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廣告牌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廣告裝置技術領域,特別涉及的是一種新型廣告牌。
背景技術:
廣告牌作為用于宣傳廣告的一種裝置,受到絕大部分人的關注,只是現有的廣告牌功能比較單一,用于支撐廣告牌的支架高度不能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節,而且現有的廣告牌不方便移動。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新型廣告牌,能完全解決上述廣告牌不方便移動以及不能對支撐廣告牌的支架高度進行調節的問題。本實用 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新型廣告牌,包括有顯示屏,所述顯示屏通過固定支架固定于底座上,所述固定支架連接有調節模塊,調節模塊上設有調節旋鈕。優選的,所述底座的底面固定有四個萬向輪。優選的,所述底座為U形。通過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采用調節旋扭調節顯示屏的高低位置,從而方便不同高、矮人群的需要,給人們視覺帶來方便,并通過萬向輪可方便移動,具有移動方便,快捷,高低顯示可調、結構簡單、成本低等優點。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新型廣告牌,包括有顯示屏1,所述顯示屏I通過固定支架2固定于底座3上,所述固定支架2連接有調節模塊21,調節模塊21上設有調節旋鈕22,采用調節旋扭22調節顯示屏I的高低位置,從而方便不同高、矮人群的需要,給人們視覺帶來方便,所述底座3為U形,所述底座3的底面固定有四個萬向輪31,可方便移動。以上所述的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而已,不能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凡是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裝飾,皆應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涵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新型廣告牌,包括有顯示屏(I),所述顯示屏(I)通過固定支架(2)固定于底座(3)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2)連接有調節模塊(21),調節模塊(21)上設有調節旋鈕(2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3)的底面固定有四個萬向輪(31)。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 種新型廣告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3)為U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新型廣告牌,包括有顯示屏,所述顯示屏通過固定支架固定于底座上,所述固定支架連接有調節模塊,調節模塊上設有調節旋鈕,通過調節旋扭調節顯示屏的高低位置,從而方便不同高、矮人群的需要,給人們視覺帶來方便,并通過萬向輪可方便移動,具有移動方便,快捷,高低顯示可調、結構簡單、成本低等優點。
文檔編號G09F9/00GK203118346SQ20132003680
公開日2013年8月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18日
發明者肖梅華 申請人:肖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