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積木音樂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積木音樂盒,包括積木本體和皮帶輪,所述積木本體內設有容納腔,所述容納腔內設置有音樂機芯、手柄、傳動機構一和傳動機構二,所述皮帶輪包括輪體和皮帶,所述輪體頂部設有標準的積木釘頭,所述輪體底部設有可與標準積木釘頭裝配的裝配孔,所述輪體通過設置在所述輸出軸端面上的積木釘頭與輸出軸固定連接;旋轉手柄可使得積木音樂盒上鏈,松開手柄,通過傳動機構二的傳動,可使得拼裝在皮帶輪輪體上的積木零件轉動,通過皮帶的傳動,可帶動其他不在動力源上的積木零件轉動。
【專利說明】一種積木音樂盒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積木玩具,尤其涉及一種積木音樂盒。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時代的進步,經濟的飛速發展,傳統的積木玩具已經越來越不能滿足現代人的要求,傳統的積木玩具普遍功能單一,只有簡單的拆卸、拼裝功能,拼裝功能完成后無法提供進一步的功能和玩法,而積木玩具一旦趣味性不強,就無法完全吸引兒童的注意力,就不能很好的成為兒童的玩伴。
實用新型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積木音樂盒。
[0004]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一種積木音樂盒,包括積木本體,還包括皮帶輪,所述皮帶輪包括輪體和皮帶,所述輪體頂部設有標準的積木釘頭,所述輪體底部設有可與標準積木釘頭裝配的裝配孔,所述積木本體內設有容納腔,所述容納腔內設置有音樂機芯、手柄、傳動機構一和傳動機構二,所述傳動機構一連接手柄和設置在所述音樂機芯底部的傳動輸入部,所述傳動機構二與設置在所述機芯本體側面的傳動輸出部連接,所述傳動機構二連接有輸出軸,所述輸出軸端面上設置有凸起的積木釘頭,所述輸出軸通過設置在積木本體外殼的通孔伸出積木本體頂部,所述皮帶輪通過所述輪體底部的安裝孔與設置在所述輸出軸端面上的積木釘頭的配合連接而固定在輸出軸上。
[0005]優選地,音樂機芯包括機芯本體和定位殼體,所述定位殼體罩在機芯本體的上方,并且與積木本體固定連接,定位殼體可用于固定機芯本體不會晃動。
[0006]優選地,所述傳動機構一包括第一齒輪、第二齒輪、第三齒輪,第一齒輪與手柄連接,第三齒輪與所述傳動輸入部連接,所述定位殼體的側面設有安裝軸一,第二齒輪與該安裝軸一連接,第二齒輪包括齒形方向與其軸線垂直的齒部一、齒形方向與其軸線平行的齒部二,該齒部一與第一齒輪哨合,該齒部二與第三齒輪哨合。
[0007]優選地,所述傳動機構二包括第四齒輪、第五齒輪、第六齒輪,第四齒輪與所述傳動輸出部連接,第四齒輪的輪齒為與其軸線平行的齒形,所述定位殼體的頂端設有安裝軸二、安裝軸三,第五齒輪與安裝軸二連接,第六齒輪與安裝軸三連接,第五齒輪分別與第四齒輪、第六齒輪嚙合,所述輸出軸與第六齒輪連接。
[0008]優選地,所述輪體包括主動輪和從動輪,所述主動輪和從動輪輪槽表面設有齒狀條紋,所述皮帶上也相應的設置有相同尺寸的齒狀條紋,所述皮帶上的齒狀條紋與輪槽表面的齒狀條紋噬合,極大的提高了傳動的效率、可靠性和穩定性。
[0009]優選地,積木本體的底面、頂面或側面設置有凸起的積木釘頭。
[0010]優選地,積木本體的底面、頂面或側面設置有凹陷的可與標準積木釘頭裝配的裝配孔。
[0011]優選地,手柄的一端與第一齒輪固定連接,手柄的另一端伸出積木本體側面。
[0012]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通過皮帶與皮帶輪的配合傳動,設置有一個動力源的玩具積木可帶動多個不在動力源上的玩具積木轉動,提供了更豐富的玩具積木的玩法,更好地調動了兒童的自主性,讓兒童感受到更大的樂趣。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實用新型積木本體外部結構示意圖;
[0014]圖2是本實用新型積木本體分解結構示意圖;
[0015]圖3是本實用新型積木本體內部結構示意圖;
