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人造樹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人造樹領域,特別是對照明人造樹進行了新穎的改進,該人造樹可以由用戶自己組裝。
通常情況下,人造樹結構為可拆卸式以便于運輸,可以在需要的地方由用戶安裝,事后還可以拆卸存放起來可供將來再次使用。現有的設計提供了各種方法,將可拆卸的樹枝連在一個垂直的支撐樹干上。樹枝本身通常由金屬絞線做成,然后用合成塑料條仿造的松針編制在上面。
專利號為4,101,697的美國專利披露的一種設計是在一個樹干的周圍安裝細長的樹枝組件,樹枝從樹干向外并向下延伸。但樹枝組件比較笨重,不便儲存、包裝和運輸。因此,減少人造樹在拆卸狀態的大小或體積是有益的。
用燈火裝飾人造樹的方法包括使用觀眾可以直接看得見的燈(如,白熾燈)以及使用將光從中央光源傳送到樹體各個部位的光纖元件,以此通過一個光源產生多個光點。迄今為止,現有有關照明人造樹的設計已經很充分,但并不是沒有局限性的。
對于使用中央光源和光纖元件的照明人造樹來說,一個局限性就是這種設計使光纖元件遠端的燈光強度不理想或對燈光強度有負面的影響,光的強度隨著光纖元件長度的增加而減少,因而在某種程度上會對人造樹的大小起著限制作用,人造樹的大小取決于照明的光纖元件。本發明力圖突破這種局限性,對人造樹做了新穎的改進。本發明的具有新穎性、創造性的照明人造樹對現有的設計進行了改進。
實際上,光源位于中央樹干件某個優選的高度部位以減少一束或多束所述光纖導管的長度。這將使照明效果更好,或允許使用更大尺寸的照明人造樹。另一方面,最好加長一束或多束較短光纖導管的長度,這將縮小較長導管和較短導管之間的長度差別,從而使人造樹的照明更加均勻。
根據每個人造樹具體構造的不同,優選的高度可大體位于中央樹干件高度的四分之一至四分之三處。另外,優選的高度也可以大體位于中央樹干件高度的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處。從理論上講,對于一個分枝大體從樹干向外水平伸展、結構簡單的人造樹來說,優選的高度應大體位于中央樹干件高度的二分之一部位。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主枝應沿中央樹干件的高度方向可拆卸地安裝。具體來說,主枝大體上可拆卸地安裝在中央樹干件的某一優選高度上,光源也大體位于中央樹干件同樣優選高度的部位以減少從中央樹干件高度上延伸的一束或多束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中間部分的長度。在本發明照明人造樹的一個特定構造中,優選的高度大體位于中央樹干件的頂部。
根據本發明的又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人造樹的樹枝嵌板,所述樹枝嵌板有一個帶有頂部和底部的剛性支撐件和多個沿所述支撐件長度方向上設置的分枝串,而所述人造樹包括一個有頂部和底部的剛性中央樹干件、一個將所述樹枝嵌板可拆卸地安裝在中央樹干件上以支撐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頂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個第一預定垂直距離的第一裝置、以及一個支撐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底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個第二預定垂直距離的第二裝置。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從而當主枝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時,所述主枝嵌板向下并向外排列;每束所述分枝串與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支撐件樞軸連接,并樞軸轉動使分枝串處于折疊狀態以方便運輸和存放,及處于展開狀態以展示所述分枝串。
據此,本發明還提供了一種人造樹,包括
一個帶有頂部和底部的剛性中央樹干件;多個樹枝嵌板,所述的每個樹枝嵌板具有一個帶頂部和底部的剛性支撐件和多個分枝串,分枝串沿所述支撐件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的每束分枝串與所述支撐件樞軸連接,并可沿所述支撐件長度方向樞軸轉動處于折疊狀態以便于儲存和運輸,及處于展開狀態以展示所述分枝串;將所述樹枝嵌板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以支撐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頂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個第一預定垂直距離的第一裝置;及支撐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底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個第二預定垂直距離的第二裝置。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從而當主枝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時,所述主枝嵌板向下并向外排列。
