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屬于機器視覺照明【技術領域】。其包括光源固定殼體,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中固定設置凹形柱面反射鏡,所述的凹形柱面反射鏡右下方固定設置照明光纖,所述的凹形柱面反射鏡正下方固定設置分光鏡,所述的分光鏡正下方設有第一通光槽,所述的分光鏡的左側設有第二通光槽,所述的第二通光槽左側固定設置與分光鏡平行的反光鏡,所述的反光鏡正上方設有第三通光槽。上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大大減小了設備的體積,不但繼承了傳統的同軸照明的優點,高均勻性,而且還優化了傳統同軸照明系統對于線掃描CCD成像的缺點,對于物件表面的劃痕和凹陷問題,都能夠完美成像。
【專利說明】 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機器視覺照明【技術領域】,具體涉及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
【背景技術】
[0002]在機器視覺領域的照明系統中,同軸照明應用比較廣泛,同軸照明的特點就是照明系統的光軸和成像鏡頭的光軸是重合的,因此能夠完美的反應出被測物體的細節。但是目前的同軸照明,基本都是應用于面陣CCD上,也就是說照明光斑為圓形光斑。雖然也有人將圓形光斑的照明系統應用在線陣CCD系統上,但是因為線形CCD成像范圍大,因此往往照明效果不盡如人意,照明均勻性很差?;径紩霈F中間的照明強度要比邊緣照明強度高30%左右。并且由于CCD需要大范圍照明系統的特點,導致圓形光斑的照明系統工作距很長,增大了設備體積,調試也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設計提供一種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的技術方案。
[0004]所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固定殼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中固定設置凹形柱面反射鏡,所述的凹形柱面反射鏡右下方固定設置照明光纖,所述的凹形柱面反射鏡正下方固定設置分光鏡,所述的分光鏡正下方設有第一通光槽,所述的分光鏡的左側設有第二通光槽,所述的第二通光槽左側固定設置與分光鏡平行的反光鏡,所述的反光鏡正上方設有第三通光槽。
[0005]所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形柱面反射鏡成45度角設置。
[0006]所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光鏡上鍍有反射率70%、透射率30%的膜層。
[0007]所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鏡上鍍有全反射膜。
[0008]上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大大減小了設備的體積,不但繼承了傳統的同軸照明的優點,高均勻性,而且還優化了傳統同軸照明系統對于線掃描CCD成像的缺點,對于物件表面的劃痕和凹陷問題,都能夠完美成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合線掃描鏡頭和CCD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為圖1的剖視圖。
[0011]圖中:1-光源固定殼體;2_凹形柱面反射鏡;3_照明光纖;4_分光鏡;501_第一通光槽;502_第二通光槽;503_第三通光槽;6_被測物;7_反光鏡;8_線掃描鏡頭;9_(XD。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0013]如圖所示,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固定殼體I及設置在光源固定殼體I中的凹形柱面反射鏡2、照明光纖3、分光鏡4、反光鏡7。其中凹形柱面反射鏡2呈45度角設置在光源固定殼體1,照明光纖3設置在凹形柱面反射鏡2右下方,分光鏡4設置在凹形柱面反射鏡2正下方,且分光鏡4呈45度角設置,反光鏡7平行設置在分光鏡4左側。分光鏡4上鍍有反射率70%、透射率30%的膜層,反光鏡7上鍍有全反射膜。分光鏡4正下方設有第一通光槽501,第一通光槽501的正下方為被測物6,分光鏡4和反光鏡7之間設有第二通光槽502 (即分光鏡4的左側設有第二通光槽502),反光鏡7正上方設有第三通光槽503。第三通光槽503正上方依次配合設置線掃描鏡頭8和(XD9。
[0014]工作時,照明光纖3的出射光束,照射到凹形柱面反射鏡2上,凹形柱面反射鏡2呈45度角擺放,能夠將入射光束收攏匯聚,并且反射到分光鏡4上,分光鏡呈45度角擺放,上面鍍有反射率70%的膜,因此剩有30%的光束通過分光鏡4,經過下第一通光槽501,照射到被測物6上,被測物6被光束照射,產生反射光束,通過下第一通光槽501,返回到分光鏡4上,分光鏡4上鍍有70%的膜,因此有70%的剩余光束被反射,并且通過中第二通光槽502,照射到反光鏡7上,反光鏡7呈45度角擺放,上面鍍有全反射膜,因此將光束經90度旋轉,全部反射,并通過上第三通光槽503,入射到線掃描鏡頭8中,線掃描鏡頭8將入射光匯聚,并且成像到CXD 9上。
[0015]以上僅就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作了說明,但不能理解為是對權利要求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不僅局限于以上實施例,其具體結構允許有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所作的各種變化均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固定殼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光源固定殼體(I)中固定設置凹形柱面反射鏡(2),所述的凹形柱面反射鏡(2)右下方固定設置照明光纖(3),所述的凹形柱面反射鏡(2)正下方固定設置分光鏡(4),所述的分光鏡(4)正下方設有第一通光槽(501),所述的分光鏡(4)的左側設有第二通光槽(502),所述的第二通光槽(502)左側固定設置與分光鏡(4)平行的反光鏡(7),所述的反光鏡(7)正上方設有第三通光槽(50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凹形柱面反射鏡(2)成45度角設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光鏡(4)上鍍有反射率70%、透射率30%的膜層。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均勻性線形同軸照明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光鏡(7)上鍍有全反射膜。
【文檔編號】G02B27/10GK204044439SQ201420455326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3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13日
【發明者】邱文超, 王俊 申請人:杭州載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