[0016]圖4是本實用新型積木本體內部結構示意圖;
[0017]圖5是本實用新型皮帶輪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6是本實用新型與旋轉木馬拼裝后的結構示意圖;
[0019]其中:1、積木本體,2、音樂機芯,3、手柄,4、傳動機構一,5、傳動機構二, 6、積木釘頭,10、容納腔,11、安裝槽,12、通孔,20、機芯本體,30、定位殼體,21、傳動輸入部,22、傳動輸出部,23、安裝軸一,24、安裝軸二,25、安裝軸三,41、第一齒輪,42、第二齒輪,43、第三齒輪,51、第四齒輪,52、第五齒輪,53、第六齒輪,70、皮帶,71、主動輪,72、從動輪,73齒狀條紋,421、齒部一,422、齒部二,531、輸出軸。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一種積木音樂盒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21]如圖1至圖5所示,一種積木音樂盒,包括積木本體I和皮帶輪,所述積木本體I內設有容納腔10,所述容納腔10內設置有音樂機芯2、手柄3、傳動機構一 4、傳動機構二 5,所述音樂機芯2包括機芯本體20、定位殼體30,所述定位殼體30罩在機芯本體20的上方,并且與積木本體I通過螺釘固定連接,使機芯本體20能穩固地安裝在容納腔10內,避免音樂機芯2晃動而出現錯位,機芯本體20的底部設有傳動輸入部21,機芯本體20的側面設有傳動輸出部22 ;所述傳動機構一 4包括第一齒輪41、第二齒輪42、第三齒輪43,第一齒輪41安裝在手柄3上,第三齒輪43安裝在設置在機芯本體20底部的傳動輸入部21上,所述定位殼體的側面設有安裝軸一 23,第二齒輪42安裝在安裝軸一 23上,第二齒輪42包括齒形方向與其軸線垂直的齒部一 421、齒形方向與其軸線平行的齒部二 422,該齒部一 421與第一齒輪41嚙合,該齒部二 422與第三齒輪43嚙合;所述傳動機構二 5包括第四齒輪51、第五齒輪52、第六齒輪53,第四齒輪51安裝在傳動輸出部22上,第四齒輪51的輪齒511為與其軸線平行的齒形,定位殼體30的頂端設有安裝軸二 24、安裝軸三25,第五齒輪52安裝在安裝軸二 24上,第六齒輪53安裝在安裝軸三25上,第五齒輪52分別與第四齒輪51、第六齒輪53嚙合,第六齒輪53,第六齒輪53連接有輸出軸531,所述所述輸出軸531端面上設置有凸起的積木釘頭6,所述輸出軸通過設置在積木本體I外殼上的通孔伸出積木本體I頂部;所述皮帶輪包括主動輪71、從動輪72和皮帶70,所述主動輪71和從動輪72的輪槽內設置有齒狀條紋73,主動輪71和從動輪72通過皮帶70連接,皮帶70內側設置有相同尺寸的齒狀條紋73,皮帶70內側的齒狀條紋73與輪槽的齒狀條紋73相互噬合,主動輪71和從動輪72頂部均設有標準的積木釘頭6,所述主動輪71和從動輪72底部均設置有與標準積木釘頭6裝配的裝配孔,所述主動輪71與輸出軸531通過積木釘頭6配合固定連接;手柄3的一端與第一齒輪41固定連接,手柄3的另一端伸出積木本體I的側面。
[0022]通過擰動手柄3,帶動第一齒輪41轉動,從而動力再由第一齒輪41傳遞給第二齒輪42,再由第二齒輪42傳遞給第三齒輪43,最后第三齒輪43將動力由傳動輸入部21傳遞給音樂機芯2,用于給音樂機芯2上鏈,通過傳動機構一 4的傳動能夠使得音樂機芯2方便地從側面上鏈,相比傳統的音樂機芯由底部上鏈更容易操作,同時通過齒輪齒數的搭配可以減輕上鏈的力度,使小朋友能更容易地扭動發條。當松開手柄3時,由于音樂機芯2已經上鏈獲得了動力,動力由設置在音樂機芯側面的傳動輸出部22通過第四齒輪51傳遞給第五齒輪52,再由第五齒輪52傳遞給第六齒輪53,使得轉動從音樂機芯2的側面傳遞到其頂端,在第六齒輪53的輸出端面531上設有積木釘頭6,輸出軸531轉動即帶動主動輪71轉動,主動輪71通過皮帶70帶動從動輪72轉動,從而帶動拼接在從動輪71上的其他積木零件轉動,主動輪71或從動輪72頂部可連接多個皮帶輪,從而實現一個動力源帶動多個動力源轉動的目的。