可以理解,改進的該樹枝嵌板和人造樹能在產品運輸及節省存放空間與費用上帶來經濟效益。
優選的本發明照明人造樹包括一個附有多個主枝(或“嵌板”)的剛性中央樹干件。每個主枝包括一個剛性支撐件例如金屬管,主枝與樹體中央樹干件的頂部可拆卸地連接,這樣主枝可以向下吊在中央樹干件頂部。主枝支撐著多個分離的分枝串,分枝串可包括合成松針或樹葉。
可折疊的支撐件與樹體的中央樹干件可拆卸地連接,可折疊的支撐件靠近中央樹干件的下部或中部并與每個主枝的下部接合,以支撐樹枝呈傾斜狀態。
多個主枝吊在樹體的中央樹干件上,從而形成了一個完整常青樹的錐體形狀的一部分。一個預制的樹冠部也有多個分枝,樹冠部與樹體的中央樹干件連接并向上伸展,一個完整的錐形常青樹由此形成。
主枝(或“嵌板”)和預制樹冠部還可包括照明源,如可直接看見的燈,或可選地使用光纖元件。如果使用可直接看見的燈,那么主枝和樹冠部應包括為分枝內燈泡提供電源的導線(如電線)。樹體最好包括多個電源插座,插座靠近樹體主枝與中央樹干件連接的地方,以便連接導線。所有插座與電源連接以便為光源提供電力。
在使用光纖照明源的情況下,主枝和樹冠部包括多個光纖導管,光纖導管的終端與分枝連接。光纖導管組成一沿主枝(以及樹冠部)的支撐件延伸直至與樹體中央樹干件相連的點的管束。
中央光源(如,單個高強度燈)與樹體的中央樹干件連接,光源靠近主枝和樹冠部與樹體中央樹干件相連接的地方。光源封在一個不透明的外罩內,外罩有多個開口,每個開口接入一束光纖導管。光源照到光纖導管束的末端,然后將光引到各導管的末端,從而形成多個裝飾性光點。
中央光源還包括一個聚光器,如一個鏡子和用以對投射到光纖導管束上的光亮強度、時間或顏色進行變換的裝置。
每個主枝的分枝最好改進為與樹枝的支撐件樞軸連接安裝,從而使主枝可折疊以方便運輸和存放。分枝和主枝支撐件之間的樞軸連接設計成使分枝可通過樞軸轉動處于折疊狀態和展開狀態。
在折疊狀態時,各分枝之間以及主枝的支撐件折疊在一起,并且與主枝支撐件平行地或近乎平行地朝著主枝“頂部”的方向排列。
分枝最好松弛地與支撐件樞軸連接,從而當主枝吊在樹體的中央樹干件上時,重力可以自然地將分枝向下拉成展開的狀態,或可輕松地展開分枝,從而形成理想的主枝形狀。
為全面理解本發明的上述以及其它方面的特征和優點,下面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及附圖進行詳細的說明。
圖2為
圖1人造樹中央光源的截面視圖。
圖3為中央樹干件的俯視平面圖。
圖4為連接于中央樹干件上的主枝的正視圖。
圖5為可折疊支撐環的側視圖。
圖6為樹枝嵌板折疊狀態時的側視圖。
圖7為主枝與分枝樞軸連接的側截面放大圖。
圖8為圖7樞軸連接的閉合狀態截面俯視圖。
發明詳細說明參見圖1和圖2,本發明的人造樹10最好包括一個中央樹干件12、多個主枝14(或“樹枝嵌板”)、和一個預制樹冠部16。
每個主枝14包括一個細長剛性支撐件18,例如空心矩形鋁管,和多個沿支撐件18的長度方向上設置的離散的分枝串20。最好是分枝串20和樹冠部16包括有人造樹葉,例如將合成材料編進金屬織物中做成的人造常青松針。
樹干12最好包括一個罩住光源34的外罩32。外罩32有多個孔36,孔最好在外罩的頂部38上,使光源34的光可以通過孔透出來,但外罩32最好為不透明的。
每個主枝14最好包括多個光纖導管40(如4~10束),每束導管在分枝串20的每一個樹枝上有一終端。光纖導管40最好一直附在主枝14的支撐件18上,并沿著支撐件18向外延伸,這樣就形成了導管束42,導管束42可用外罩進行保護(未示出)。
每束光纖導管束42按一個預先確定的距離向主枝14的頂部22以外延伸,并伸入光纖導管固定器44中,固定器44使導管束42與外罩32上的一個孔36對準并固定,這樣導管束42的最末端43就可以照射出光源34發出的光。
導管固定器44可罩住外罩32上的孔36,而與外罩32成為一個整體。另外,每個導管固定器44的大小和形狀最好能可拆卸地牢牢固定導管束42的末端43,例如通過適當的公差或摩擦配合,從而當安裝和拆卸樹10時,可以容易地將導管束42插入固定器44,或從固定器44中拔出。
外罩還可以包括一個安裝樹冠部的開口46,開口最好與樹干12的縱軸對齊,以容納接入并可拆卸地固定預制樹冠部16的中央支撐件17。樹冠部16可以包括與主枝14類似的光纖導管(未示出),光纖導管可在中央支撐件17的內部或外圍,安裝孔46的大小和形狀應可緊密地容納并可拆卸地固定中央支撐件17和導管束。
