外部 裝置28產生的控制信號。舉例而言,通訊端口 22包含有線傳輸及/或無線傳 輸。上述有線傳輸更可利用包含USB、 RS232與UART的方式傳輸。而上 述無線傳輸更可利用包含藍牙、紅外線及射頻的方式傳輸。且上述外部裝置 28包含如個人電腦、通訊裝置與存儲有發光變化資訊的裝置等。存儲裝置 24存儲外部裝置28產生的控制信號。控制器26與發光裝置14電連接,并 依據存儲裝置24內的控制信號,提供控制器26控制發光裝置14的發光變 化。特別的是,控制器26也可接收來自偵測裝置16的偵測信號,通過計算 偵測信號,轉換偵測信號為顧客位于偵測范圍之內或之外、顧客數量及顧客 停留時間的資訊,并可進一步通過此資訊而控制發裝置14提供各種的發光 變化。
經由外部裝置28所編程的控制信號,可通過通訊端口 22,將控制信號 傳送至存儲裝置24。其中,控制信號為具有可經控制器26執行的程序碼或 者數據。此外,控制器26根據存儲裝置24內所存儲的控制信號,控制發光 裝置14的發光變化。較佳的是,發光裝置14的發光變化可經由外部裝置28 編程,產生包含除了閃爍、部分閃爍、全滅或者全亮之外的任何發光變化。使得商品陳列裝置20可恣意的改變發光變化以符合商品或環境。但應該了
解到,存儲裝置24內存儲的控制信號,也可不經由外部裝置28編程。即是, 控制器26可使用不經由外部裝置28編程的預設的控制信號,控制發光裝置 14的發光變化。通過切換開關262,經由控制器26選擇發光裝置14的發光 變化。
參考圖2B,其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于商品陳列裝置的促銷紙盒 的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促銷紙盒的商品陳列裝置包含殼體12、發光裝置 14、偵測裝置16、商品18、通訊端口22、存儲裝置24與控制器26。各元 件的說明如上述圖1B所述。不同的是,通過外部裝置28編程的控制信號, 經由通訊端口 22,傳送控制信號至商品陳列裝置的促銷紙盒中的存儲裝置 24。控制器26根據存儲裝置24中的控制信號,控制發光裝置14的發光變 化。
參考圖3A-圖3B,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于商品陳列裝置的各式態樣示 意圖。在該些實施例中,各元件的描述如上各實施例所述。特別的是,利用 不同的方式來呈現商品陳列裝置,例如商品陳列裝置的殼體呈現各種不同的 造型,亦即立牌30、看板40與燈箱44。特別的是,發光裝置14不僅可環 繞在商品陳列裝置的殼體上,更可包含利用排列的方式,表示文字或圖形, 如圖3B所示的看板40。此外,發光裝置14也可直接實施成如同圖3C所示 的燈箱44所需的光源。
參考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在另一實施例中一種商品陳列裝置400示 意圖。在本實施例中,商品陳列裝置400包含殼體12、發光裝置14、偵測 裝置16、通訊端口22、存儲裝置24與控制器26。除部分裝置設置不同外, 大部分裝置的說明如上實施例所述。特別的是,發光裝置14、偵測裝置16、 通訊端口22、存儲裝置24與控制器26與殼體分離設置。當偵測裝置16于 偵測范圍偵測是否有顧客時,產生偵測信號,而且發光裝置14因應偵測信 號產生發光變化,以吸引顧客的目光,進而突顯或指示商品18。更可通過外 部裝置28編程的控制信號,經由通訊端口 22,傳送控制信號至存儲裝置24。 控制器26根據存儲裝置24中的控制信號,控制發光裝置14的發光變化。 但仍應注意到上述裝置的連結,可通過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傳輸,使得具有相 同的效果。
根據上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了解到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具有改善現有技術中,無法吸引顧客的目光的缺點。更可通過外部 裝置進行編程,以適合各種商品與環境,具有可重復利用的優點。此外,除 可吸引顧客的目光外,本實用新型可實施為僅在顧客在偵測范圍之內才啟動 發光裝置,故也具有節省能源的優點。
權利要求1.一種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具有用以放置商品的收納空間;發光裝置,設置于該殼體;以及偵測裝置,與該發光裝置電連接;其中該偵測裝置在偵測范圍內偵測是否有顧客,以產生偵測信號,且該發光裝置因應該偵測信號而產生發光變化。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用于接收外 部裝置控制信號的通訊端口 。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光裝置為一種 該發光變化包含閃爍、部分閃爍、全滅或者全亮的至少一種方式所組成的裝
4.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控制器與該 發光裝置電連接,以依據該控制信號控制該發光變化。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切換開關與 該控制器電連接,以切換該控制器內預設的該控制信號。
6.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通訊端口包含有 線傳輸及/或無線傳輸的方式。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無線傳輸利用包 含藍牙、紅外線及射頻的方式傳輸。
8.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存儲該控制 信號的存儲裝置,以控制該發光裝置的該發光變化。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殼體包含立牌、 促銷紙盒、看板或燈箱的形式。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殼體選自以 下群組至少其中之一的材料所組成紙、金屬、塑膠、保麗龍及玻璃。
11.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顧客在該 偵測范圍之內時,該發光裝置的該發光變化包含閃爍、部分閃爍、全滅或者 全亮的至少一種方式所組成的狀態。
1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顧客在該 偵測范圍之外時,該發光裝置的該發光變化為全滅的狀態。
1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光裝置的設置包含環繞排列于該殼體、排列形成字型或圖案。
1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偵測信號包 含該顧客位于該偵測范圍之內或之外信號、顧客數量信號及/或顧客停留時間 信號。
1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陳列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發光裝置包含光發射二極管、有機發光二極管^/或燈泡。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提供一種商品陳列裝置,包括殼體、發光裝置與偵測裝置。殼體具有收納空間,用以放置商品。發光裝置設置于殼體。偵測裝置與發光裝置電連接。當偵測裝置在偵測范圍偵測到顧客時,偵測裝置產生偵測信號,且發光裝置因應偵測信號而產生發光變化。
文檔編號G09F5/00GK201163488SQ20072031151
公開日2008年12月10日 申請日期2007年12月6日 優先權日2007年12月6日
發明者吳俊瑩 申請人:水熊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