[0023]如圖6所示,為應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拼裝而成的旋轉木馬音樂盒的示意圖,音樂盒積木上鏈后,與主動輪71頂部的積木釘頭6拼接的旋轉木馬可轉動,同時由于皮帶輪傳遞的動力,可使得設置在從動輪72上的木馬一起旋轉。另外,積木本體I的底面、頂面或側面設有積木釘頭6或者設置與積木釘頭6尺寸相匹配的凹陷的安裝部,使得積木音樂盒的適用性更強,能夠與其他積木互相拼接,能夠實現造型的多樣化,不僅能使兒童在實踐中得到智力及興趣方面的培養,而且娛樂性強,能大大提高兒童的興趣,更好地調動兒童的自主性,讓兒童感受到更大的樂趣。
[002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的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所界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積木音樂盒,包括積木本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皮帶輪,所述皮帶輪包括輪體和皮帶,所述輪體頂部設有標準的積木釘頭,所述輪體底部設有可與標準積木釘頭裝配的裝配孔,所述積木本體內設有容納腔,所述容納腔內設置有音樂機芯、手柄、傳動機構一和傳動機構二,所述傳動機構一連接手柄和設置在所述音樂機芯底部的傳動輸入部,所述傳動機構二與設置在所述機芯本體側面的傳動輸出部連接,所述傳動機構二連接有輸出軸,所述輸出軸端面上設置有凸起的積木釘頭,所述輸出軸通過設置在積木本體外殼的通孔伸出積木本體頂部,所述皮帶輪通過所述輪體底部的安裝孔與設置在所述輸出軸端面上的積木釘頭的配合連接而固定在輸出軸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積木音樂盒,其特征在于:音樂機芯包括機芯本體和定位殼體,所述定位殼體罩在機芯本體的上方,并且與積木本體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積木音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一包括第一齒輪、第二齒輪、第三齒輪,第一齒輪與手柄連接,第三齒輪與所述傳動輸入部連接,所述定位殼體的側面設有安裝軸一,第二齒輪與安裝軸一連接,第二齒輪包括齒形方向與其軸線垂直的齒部一、齒形方向與其軸線平行的齒部二,齒部一與第一齒輪哨合,齒部二與第三齒輪哨入口 ο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積木音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二包括第四齒輪、第五齒輪、第六齒輪,第四齒輪與所述傳動輸出部連接,第四齒輪的輪齒為與其軸線平行的齒形,所述定位殼體的頂端設有安裝軸二、安裝軸三,第五齒輪與安裝軸二連接,第六齒輪與安裝軸三連接,第五齒輪分別與第四齒輪、第六齒輪嚙合,所述輸出軸與第六齒輪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積木音樂盒,其特征在于:所述輪體包括主動輪和從動輪,所述主動輪和從動輪輪槽表面設有齒狀條紋,所述皮帶上也相應的設置有相同尺寸的齒狀條紋,所述皮帶上的齒狀條紋與輪槽表面的齒狀條紋噬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積木音樂盒,其特征在于:積木本體的底面、頂面或側面設置有凸起的積木釘頭。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積木音樂盒,其特征在于:積木本體的底面、頂面或側面設置有凹陷的可與標準積木釘頭裝配的裝配孔。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積木音樂盒,其特征在于:手柄的一端與第一齒輪固定連接,手柄的另一端伸出積木本體側面。
【文檔編號】G10F1/06GK203858852SQ201420156397
【公開日】2014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1日
【發明者】陸少龍 申請人:廣州潮昇動漫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