樹10還可包括一個動態變換或改變樹體發出的燈光特征(如,顏色、時間和強度)的裝置,例如在光源34和外罩32的孔36之間安裝一個旋轉的彩色和/或孔輪48。旋轉輪48可由電機52驅動,電機也安裝在外罩32內。如果使用旋轉輪48來改變樹10發出的光,那么外罩32上各孔36之間的間距最好大致等于輪48轉軸周圍的角間距。
參見圖1~4,各主枝14大體相同,每個主枝安在樹干12上,各樹枝與樹干底部13之間的高度相同,樹枝向下朝外伸展。主枝最好按規則的間隔角繞樹干12的縱軸分布,從而形成錐形體的一部分。預制樹冠部16包括一個剛性的中央支撐件17,中央支撐件與位于主枝14上部的樹干12連接,并由此向上伸展,一個完整常青樹的理想錐體形狀由此形成。
尤其是,當每個主枝14的頂部22與樹干12活動連接時,其位置應與樹干12縱軸之間保持一個預定的垂直(即水平)距離。與樹干12頂部30下方樹干12相連接的下支撐件28從徑向向外伸展,并且和縱軸之間以一定的距離與每個主枝14連接,該距離大于為頂部22所在位置預定的距離。
樹10的樹干12包括樹枝支撐構件60,支撐構件60與主枝14支撐件18的頂部22活動連接,從而使主枝(向下)吊在支撐構件60上。
主枝14的下部70與下支撐件28接觸,并倚靠在支撐件28上,下支撐件28安裝在樹干12上。下支撐件28可以包括諸如槽、脊或凸起等類似結構以限制下支撐件上主枝14的下部70的滑動(或側面移動)。
樹枝支撐構件60的形式最好為多個向上開口的鉤件62,鉤件62與外罩32形成一體。鉤件62最好圍繞樹干縱軸等間隔角設置,并基本上與樹干12間隔一固定的距離徑向向外伸展。
如圖3和圖4所示,樹枝支撐構件160還可是支撐環64的形式,支撐環64有多個鉤件162,鉤件162與支撐環連接,或者和支撐環形成一體。
參見圖2,每個主枝14包括一個鉤嚙合件66,如所示的銷件68,銷件與一個鉤件62嚙合,這樣主枝14就可以吊在樹干12上。
支撐構件60和主枝14最好有一個裝置來防止意外或非故意原因造成樹枝脫落的情況。如主枝14的支撐件18可由空心管組成,銷件68安裝在空心管內。在這種情況下,支撐件18包括一個設在支撐件18外壁的開口,開口大小正好適合樹枝支撐構件60上的鉤件62插入,鉤件與銷件相扣。通過這種方式,每個主枝14可以牢固地吊在樹干12上,支撐件18的外壁可用以減少或避免主枝意外脫落的情況。
參見圖1和圖5,下支撐件28的形式可以是一個由樹干12徑向向外伸展的支撐環80。如圖5所示,支撐環80可以由一個固定的半環82和一個鉸接式半環84組成。固定半環82固定在一個可以連接在樹干上的附件環85上,鉸接式半環84與附件環85樞軸連接,這樣支撐環80可從樹干12上卸下折疊后進行存放和運輸。附件環85可以包括任何適合與樹干12連接的裝置,如所示壓力螺釘86。
參見圖1和圖6~8,分枝串20最好與支撐件18樞軸連接,從而使分枝串通過鉸接轉動而處于展開狀態(如圖1所示)和折疊狀態,以方便存放和運輸(如圖6所示)。
在展開狀態下(圖1),分枝20由支撐件18向外展開,分枝大體是分開的。分枝20與支撐件18松弛地樞軸連接,從而當主枝14通過支撐件18頂部22吊在樹干12上時,每個分枝20可在重力的作用下自然地呈所示的展開狀態。
在折疊狀態下(圖6),分枝20處于平直狀態,從而使它們基本上相互靠在一起,并朝著主枝14的頂部22(也就是與樹干12連接的部分)方向大體與主枝支撐件18的縱軸平行(或近乎平行)排列。每個分枝20處于折疊狀態時相對于支撐件的角度大體小于其展開狀態時的角度。
可以理解,每個主枝14處于折疊狀態時所占的空間小于展開時所占的空間。這樣,在折疊狀態下可以更方便地運輸或存放主枝14,其受到損壞的機會也減少了。
參見圖7~8,每個分枝20包括一個莖干88,莖干88在樞軸點90與主枝14的支撐件18樞軸連接。主枝14最好包括一個止擋部92,止擋部92與展開狀態時分枝20的莖干部分88嚙合,這樣當主枝14吊在樹干12上時,就可以阻止每個分枝20的樞軸(向下)運動。樞軸點90可以是一個樞軸銷,樞軸銷位于支撐件18內部,并在96所在位置由其側壁支撐。莖干部分88從支撐件18頂壁99的開口98中伸出。開口98的一個邊100與莖干88接觸,當分枝20處于展開狀態時,阻止分枝20的樞軸轉動。
光纖導管(或電線)在支撐件18的連接點和樹枝串莖干之間的松弛度應足以讓每個樹枝串能樞軸轉動而處于折疊狀態和展開狀態。
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每個主枝14包括各種燈(如,白熾燈)、觀眾可直接看見的燈。導線沿主枝14的支撐件18向上伸展,終端最好為電插頭。導線可封在保護套內(未示出)。多個電源插座連在樹干12上,靠近樹枝支撐構件60,并適合接入主枝上的一個電插頭。
可將主枝14和支撐環18折疊起來,這樣可將人造樹10拆卸折疊后進行運輸或存放。裝配樹10時,首先安裝樹干12,其次,如果有必要,可將支撐環80連在樹干12上,并固定使其處于打開狀態。下一步,可通過將主枝14的頂部22連在樹枝支撐構件60上而將主枝14吊在樹干12上,主枝支撐件18的下部靠在支撐環28上。再下一步,將光纖導管束插入導管固定器中。或者,導線(用于可直接看見的燈)插入相關的電插座中。最后,將預制樹冠部安裝在樹干10上,并接上電源。
