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遙控器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語音識別遙控器。
背景技術:
現有的智能電視配備的都是具備紅外功能的遙控器,現有的遙控器均由鍵盤、編碼器、發射器和電池組成。電池向編碼器和發射器供電,編碼器將鍵盤輸入的控制信息轉化為控制編碼,并把該控制編碼交給發射器傳送給接收方。
在切換節目、調節音量、配置電視參數時,需要尋找到遙控器再進行相關的操作,在使用中多有不便,在使用中效率低下,不適應當前智能應答式控制的新潮流。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針對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尋找遙控器,按鍵控制,使用不便的問題,提供一種語音識別遙控器。
一種語音識別遙控器,用于控制智能家電,包括USB通信模塊、PCB板以及設置于所述PCB板上的語音采集模塊、語音處理模塊和微控制器;
所述語音采集模塊、語音處理模塊、微控制器、USB通信模塊依次電連接;
所述語音采集模塊用于全方位的采集語音信號;
所述語音處理模塊用于對所述語音信號進行模數轉換和降噪處理;
所述微控制器用于接收和識別處理后的所述語音信號,并發出相應的控制指令給所述USB通信模塊;
所述USB通信模塊包括USB接口,用于與智能家電連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語音采集模塊包括多路麥克風,多路所述麥克風均與所述語音處理模塊連接。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語音采集模塊包括五路麥克風,其中,一路所述麥克風位于中心位置,其他四路所述麥克風均勻的分布在所述中心位置的四周。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語音處理模塊包括轉換單元和降噪單元;所述轉換單元接收來自所述語音采集模塊的語音信號,并對所述語音信號進行模數轉換;所述降噪單元用于降低所述語音信號的噪聲。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微控制器包括喚醒單元、控制單元和識別單元;所述控制單元分別與所述喚醒單元、識別單元連接,其中,語音信號包括喚醒信號和控制信號;
所述喚醒單元用于檢測所述喚醒信號并喚醒所述控制單元;
所述識別單元用于識別所述控制信號;
所述控制單元根據所述喚醒信號和控制信號發出控制指令給所述USB通信模塊。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微控制器還包括存儲單元,所述存儲單元與分別與所述控制單元、識別單元連接,用于存儲多種語言的語音信號。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語音識別遙控器還包括殼體和殼帽,所述PCB板內置于所述殼體中;所述殼帽用于套接在所述USB接口上。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在所述語音采集模塊對應的殼體上設有聲孔。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USB通信模塊與所述微控制器通過柔性連接線連接。
上述語音識別遙控器,用于控制智能家電,包括USB通信模塊、PCB板以及設置于所述PCB板上的語音采集模塊、語音處理模塊和微控制器。其中,語音采集模塊將全方位采集的語音信號傳遞給語音處理模塊對語音信號進行模數轉換和降噪處理;通過處理后的具有高識別度的語音信號傳遞給微控制器識別處理并發出相應的控制指令給USB通信模塊;USB通信模塊通過USB接口與智能家電連接,實現對智能家電進行控制。語音識別遙控器通過語音識別的方式對智能家電進行控制,直接將該要控制通過USB接口插在智能電視上,在對智能電視進行控制時,不需要尋找遙控器,操作簡單,使用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語音識別遙控器的結構框架圖;
圖2為五路麥克風的陣列圖;
圖3為語音識別遙控器的局部結構框架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實用新型的公開內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實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如圖1所示的為語音識別遙控器的結構框架圖,語音識別遙控器用于控制智能家電,智能家電可以為智能電視、空調等,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中,語音識別遙控器的控制對象為智能電視。
