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物鏡光學系統,自物體側到像側依次包括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組、光闌和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鏡組,所述第一透鏡組包括位于物體側的第一透鏡,其特征在于,滿足以下條件式:
f/H(L1r1)<1.9 ;H(L1r1)/IMH<0.75 ;其中,f是該物鏡光學系統的焦距,H(L1r1)是指常規觀察時最大像高對應的主光線通過第一透鏡組的物體側的面所對應的高度,IMH是常規觀察時對應的芯片感光面上的最大像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還滿足以下條件式:
-2.1<f_G1/f<-0.7 ;其中,f_G1是上述第一透鏡組的焦距。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自物體側到像側包括第一透鏡和第二透鏡,所述第一透鏡為像側面為凹面的負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為像側面為凸面的正透鏡,所述第一透鏡組滿足以下條件式:
f2/f1<-2.5;f2/f >2.0;其中,f1是所述第一透鏡的焦距,f2是所述第二透鏡的焦距。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還滿足以下條件式:
V2<35 ;V1-V2>10;其中,V1是第一透鏡的阿貝數,V2是第二透鏡的阿貝數。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組滿足以下條件式:
0.7<f_G2/f<1.3;其中,f_G2是上述第二透鏡組的焦距。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組自物體側到像側依次包括第三透鏡、第四透鏡和第五透鏡,所述第三透鏡為正透鏡,所述第四透鏡為像側面為凸面的正透鏡,所述第五透鏡為像側面為凸面的彎月狀負透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的像面側與第五透鏡的物面側通過透明粘合膠膠合形成膠合體。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組還滿足以下條件式:
f3/f<1.2 ;|f45/f|>3.4 ;其中f3是所述第三透鏡的焦距,f45是第四透鏡和第五透鏡的組合焦距。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鏡組還滿足以下條件式:
V3>40;V4-V5>20;其中,V3是第三透鏡的阿貝數,V4是第四透鏡的阿貝數,V5是第五透鏡的阿貝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和第二透鏡組還滿足以下條件式:
|1/(f1*V1)+1/(f2*V2)|<0.02;|1/(f3*V3)+1/(f4*V4)+1/(f5*V5)|<0.02;d_G12/f<0.09;其中,d_G12是第一透鏡組和第二透鏡組的軸向的空氣間隔,f4是第四透鏡的焦距,f5是第五透鏡的焦距。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和第二透鏡組還滿足以下條件式:
T2/TTL>0.13;BF/TTL>0.22;其中T2是第二透鏡在光軸上的厚度,BF是第五透鏡的像側面到芯片在光軸上的距離,TTL是第一透鏡物側面到芯片在光軸上距離。
12.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物鏡光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和第五透鏡均為球面透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