顯然,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可以對本發明作出各種更改和變化。因此,本發明的各種更改、變化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的內容涵蓋。
權利要求
1.一種人造樹,包括一個帶有底部的剛性中央樹干件;多個主枝,各主枝具有一個帶頂部和底部的剛性支撐件和多個分枝串,分枝串沿所述支撐件的長度方向上設置;所述中央樹干件和所述主枝的所述頂部包括將所述主枝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的裝置,所述裝置將所述主枝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以支撐所述各主枝的所述頂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第一預定垂直距離;以及支撐所述主枝的所述底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第二預定垂直距離的裝置,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從而當所述主枝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時,所述主枝向下并向外排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支撐所述主枝的所述底部的裝置進一步包括一個下支撐件,所述下支撐件與所述中央樹干件上所述頂部下的中央樹干件連接,所述主枝的所述支撐件的底部與所述下支撐件連接,所述下支撐件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垂直縱軸間徑向隔開一足夠距離,以支撐所述主枝與所述垂直縱軸保持所述的第二預定垂直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人造樹,其中將所述主枝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的所述裝置包括與所述中央樹干件連接的向上開口的支撐鈞,各所述支撐鉤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垂直縱軸徑向間隔開并以一定角度圍繞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垂直縱軸設置,每個主枝包括一個與所述主枝的所述頂部固定連接的銷件,所述支撐鈞可承接所述主枝的所述銷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樹,進一步包括一個預制的樹冠部,所述樹冠部可拆卸地連接在所述中央樹干件的頂部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每個主枝包括一套光纖導管,每個光纖導管有一個與所述分枝串之一連接的第一端部、一個沿所述主枝的所述支撐件的所述長度方向延伸的中間部、以及一個第二端部;光源與所述中央樹干件連接,所述光源封于一個不透明的外罩內;所述不透明外罩有多個開口作為通過光的通道,所述光源的光可以通過所述不透明外罩上的所述開口射出;以及光纖導管固定器可活動地固定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第二端部,并與所述不透明外罩的所述開口對準,從而使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第二端部射出從所述光源發出的光。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中央樹干件進一步包括一個頂部,而所述人造樹進一步包括一個預制樹冠部,預制樹冠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頂部可拆卸地連接;所述樹冠部包括一個有底部的支撐件,多個沿所述支撐件長度方向設置的分枝,一套光纖導管,每個光纖導管有一個與所述樹冠部的所述分枝之一連接的第一端部、一個沿所述樹冠部的所述支撐件的所述長度方向延伸的中間部、和一個第二端部,以及與所述中央樹干件連接的所述光纖導管固定器之一可以活動地固定所述樹冠部上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第二端部,并與所述不透明外罩上的所述開口之一對準,以讓所述樹冠部上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第二端部射出從所述光源發出的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樹冠部的所述支撐件的所述底部封閉所述光纖導管。