該遙控器用于控制智能家電,包括USB通信模塊100、PCB板200以及設置于PCB板200上的語音采集模塊210、語音處理模塊220和微控制器230,其中USB通信模塊100包括USB接口110,用于與智能家電連接。語音采集模塊210、語音處理模塊220、微控制器230、USB通信模塊100依次電連接。
語音采集模塊210將全方位采集的語音信號傳遞給語音處理模塊220對語音信號進行模數轉換和降噪處理;通過處理后的具有高識別度的語音信號傳遞給微控制器230識別處理并發出相應的控制指令給USB通信模塊100;USB通信模塊100通過USB接口110與智能家電連接,并對智能家電進行控制。上述語音識別遙控器通過語音識別的方式對智能家電進行控制,不需要尋找遙控器,操作簡單,使用方便。
USB通信模塊100還可以為該遙控器提供電源,同時當該遙控器通過USB接口110與智能電視連接后,智能電視會自動加載驅動,并將把智能電視中的所有頻道的節目清單通過USB接口110自動發反饋給該遙控器。
語音采集模塊210用于全方位的采集語音信號,可以360度采集語音信息,同時作為該語音識別遙控器的語音收集的入口。語音采集模塊210包括多路麥克風,多路麥克風均與語音處理模塊220連接。在本實施例中,參考圖2,語音采集模塊210包括五路麥克風(M1、M2、M3、M4、M5),五路麥克風呈陣列規則擺放,其中,一路麥克風(M1)位于中心位置,四路麥克風(M2、M3、M4、M5)均勻的分布在所中心位置的四周。也即,四路麥克風(M2、M3、M4、M5)均勻的設置在圓周上,且相鄰兩路麥克風的與位于中心位置的麥克風(M1)形成的夾角為90度。通過這種五路麥克風(M1、M2、M3、M4、M5)陣列設置的方式,可以全方位的采集語音信號,其采集范圍廣、避免出現漏采集的情況出現。在其他實施例中,五路麥克風的相對位置可以根據實際需求來設定,并不限于此;同時還可以根據語音信號采集的區域的大小,調控麥克風的數量,可以為六路,或者更多路,具體的相對位置和數量可以根據實際的需求來設定。
如圖3所示的為語音識別遙控器的局部結構框架圖,語音處理模塊220包括轉換單元221和降噪單元223。轉換單元221為模數轉換器,接收來自語音采集模塊210的語音信號,并對語音信號進行模數轉換;由于語音采集模塊210采集的語音信號為模擬信號,通過模數轉換器將模擬信號轉換成數字信號,便于降噪單元223對語音信號進行處理。同時降噪單元223用于降低語音信號的噪聲,可以抑制噪聲及消除回聲,提高語音信號的識別度,并將處理后的可識別的語音信號傳輸至微控制器230。
微控制器230用于接收和識別處理后的語音信號,并發出相應的控制指令給USB通信模塊100。微控制器230包括喚醒單元231、控制單元233和識別單元235,控制單元233分別與喚醒單元231、識別單元235連接。其中,語音信號包括喚醒信號和控制信號。
喚醒單元231用于檢測喚醒信號并喚醒控制單元233,其喚醒信號為語音識別遙控器的名稱,例如:“藍精靈”、“小精靈”等類似的命名。設置這種特殊的喚醒信號可以提醒該遙控器,用戶將要使用該遙控器對智能電視進行控制,其人性化的設計,體驗度高。當喚醒單元231檢測到語音信號中含有喚醒信號時,則喚醒控制單元233。當喚醒單元231在語音信號中未檢測到喚醒信號時,則不會喚醒控制單元233,避免誤動作。
識別單元235用于識別語音信號的控制信號,控制信號為“增大音量”、“中央1臺”的對智能電視進行控制的類似信號。控制單元233被喚醒單元231喚醒后,識別單元235識別出“增大音量”、“音量增大”的音量控制信號時,則控制單元233發出相應的音量控制指令給USB通信模塊100,其控制指令通過USB接口110傳遞給被控的智能電視。相應的,若控制單元233被喚醒單元231喚醒后,識別單元235識別出“中央1臺”、“調至中央1臺”等類似頻道切換的控制信號時,則控制單元233發出相應的頻道切換控制指令給USB通信模塊100,其控制指令通過USB接口110傳遞給被控的智能電視。
微控制器230還包括存儲單元237,存儲單元237分別與控制單元233、識別單元235連接,用于存儲多種語言的語音信號。存儲單元237存儲有中文、英文、各地方言等多種語言,由于可以識別各地方言,這樣在使用該遙控器的過程中,對不會講普通話的老人來說,更加方便、快捷。同時,還可以根據地理位置的不同,存儲不同的頻道的語音,增加用戶的體驗度。
語音識別遙控器還包括殼體和殼帽(圖中未示),PCB板200內置于殼體中;殼帽用于套接在USB接口110上。夜間或者長時間不使用該遙控器時,可以將殼帽套在USB接口110上,防止USB接口110被損壞。
在語音采集模塊210對應的殼體上設有聲孔(圖中未示),便于語音信息的傳遞。
USB通信模塊100與微控制器230通過柔性連接線300連接,這樣在采集語音信息時,可以轉動該柔性連接線,使設有聲孔的殼體正對著用戶,便于語音信息的采集。
上述語音識別遙控器通過語音識別的方式對智能家電進行控制,直接將該要控制通過USB接口插在智能電視上,在對智能電視進行控制時,不需要尋找遙控器,操作簡單,使用方便;同時該遙控器可以全方位的采集語音信號,采集范圍廣,信息全;而且語音處理模塊對采集的語音信號進行降噪處理,使得微控制器的識別度更高,避免出現誤動作,控制精度高。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