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物聯網技術領域,具體來說,涉及一種用于冰箱、冰柜、柜機空調等家等家電的面板智能展示系統。
背景技術:
隨著家用電器的普及和互聯網的高速發展,智能家電正在逐漸取代傳統家電,是未來智能家庭發展的方向。作為家用電器大件的冰箱,是每個家庭必不可少的電器之一。對于一般的家庭來講,可能每天都會和冰箱打交道。如果在冰箱表面安裝一塊或多塊用于接收信息的顯示器或平板電腦,一定會讓冰箱倍感科技魅力,同時也可以用此塊屏幕展示或發布一些廣告,讓消費者可以有更多渠道了解產品,尋找最合適自己的產品。
所以,對于技術人員來說,亟待解決的問題是開發出了一種面板智能展示系統,設計合理,安裝方便,實現冰柜和冰箱、柜機空調等大家電上的產品宣傳或展示,既可以增加用戶對產品的體驗,也可以增加廣告的覆蓋面,另外能夠利用軟件在此液晶屏上實現對冰箱和冰柜、柜機空調等大家電所有功能的控制,實現預約、設定等等功能,方便了操作,適于推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上述缺陷,提供了一種面板智能展示系統,設計合理,安裝方便,實現冰柜和冰箱、柜機空調等大家電上的產品宣傳或展示,既可以增加用戶對產品的體驗,也可以增加廣告的覆蓋面,另外能夠利用軟件在此液晶屏上實現對冰箱和冰柜等大家電所有功能的控制,實現預約、設定等等功能,方便了操作,適于推廣。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面板智能展示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顯示器,顯示器的外圍設置有鑲嵌保護支架;所述鑲嵌保護支架包括設置在顯示器上下兩側的橫向支架和設置在顯示器左右兩側的豎向支架,橫向支架或者豎向支架上設置有貫穿設計的安裝孔;所述顯示器的背面設置有蓄電裝置和控制器,以及設置在顯示器外側面上的溫度傳感器,控制器連接蓄電裝置和溫度傳感器。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橫向支架是由絕緣塑料材料制成的支架;所述橫向支架的一側與顯示器固定連接,另一側設置有卡槽,安裝孔貫穿卡槽;所述豎向支架是由絕緣塑料材料制成的支架;所述豎向支架的一側與顯示器固定連接,另一側設置有卡槽;所述橫向支架和豎向支架。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橫向支架或者豎向支架的內部鑲嵌有報警器,報警器連接控制器。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控制器采用的是單片機;所述蓄電裝置為蓄電池。
作為一種改進,所述顯示器內設置有連接控制器的無線接收模塊。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安裝方便,實現冰柜和冰箱、柜機空調等大家電上的產品宣傳或展示,既可以增加用戶對產品的體驗,也可以增加廣告的覆蓋面,另外能夠利用軟件在此液晶屏上實現對冰箱和冰柜等大家電所有功能的控制,實現預約、設定等等功能,方便了操作,適于推廣。
同時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
如附圖1所示,一種面板智能展示系統,包括顯示器2,顯示器2的外圍設置有鑲嵌保護支架。所述鑲嵌保護支架包括設置在顯示器上下兩側的橫向支架3和設置在顯示器左右兩側的豎向支架7,橫向支架3或者豎向支架7上設置有貫穿設計的安裝孔5。所述顯示器2的背面設置有蓄電裝置8和控制器4,以及設置在顯示器外側面上的溫度傳感器1,控制器4連接蓄電裝置8和溫度傳感器1。
所述橫向支架是由絕緣塑料材料制成的支架。所述橫向支架的一側與顯示器固定連接,另一側設置有卡槽,安裝孔貫穿卡槽。
所述豎向支架是由絕緣塑料材料制成的支架。所述豎向支架的一側與顯示器固定連接,另一側設置有卡槽;所述橫向支架和豎向支架。
所述橫向支架或者豎向支架的內部鑲嵌有報警器6,報警器6連接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采用的是單片機;所述蓄電裝置為蓄電池。所述顯示器內設置有連接控制器的無線接收模塊。
本實施例還提供了上述設計的安裝思路,具體如下:
首先,根據冰箱、冰柜或柜機空調面板尺寸的大小,選擇合適的液晶屏或平板電腦作為顯示器。由于傳統的冰箱面板都已經固定,所以必須要在制造時就把屏幕安裝上去。
其次,安裝的液晶屏或平板電腦必須要有穩定的電源供應,如果有需要還要有無線聯網的功能,只有和家里的無線網絡連接才能發揮其更多功能。這樣就需要安裝蓄電池和無線接收模塊。
再次,安裝方式以嵌入式為主,所以橫向支架和豎向支架上均設置有卡槽,卡槽實現完美的鑲嵌。綜合考慮安全、實用、美觀的情況下,采取隱藏式布線結構,讓顯示器和冰箱、冰柜或柜機空調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最后,考慮到冰箱的制冷特點,要注意對顯示器采取低溫防護,防止過冷或過熱現象的發生,影響正常使用,并且在出現異常時進行報警。
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安裝方便,實現冰柜和冰箱、柜機空調等大家電上的產品宣傳或展示,既可以增加用戶對產品的體驗,也可以增加廣告的覆蓋面,另外能夠利用軟件在此液晶屏上實現對冰箱和冰柜、柜機空調等大家電所有功能的控制,實現預約、設定等等功能,方便了操作,適于推廣。
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的優選實施方式,任何人應該得知在本實用新型的啟示下做出的結構變化,凡是與本實用新型具有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