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不透明外罩包括一個其上設有開口的頂部;所述光纖導管固定器與所述不透明外罩形成一個整體,每個光纖導管固定器圍住一個所述的開口,固定器的大小和形狀可以緊密地容納并可拆卸地固定一個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第二端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人造樹,其中將所述主枝可拆卸地安裝到所述中央樹干件上的所述裝置包括與所述不透明外罩形成一體的向上開口的支撐鉤,所述支撐鉤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垂直縱軸徑向向外間隔開,并以一定角度圍繞所述中央樹干件的垂直縱軸設置,每個主枝包括一個與所述主枝的所述頂部固定連接的銷件,所述支撐鉤可承接所述主枝的所述銷件。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人造樹,進一步包括一個設置在所述光源與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第二端部之間的光盤,所述可轉動的光盤安裝在所述不透明外罩內;以及一個以機械方式與所述光盤相連的電機,所述電機驅動所述光盤相對所述光纖導管轉動;以及所述光盤包括可對投射到所述光纖導管上的燈光特征進行改變的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不透明外罩包括一個有所述開口的頂部;所述光纖導管固定器與所述不透明外罩形成一體,每個光纖導管固定器圍住一個所述的開口,固定器的大小和形狀可以緊密地容納并可拆卸地固定一個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第二端部;所述開口和固定器在所述光盤轉軸的周圍等角度地間隔開。
12.一種用于人造樹的樹枝嵌板,包括一個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長形剛性支撐件;多個沿所述支撐件長度方向設置的離散的分枝串,分枝串與支撐件樞軸連接;所述分枝具有一折疊狀態,其中所述分枝基本相互靠在一起,并且以相對所述支撐件成一第一角度、朝著所述支撐件的所述第一端部方向排列;所述分枝具有一展開狀態,其中所述分枝基本是展開的,并且以相對所述支撐件成一第二角度方向排列,所述第二角度大于所述第一角度;以及限制各分枝相對所述支撐件以朝著所述第二端部方向轉動的裝置,從而使所述分枝相對所述支撐件的樞軸轉動限制在所述折疊狀態與展開狀態之間;由此,所述分枝為鉸接式,可處于折疊狀態以方便運輸和存放,及處于展開狀態以展示所述樹枝嵌板。
13.一種人造樹,包括(a)支撐構件;(b)樹枝嵌板,包括(i)一個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的長形剛性支撐件;(ii)多個沿所述支撐件長度方向設置的分枝串,分枝串與支撐件樞軸連接;(iii)所述分枝有一折疊狀態,其中所述分枝基本相互靠在一起,并且以相對所述支撐件成一個第一角度朝著所述支撐件的所述第一端部方向排列;(iv)所述分枝有一展開狀態,其中所述分枝基本上是分開的,并且以相對所述支撐件成一個第二角度方向排列,所述第二角度大于所述第一角度;以及(v)限制各分枝相對所述支撐件以朝著所述第二端部方向轉動的裝置,從而使所述分枝相對所述支撐件的樞軸轉動限制在所述折疊狀態與展開狀態之間;(c)所述支撐構件和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支撐件的所述第一端部包括將所述樹枝嵌板連接到所述支撐構件上的裝置;(d)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支撐件的所述第一端部與所述支撐構件連接,而所述支撐件的第二端部位于所述第一端部的下方;以及(e)所述分枝松弛地樞軸連接到所述支撐件上,使所述分枝在重力作用下傾斜處于所述的展開狀態。
14.一種用于人造樹的樹枝嵌板所述樹枝嵌板有一個帶頂部和底部的剛性支撐件和多個沿所述支撐件的長度方向設置的分枝串;所述人造樹包括一個有頂部和底部的剛性中央樹干件、將所述樹枝嵌板可拆卸地安裝在中央樹干件上以支撐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頂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第一預定垂直距離的第一裝置、以及支撐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底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第二預定垂直距離的第二裝置,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從而當所述樹枝嵌板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時,所述樹枝嵌板向下并向外排列;每個所述分枝串與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支撐件樞軸連接,并可樞軸轉動使分枝串可處于折疊狀態以方便運輸和存放,處于展開狀態以展示所述分枝串。
