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發光娛樂筆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文具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發光娛樂筆。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的發展,筆的功能已經不僅僅局限于書寫。如,將筆附加一定的娛樂功能,使之成為贈送禮品,即為功能拓展的一種方式。其中包括為筆增加發光功能,即極受歡迎。該發光娛樂筆,包括筆桿,筆桿腔內的上部設有電源和光源、下部設有筆芯。當然,電源和光源之間設有開關,開關位于筆桿外部。這樣,開關連通后,光源發光。其缺陷在于開關位于筆桿外部,影響筆的美觀,且光源發光需要人為閉合開關,娛樂性不強。因此有必要予以改進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發光娛樂筆,它具有外形美觀,且娛樂性較強的特點。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發光娛樂筆,包括筆桿,筆桿腔內的上部設有電源和光源、下部設有筆芯,所述光源通過觸片連接至電源,同時,該觸片下部和筆芯的上端接觸、上部和電源相配,且觸片和電源之間設有彈力裝置。所述彈力裝置為橡膠墊圈。采用上述結構后,本發明和現有技術相比所具有的優點是外形美觀,且娛樂性較強。本發明的發光娛樂筆的筆桿外部無開關,從而不會影響筆的整體美觀度。同時,光源在書寫的同時自行發光,無需人工啟動,且僅當書寫之時,光源方可發光,增加了書寫的娛樂性。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圖I是本發明的實施例的主視剖視圖。圖中10、筆桿;20、筆芯;30、彈力裝置;40、觸片;50、電源;60、光源。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不因此而限定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實施例,見圖I所示發光娛樂筆,包括筆桿10。顯然,筆桿10具有內腔,且腔內上部設有電源50和光源60、下部設有筆芯20。其中,光源60通過觸片40連接至電源50,該該觸片40下部和筆芯20的上端接觸,該觸片40的上部和電源50相配。S卩,觸片40的上部能夠和電源50連接。同時,觸片40和電源50之間設有彈力裝置30。這樣,在不進行書寫時,觸片40和電源50處于分離狀態;當書寫時,觸片40受到筆芯20上部的頂壓,觸片40克服彈性裝置30的彈力,和電源50進行連接,從而使光源60接通至電源50。S卩,僅當書寫之時,光源60方才發光。
優化的,彈力裝置30為橡膠墊圈。這樣,便于裝配和制備。
權利要求
1.發光娛樂筆,包括筆桿(10),筆桿(10)腔內的上部設有電源(50)和光源(60)、下部設有筆芯(2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60)通過觸片(40)連接至電源(50),同時,該觸片(40)下部和筆芯(20)的上端接觸、上部和電源(50)相配,且觸片(40)和電源(50)之間設有彈力裝置(30)。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發光娛樂筆,其特征在于所述彈力裝置(30)為橡膠墊圈。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發光娛樂筆,包括筆桿,筆桿腔內的上部設有電源和光源、下部設有筆芯,所述光源通過觸片連接至電源,同時,該觸片下部和筆芯的上端接觸、上部和電源相配,且觸片和電源之間設有彈力裝置。優化的,彈力裝置為橡膠墊圈。本發明所具有的優點是外形美觀,且娛樂性較強。
文檔編號B43K29/10GK102815138SQ201210285909
公開日2012年12月12日 申請日期2012年8月13日 優先權日2012年8月13日
發明者蔡平 申請人:泰州市賽得機電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