15.一種人造樹,包括一個有頂部和底部的剛性中央樹干件;多個樹枝嵌板,每個所述樹枝嵌板有一個帶有頂部和底部的剛性支撐件和多個分枝串,所述分枝串沿所述支撐件的長度方向設置,各所述分枝串與所述支撐件樞軸連接,分枝串可樞軸轉動處于折疊狀態以方便運輸和存放,及處于展開狀態以展示沿所述支撐件的所述長度方向的所述分枝串;將所述樹枝嵌板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以支撐各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頂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第一預定垂直距離的第一裝置;以及支撐所述樹枝嵌板的所述底部與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垂直縱軸之間保持一第二預定垂直距離的第二裝置,所述第二預定距離大于所述第一預定距離,從而當所述主枝嵌板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上時,所述主枝嵌板向下并向外排列。
16.一種人造樹,包括一個帶有頂部和底部的剛性中央樹干件;多個沿所述中央樹干件的高度方向設置的主枝,各所述主枝有一個剛性支撐件和多個沿所述支撐件長度方向設置的分枝串;一個沿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高度方向上設置的光源;多個光纖導管,各所述光纖導管具有一個第一端部射出從所述光源發出的光、一個沿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高度方向部分并沿一個所述主枝的所述支撐件的所述長度方向部分延伸的中間部、以及一個第二端部,第二端部與一個所述主枝的所述支撐件的所述長度方向上的所述分枝串之一連接,從而使所述第二端部發出的光為所述分枝串提供照明。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光源位于所述中央樹干件的一個優選高度上,以減少一個或多個所述光纖導管的長度。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的優選高度大體位于所述中央樹干件高度的四分之一與四分之三之間。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的優選高度大體位于所述中央樹干件高度的三分之一與三分之二之間。
2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的優選高度大體位于所述中央樹干件高度的二分之一處。
21.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主枝沿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高度方向可拆卸地安裝。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主枝大體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中央樹干件的一個優選高度上。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光源大體位于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優選高度上,以減少沿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高度方向延伸的一個或多個所述光纖導管的所述中間部的長度。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每個所述分枝串與所述主枝的所述支撐件樞軸連接,并可樞軸轉動以處于折疊狀態方便運輸和存放,及處于展開狀態以展示所述分枝串。
25.根據權利要求17或23所述的人造樹,其中所述優選高度大體位于所述中央樹干件的所述頂部。
全文摘要
一種人造樹,具有一個中央樹干、多個以向下并向外傾斜方向懸掛于樹干上部的主枝、以及一個從樹干上部向上延伸的預制樹冠部。各主枝包括有多個分枝串和一束與分枝連接的光纖導管。光纖導管束被接入一個內有高強度光源的不透明的外罩,外罩設置在樹干的上部。另一種照明樹體的可選的方法是設置電燈。樹干包括有向上開口的鉤件,以承接位于主枝的剛性支撐構件內的銷件。各分枝串樞軸連接到一個相應的剛性支撐件上,使之鉸接處于折疊狀態以便于存放和運輸及處于展開狀態以便于展示。
文檔編號F21S4/00GK1422131SQ01806687
公開日2003年6月4日 申請日期2001年2月2日 優先權日2000年2月3日
發明者賴錦榮 申請人:精藝遠東有限公司